四、落實協調會報功能及建立資源共享機制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從資源運用與整合觀點,檢討公務人員訓練體系及終身學習政策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因各訓練機關(構)隸屬不同院部會,為加強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計畫之規劃、協調與執行成效,爰於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3條規定,應由保訓會及人事總處會同有關機關成立協調會報,以建立訓練資訊通報、資源共享系統,惟據考試院101年5月10日通過之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指出,目前各機關及訓練機關(構)提報議案多屬執行性、細節性提案,未能充分發揮協調會報功能,故保訓會及人事總處落實及提升協調會報功能,避免流於形式,並在積極合作之基礎下,建立資源共享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