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教育機會均等,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目標,教育部自95 年度起開始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加強扶助弱勢家庭之低成就學生,弭平其學習落差。有鑑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國中學生將可免經升學考試直接進入高中(職)或五專就讀,因此需落實補救教學,以確保學生具備基本學力品質。自102年度起將「教育優先區計畫-學習輔導」及「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納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國中小補救教學方案)賡續推動。經查:
(一)國中小補救教學方案辦理情形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之學習內容係以學生應具備國語(文)、數學及英語科等基礎學科之概念及基本學力為範圍,提供教師依據學生學力現況與基本學習內容,設計補救教學課程與教材選用之參考,俾即時協助學生學習,縮減與班上同儕學力差異。經費支用及受輔情形如下:
1.近5年度經費支用數分別為102年度12.04億元、103年度與104年度各14.91億元、105年度13.84億元及106年度13.26億元,逾9成以上用於開班費(詳附表19)。
附表19:102年度至106年度補救教學經費支用數
單位:新台幣千元
用途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合計
1,204,473
1,490,628
1,490,628
1,384,289
1,325,846
試題編制
0
5,620
6,087
6,087
8,394
評量測驗
4,728
10,367
17,800
11,866
18,800
開班費
740,477
1,405,396
1,378,166
1,283,523
1,213,994
補救教學平臺管理維護
8,643
12,969
12,970
16,040
13,601
教材教法研發
0
3,010
4,242
5,105
4,139
師資專業成長
1,726
9,974
9,963
9,955
9,993
實驗費用
3,774
2,000
2,835
2,835
7,306
業務推動行政費
445,125
41,292
58,565
48,878
49,619
※註:1.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資料。
2.受輔學生人次大多逐年成長,自102年度起每年度皆超過30萬人次,其中國中受輔人次3成多,國小6成多(詳附表20);就受輔學生類別人次分析,以其他弱勢家庭學生人數居高,由101年度之3萬餘人次成長至106年度之12萬餘人次(詳附表21),主要係其他項下增加中輟復學、高風險、親子年齡差距過大、家庭功能不彰、文化不利、重大傷病或懷孕等類別。
附表20:101年度至106年度補救教學受輔學生人次統計表
單位:人次;%
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受輔人次
國中
國小
國中
國小
國中
國小
36,144
169,153
95,831
222,425
107,839
233,083
205,297
318,256
340,922
百分比
17.61%
82.39%
34.85%
65.15%
31.63%
68.37%
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截至暑假)
受輔人次
國中
國小
國中
國小
國中
國小
109,517
203,664
128,652
196,366
111,119
202,161
313,181
325,018
313,280
百分比
34.97%
65.03%
39.58%
60.42%
35.47%
64.53%
※註:1.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資料。
附表21:101年度至106年度補救教學受輔學生類別人次統計表
單位:人次
學生類別
101年度
102年度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人次合計
205,297
318,256
340,922
313,181
325,018
313,280
親、隔代教養
49,818
54,537
57,969
54,137
49,639
42,948
低收入、中低收入戶或免納所得稅農工漁民子女
36,517
44,475
49,171
47,866
45,127
40,646
新移民子女
46,856
52,739
55,456
51,695
46,383
41,912
原住民學生
20,194
75,692
75,748
58,758
51,649
48,699
身障人士子女或身障學生
14,201
15,278
17,425
16,842
17,134
14,314
其他弱勢家庭學生
37,711
75,535
85,153
83,883
115,086
124,761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二)各學科受輔率最高僅達3成,顯示學習落後學生接受輔導意願欠佳,宜強化宣導作業,持續精進師資培訓與教材內容妥適性
補救教學學生設有提報率、施測率、受輔率、進步率及進步回班等5 項指標。就近年來各項指標分析,其中未通過篩選測驗學生實際參加補救教學之比率(受輔率)最高僅達3成,而英語科各學年度受輔率介於15.56%至26.05%,皆低於3成(詳附表22);各縣市各年度補救教學受輔率皆低於平均值者包括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桃園市、臺北市、彰化縣及嘉義市等7縣市,不論都市還是偏鄉學校,受輔率或存在不同之原因,但同樣有偏低情形。至於經篩選不合格目標之學生不願入班學習,主要原因包括學生學習動機薄弱或擔心被標籤化、偏遠地區學生須幫忙家事、照顧長輩無法參與及家長不願學生入班接受輔導等因素,囿於學校無法強制要求未通過篩選測驗之學生參加輔導,導致受輔率過低;另補救教學師資來源以校內教師為主,相對加重其教學負擔,以致擔任教學意願不高,且補救教學專業知能亦或有不足及輔導教材內容未盡妥適等問題有待克服。
附表22:國中小學校補救教學受輔率統計表
單位:%
年度及縣市別
103年度
(103.1.21-104.1.27)
104年度 (104.1.28-105.1.20)
105年度
(105.1.21-105.6.30)
105學年度-分段計算(註2)
(105.7.1-106.6.30)
106學年度(註2)
(106.7.1-107.6.30)
國語文
數學
英語
國語文
數學
英語
國語文
數學
英語
國語文
數學
英語
國語文
數學
英語
平均
32.31
31.61
18.84
26.03
26.24
16.55
20.78
22.62
15.56
31.24
34.43
25.24
31.72
36.78
26.05
新北市
20.79
20.31
9.73
15.84
16.17
8.61
14.94
16.12
10.72
28.83
27.87
19.68
27.81
29.38
19.44
臺中市
27.77
25.91
14.67
21.11
20.89
11.69
14.13
15.90
9.05
24.92
28.10
16.50
24.26
29.90
18.37
高雄市
22.58
20.74
10.90
20.39
20.43
12.46
15.58
17.64
11.68
24.05
29.38
21.39
27.40
33.02
23.49
桃園市
23.50
21.77
12.30
17.8417.24
9.82
11.84
13.51
8.04
24.31
26.32
15.68
22.06
29.13
16.13
臺北市
24.63
29.39
18.11
17.35
18.28
10.98
16.39
18.07
14.03
27.70
31.12
26.10
25.02
32.26
22.16
彰化縣
26.32
22.24
8.77
21.54
19.31
9.17
15.49
16.59
7.22
21.42
26.04
14.56
27.30
33.05
22.04
嘉義市
23.11
22.84
10.95
18.45
16.80
8.69
14.63
16.51
9.62
19.77
25.23
18.51
25.34
29.74
25.75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國教署資料。
2.105年度配合補救教學篩選測驗時間調整(由9月改至5月)及成長測驗測時間亦調整(由2月及6月改至12月),受輔率改按學年度計算,故105年度分段計算。
(三)為弭平學力落差及確保學生基本素質,補救教學實施成效亟需強化
國中教育會考係採用「標準參照測驗」,為利量化分析,區分為「A 精熟」、「B 基礎」、「C 待加強」等3項表現標準等級。依103 年度至107年度國中教育會考各科成績顯示,以英語與數學之「C待加強」比率較高,各年度英語列為待加強比例逾3成,數學歷年度亦逾3成列為待加強,迄107年度首次低於3成(詳附表23)。當今人口結構面臨少子女化趨勢下,國中生升學機會已超過100%,惟歷年度大約3成國中畢業生之英語與數學會考成績未達基本學力,實不利於國家整體發展,亦影響我國國際競爭力。是故,為扶助學習落後學生、弭平學力落差及確保學生基本素質,亟需強化補救教學方案實施成效。
附表23:103年度至107年度國中會考待加強比例一覽表
單位:%
年度
國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
103
17.34
33.73
33.40
19.95
25.25
104
17.98
33.20
33.22
14.08
22.81
105
16.67
31.54
31.98
13.21
22.24
106
16.53
30.62
30.15
14.72
22.13
107
15.91
30.77
28.72
14.25
20.25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公布資料(https://cap.nace.edu.tw/history.html)。
(四)學習成就較低之學生人數未能有效縮減,補救教學資源投入廣度與深度適足與否亟待檢討
依據科技部與教育部公布2015年國際學生能力評量計畫(PISA)各國學生表現結果,台灣「數學素養」表現優異,平均成績在國際排名第4。然低於層級2(未達基本素養水準)之比例為12.7%,雖低於OECD平均值,但在東亞各國卻屬最高,顯示學生程度差異大,學習存有明顯落差;且臺灣自參加PISA 以來,數學未達基準線人數皆大於12%,學習成就較低之學生人數始終未能有效縮減;復參考國家發展委員會105年公布之委託研究調查,亦指出我國學生學習成就之城鄉落差明顯高於其他國家,且依2012年PISA測驗結果分析,臺灣學生數學素養個別差異有持續擴大趨勢,整體而言高分群與低分群學生差距愈來愈大,學生低分群比率亦較日、韓、港、澳及新加坡為高。
另有學者透過數據研究後獲得結論:臺灣數學成績低落學生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來自鄉村或偏遠地區,如就平均值分析,偏鄉或城市雖有顯著差異,惟位於都市或介於兩者之間地帶之城鎮,有更多學習低落學生存在,故學生學習落差可能肇因於外在經濟、家庭困境、社區資源或本身生理、心理因素等多元因素。是以,為徹底改善學習落差,允宜檢討補救教學資源投入之廣度與深度適足與否,俾將扶助資源投入學習落差存在區域,非僅限於鄉村或偏遠地區,始能聚焦,並實施適性輔導,俾改善日趨嚴重之學習落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