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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之檢討及改進方向

所有權人簽署同意書如已過都更事業計畫公開展覽期間,形同被綁架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之檢討及改進方向 目錄大綱:肆、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第3項後段規定,所有權人不同意公開展覽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者,得於公開展覽期滿前,撤銷其同意。因此,一旦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開展覽期滿,所有權人除有民法第88條、第89條、第92條規定之錯誤、被詐欺或被脅迫等情事或雙方合意撤銷者外,不得任意撤銷同意書。惟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並未列示所有權人更新前後之權利變換分配,因此至權利變換計畫階段,所有權人並無表示不同意之權利,形同被「綁架」之情況。因而被譏為「都市更新區居民沒有不下嫁建商之權利,只有商談聘金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