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之檢討及改進方向
目錄大綱:壹、前言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都市發展有其生命週期,歷史悠久之都市因早期欠缺規劃或建築物老舊,面臨經濟與物質功能衰退,須透過都市更新(urban renewal)進行有計畫地再開發利用,以達成有效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及增進公共利益,進而提升城市之競爭力。
我國都市更新條例自1998年11月11日公布施行至今,中央及地方政府推動都市更新多年,多以擴展都市計畫用地之市地重劃方式進行,且重視建物改建,忽視都市再生及公共利益,致成效極為有限。且因建商實施都更破壞當地文化及既有社會網路,或政府強制代拆民宅有居住不正義而受質疑圖利建商,或遭詬病助長房地產炒作及引發威脅恐嚇等情事,導致抗爭對立日趨激烈,徒浪費龐大社會資源,都更被污名化,阻礙都市再生與永續發展。本文擬就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以權利變換方式為核心,探討當前推動都市更新面臨之問題,並提出建議意見,期提升推動都市更新之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