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改良物未拆除或遷移完竣即辦理預售之爭議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之檢討及改進方向
目錄大綱:肆、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4條:「依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建築執照,得以實施者名義為之,並免檢附土地、建物及他項權利證明文件。」之規定,都市更新實施者不須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全體同意即可申請建築執照,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之反面解釋,建築業者於取得建築執照後即可辦理預售,導致如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後續未能順利興建,影響預售屋承購戶權益及引起違約賠償爭議。
下載
2013-09-01
2013-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