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農津貼為現行農民老年經濟安全之唯一保障,在未建立合理公平之農民退休制度或老年給付前,不宜輕易廢止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我國農業保險及農民退休制度之檢討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我國老年經濟安全體系之建構是以保障就業者為主的社會安全制度,相較於勞工及軍公教人員有退休金及老年給付保障其老年經濟安全,農民參加之農保未有老年給付項目,亦無職業退休給付制度,致老農津貼成為現行農民老年經濟安全之唯一保障;再者,現階段台灣農業正處於國內外環境快速變遷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調整農業結構,將台灣有限之農業資源集中於較具潛力的專業農家經營,以提升農業經營管理效率,為刻不容緩之任務。惟農業勞動力老化情形嚴重,若其年老無所養,恐只能繼續務農,亦無法吸引新農加入,故在未建立合理公平之農民退休制度或老年給付前,老農津貼具有安定農村,鼓勵老農離農、新農加入農業之效果,不宜輕易廢止。
為利永續農業發展,政府應建立農民退休制度,以兼顧老年農民生活照顧、政府財政負擔及資源合理配置為原則,不論係研議將老農津貼納入國民年金或制定農民退休年金制度,完善之農民退休制度不應與其職業及收入水準脫勾,才能吸引專業農民投入,促進農業結構改善與整體農業永續發展。
(分機:1920 廖來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