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之檢討及改進方向

一、日本都市更新組織及策略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之檢討及改進方向 目錄大綱:參、日本及香港推動都市更新概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日本都市更新組織

1.日本都市更新目的

日本都市人口至為密集,因土地所有權人眾多,每筆土地面積皆甚小,且形狀不規則,舊市區內道路非常狹窄,建築物擁擠而相互連接,火災發生時容易牽連漫延,而地震頻繁,老舊建築耐震不足易釀災難,故亟需藉都市更新以增加都市公共設施及公共通道。1989年日本經濟呈現空前榮景,日經股票指數逼近3萬9千點,東京銀座之地價每平方公尺高達100萬美元,惟其後因「泡沫經濟」破滅,地價暴跌、股市狂瀉,經濟陷入長期停滯之失落年代,日本政府期望藉由推動都市更新以誘導民間投資,以共同促進經濟復甦。

2.日本都市更新組織

日本都市更新起步甚早,於1880年東京都政府即成立都市再開發局,開始推動都市更新。1919年通過都市計畫法將都市計畫由東京推廣至全國各地,1969年通過都市再開發法作為都市更新之專法,至小泉內閣時期更積極推動都市再生(Urban Renaissance)政策,2001年5月成立都市再生總部(Urban Renaissance Headquarter),係都市更新最高行政機關,直接隸屬內閣,由首相主持,但該總部並非實際推行機構,僅負責相關法律修訂及政策擬定,實際推行仍由如東京都政府都市整備局之各地方政府辦理。2002年通過都市再生特別措施法(Urban Renaissance Special Measure Act),依據該法設置「都市再生基金」,目的在引入民間資金以推動都市更新,由8家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法人共同投資,由日本投資銀行(DBJ) 主持,投資對象為都市再生特別措施法所認定之事業及其開發主體, 2003年推動之秋葉原UDX大樓為該基金首宗融資案件。

2006年4月將日本住宅公團改組為獨立行政法人都市再生機構(Urban Renaissance Agency,URA),成為強有力之都更推行機構,近年來該機構業務重心由都市更新區土地取得與開發施工,逐漸轉向都更之協調作業。

日本都市更新策略

1.都市更新策略

日本都市更新策略大致上配合其都市計畫,而都市計畫又與經濟發展緊密結合,探究其推動都市更新策略,除通過完整之法律外,尚成立強有力之推行機構,且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鼓勵都市再生,並與大型開發商密切合作進行,例如東京都政府提出增加樓地板面積之獎勵措施,期能藉都市發展改善國民生活品質,並成為帶動經濟成長之引擎,而都市更新成功案例亦不少。

2.東京六本木再開發案(六本木ヒルズ;Roppongi Hills)

更新歷程

日本都更典範案例─六本木再開發案面積約11.6公頃,由森建設公司主導,並邀請朝日電視公司加入團隊,係日本有史以來民間部門投資最大之都更計畫,總投資2,800億日圓(不含土地取得成本);該地區1986年經東京都政府劃定為「誘導再開發地區」,森建設公司即發起都市更新計畫,1988年制定推進該地區再開發基本計畫,1990年成立再開發預備協會,1995年東京都政府核准都市計畫修正案,1998年六本木地區再開發聯合會成立,該會成員包括近400位地主及開發商(森建設公司),共同參與開發,2000年權利變換計畫獲核准,同年開始施工,2003年興建完成。

更新後概況

本案平均建蔽率為64%,容積率722%,更新後建築樓地板面積61萬1,720平方公尺,約為更新前之5.24倍,更新後公共設施面積2萬5,500平方公尺,約為更新前之1.68倍。六本木新城分為北方大廈、地鐵明冠/好萊塢世界、西側步行區、庭院步行區及六本木櫸樹阪大道等5個區域,主要建築包括:好萊塢美容美髮世界、森大廈、東京君悅大酒店、櫸樹阪六本木綜合樓、朝日電視臺、櫸樹阪天臺大廈、六本木新城入口大廈、六本木新城住宅大廈等,以「文化都心」為主題、「多元使用」為目標,融合文化、藝術、展演、辦公、商業購物、娛樂、飯店、餐飲、居住等功能,創造城市魅力及競爭力。且留設大量法定空地,保持原有水池及樹之記憶,將公園及廣場加以整合,超過一半面積為開放空間,利用豐富之綠色資源,以滋潤整個開發區,達到都市再生之目標。

更新後成果

六本木再開發案以人為本作為出發點,而非僅為土地投資案,由2位大學教授長期擔任都市更新諮詢工作,在預備協會成立期間即舉行一連串教育課程,使地主充分瞭解都市更新內容、權利變換與補償方式,經舉行逾百場說明會與談判後,對持反對立場之地主進行面談說明,並安排地主實地參訪都更成功案例。且該案自發起至竣工共歷時17年,探究其成功之關鍵,係積極透過與地主之充分說明與溝通協調及社區參與,不僅掌握未來發展之脈動與商機,且引進「森美術館」融入豐富文化與藝術創意。而土地所有權人仍居住於更新後住宅大樓內,並將土地以簽約租予六本木之丘管理公司,成為投資者以分享收益,建立開發公司與地主間全新之合作模式。

日本都市更新值得參採與借鏡之處

1.推行「多目標都市更新」政策

日本都市更新係為推動21世紀環境、防災及國際化等目標之都市重生,已成為改善經濟、文化、環境以及居住空間之多目標綜合性政策。

2.都市更新過程尊重土地所有權人,提高其參與都更意願

日本在社會文化或法律制度上皆對土地所有權予以高度尊重,推動都市更新過程亦極尊重土地所有權人,「權利變換」制度讓所有原地主均可參與再開發組合,與開發商共同成為都市更新實施者,且都更完成後可留住原地,避免「都市縉紳化」(urban gentrification)。且對原地主妥予照顧,如於都市更新辦理過程發給搬遷費及房租津貼等,以提高參與都更意願。

3.政府對都市更新事業給予協助及財務支援

日本政府對都市更新事業,不但在法令與制度上加以協助,尚在財務上予以支援,包括: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皆可對開發商提供免息貸款;都市更新若涉及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政府分擔部分之興建費用,最高金額可達一半;賦稅優惠;對都市更新之調查規劃設計、建物拆除、居民安置、興建廣場、興建公用停車場及開發空間等項目發給補助金。

4.辦理都市更新各階段之資訊均公開透明

更新區原地主與開發商可共同加入再開發組合,即可確保所有業務皆無秘密,使都市更新各階段之資訊均公開透明,政府提供之各項獎助亦皆確定,都更參與人可自行計算其更新後應有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