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日期:105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我國重大稅制改革成效之檢討
目錄大綱:壹、前言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鄧凱文
財政為庶政之母,政府各項施政及重大建設須倚賴財政收入來支應。政府各項收入來源中,向來以稅課收入為最穩定及最大宗之財源,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為例,稅課收入占總收入比率達70.28%,其占歲入比率更高達79.02%。然政府租稅之課徵,需符合憲法第19條所揭示之租稅法律主義,即國家課人民以繳納稅捐之義務或給予人民減免稅捐之優惠時,應就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納稅方法及納稅期間等租稅構成要件,以法律明文規定。除租稅法律主義外,世界各國在擬訂各項稅制時,亦十分重視稅制所蘊含之公平合理性,避免擴大貧富差距;另目前常見政府為因應經濟自由化、金融突發事件、新型態交易方式產生、金融商品多樣化、配合接軌國際制度或呼應人民意識強力要求,須隨時對整體稅制進行部分或全盤檢討或修正,以符合社會大眾期待。
我國自57 年進行首次稅制改革,奠定了現行租稅制度架構,其後因時代變遷、財政需求及經濟進程,陸續於76年、90年及97 年進行三次賦稅改革,就各該期間重要問題進行稅制之調整討論。惟歷次稅改,因各方利益衝突而有諸多妥協,致減稅多而增稅難。與世界各國比較,我國賦稅種類及名目稅率雖不低於工業國家,惟受各種賦稅減免措施影響,目前國民賦稅負擔已較各工業國家明顯偏低。中央研究院報告亦指出,我國租稅負擔率為全球最低,不利財政穩定及國家長期發展。緣此,本文先說明我國近20餘年之賦稅概況、租稅負擔率、賦稅依存度及已實施之租稅項目,並考量實施期間(長、中、短期)及關連性等,擇就兩稅合一制度、遺產及贈與稅制度及房地合一稅制度等三項稅制,作較為詳盡之介紹與檢討,並據以研提建議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