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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資源運用與整合觀點,檢討公務人員訓練體系及終身學習政策

組織層級及人員職務列等相異,競相援引比照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從資源運用與整合觀點,檢討公務人員訓練體系及終身學習政策 目錄大綱:叁、中央機關所屬訓練機構之整併、現況分析及問題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按訓練機構係以訓練業務為主,並非政策規劃機關,以往中央機關所設訓練機構,其層級多為中央3級以下機構,然99年設立之國家文官學院,卻提升其組織位階,就地升格改制為中央3級機關、將副首長職等提高為簡任13職等且增置1人,並增設所屬4級機關中區培訓中心,致其他公部門訓練機構競相援引比照,如司法院於101年4月3日函請本院審議「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案,即擬比照國家文官學院,除將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改制為法官學院外,將秘書修正為主任秘書,並擬將職等由簡任10至11職等調整為簡任12職等,且增加編制員額,顯示中央各訓練機關(構)因組織層級及人員職務列等相異,形成各院、各部會間競相角力及援引比照之現象,徒增政府人事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