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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一、允宜及時掌握美中貿易衝突引發台商重新衡量投資決策之時機,持續優化投資環境,以提升廠商回(在)台投資意願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施政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允宜及時掌握美中貿易衝突引發台商重新衡量投資決策之時機,持續優化投資環境,以提升廠商回(在)台投資意願

由於美國與中國大陸貿易長期失衡,加以中國大陸多年來因產能過剩,並以欠當之貿易手段如政府補貼、侵犯智慧財產權、強迫技術移轉等,從美商取得商業利益,為導正中國大陸不公平貿易措施,促其就相關貿易政策進行結構性改革,美國於2018年7月至9月間,3度對中國大陸部分商品加徵關稅10%至25%,共計6,842品項、價值約2,500億美元;中國大陸同期間亦相對實施對美國特定商品加徵關稅5%至25%,共計6,085品項、約1,100億美元予以反制。2019年5月10日,美國又進一步對逾5,700項、價值約2,000億美元之中國大陸輸美產品關稅由原10%提高至25%;中國大陸亦再採反制措施,對原已實施加徵關稅之5,140項、價值約600億元美國商品,自2019年6月1日起提高加徵關稅稅率至10%到25%(原為5%~10%)。雙方你來我往,迄2019年8月間,仍持續各自宣布後續將對對方特定進口貨品再實施加徵關稅措施,雙方衝突似愈演愈烈。於此情況下,在中國大陸投資生產商品主要以輸出美國為對象之台商,勢必須重新衡量是否仍宜繼續在中國大陸投資設廠。我國政府允宜掌握時機,持續優化投資環境,提升廠商回(在)台投資意願。謹析述如下:

(一)近年我國核准對外投資(不含中國大陸)金額呈攀升趨勢

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統計,近年(103年度至107年度)之核准廠商對外投資(不含中國大陸)金額係呈攀升之勢,且增加幅度不小。該項金額於103年度尚僅72.94億美元,其後各年度均躍升至100億美元以上,至107年度已達142.95億美元,並創下新高紀錄(請參閱附表1、附圖1),4年間增加幾近倍數(增幅95.98%),顯示對部分廠商而言,基於地利之便或國內投資環境、誘因相對欠具吸引力,選擇赴他國投資之風潮正盛。其投資地區又以中南美洲及亞洲金額較高,近2年(106、107年度) 核准對中南美洲地區之投資均達60億美元以上;對亞洲地區之投資亦曾於105年度達到74.88億美元,餘各年度則介於24億餘美元至46億餘美元之間。

附表1:近年我國核准對外投資(不含中國大陸)金額之變動情形 單位:千美元;%

項目

年度

總額

年增率

投資地區

亞洲地區

北美地區

歐洲地區

中南美洲

其他地區

103

7,293,683

39.39

2,482,274

289,943

936,295

3,136,074

449,097

104

10,745,195

47.32

4,660,671

363,463

2,511,362

3,090,981

118,718

105

12,123,094

12.82

7,488,020

377,124

1,136,968

2,897,590

223,393

106

11,573,208

-4.54

3,569,422

850,665

232,715

6,099,829

820,577

107

14,294,562

23.51

3,648,830

2,045,445

1,287,424

6,589,699

723,165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2.表內數據不含核准對中國大陸投資。

(二)對中國大陸之投資熱潮雖已見減退,惟金額仍鉅

由於海峽兩岸地緣、文化相近、語言相通,考量中國大陸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市場廣大,加以早期人力、原料等生產要素相對低廉,有利產品之產銷與獲利空間之提升,爰吸引不少台灣廠商赴中國大陸投資設廠或建立銷售據點。但隨著近年來中國大陸經濟快速成長所帶動之土地、租金、勞力成本上升、環保條件趨嚴、同業競爭益趨激烈等變化,台商過往在中國大陸投資之相對優勢漸失,使得台商赴陸投資熱潮已見減退現象。從近年我國核准對中國大陸投資金額變動情形(參見附表2、附圖2)顯示,自105年度迄107年度,國內廠商對中國大陸之投資金額已連續3個年度呈現負成長並低於100億美元。107年度對中國大陸投資金額84.98億美元較103年度之102.77億美元計減少17.79億美元(減幅17.31%),主要係金融及保險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產業投資金額減少所致,但電子零組件業、批發及零售業對中國大陸之投資意向仍續熱,其107年度經核准投資金額仍分別有18.46億美元及11.89億美元,較103年度更增2.33億美元及0.93億美元(增幅各為14.45%及8.52%)。另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截至107年底止,累計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金額仍高達1,823.39億美元,為數頗鉅。

附表2:近年我國核准對中國大陸投資金額之變動情形 單位:千美元;%

項目

年度

總額

年增率

各主要投資行業

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

電子零組件業

金融及保險業

批發及零售業

103

10,276,560

11.82

1,330,215

1,613,022

1,658,954

1,095,575

104

10,965,485

6.70

1,107,941

1,231,455

2,785,892

679,942

105

9,670,732

-11.81

2,088,569

1,573,079

1,362,907

535,112

106

9,248,862

-4.36

1,070,136

1,910,318

1,073,515

1,059,867

107

8,497,730

-8.12

763,804

1,846,135

589,043

1,188,919

107年度與103年度之比較

-1,778,830

-17.31

-566,411

+233,113

-1,069,911

+93,344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三)僑外來台投資雖見回溫,惟相對核准對外及中國大陸投資金額,差距仍大

反觀華僑及外國人近年來台投資方面(請參閱附表3、附圖3),其投資金額分別在107年度及105年度創下114.40億美元及110.37億美元之佳績,係自96年度以來次高及第3高水準。107年度該項金額較103年度之57.70億美元係呈近倍數成長,顯見僑外來台投資已見回溫。惟從附表3之分項統計可悉,所增加之金額主要係源自外國人投資部分,華僑來台投資金額之增長並未見突出表現;且相對107年度我國核准對外投資之142.95億美元、對中國大陸投資之84.98億美元(合計227.93億美元),仍有頗大差距。

附表3:近年核准華僑及外國人來台投資金額之變動情形 單位:千美元;%

項目

年度

總額

年增率

華僑投資

外國人投資

金額

年增率

金額

年增率

103

5,770,024

16.96

18,811

109.69

5,751,213

16.79

104

4,796,847

-16.87

14,844

-21.09

4,782,003

-16.85

105

11,037,061

130.09

10,827

-27.06

11,026,234

130.58

106

7,513,192

-31.93

9,400

-13.18

7,503,791

-31.95

107

11,440,234

52.27

11,772

25.23

11,428,462

52.30

107年度與103年度之比較

+5,670,210

98.27

-7,039

-37.42

+5,677,249

98.71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四)廠商對外投資熱度不減,呈顯國內投資環境仍待持續優化

在前述近年我國國內投資成長呈現遲滯之同時,卻見廠商對外投資金額(不含中國大陸)仍不斷攀升,107年度甚至創下142.95億美元之新高紀錄;在對中國大陸之投資熱潮方面雖已漸降溫,但部分產業如電子零組件業、批發及零售業等,迄107年度仍維持10餘億美元之投資額。整體而言,含對中國大陸在內之核准對外投資金額於107年度達227.92億美元,較103年度之175.70億美元計高出52.22億美元(增幅29.72%),顯示我國廠商近年對外投資熱度依然不減,投資資金外流情況仍未有改善。從上述對外國及中國大陸投資金額之消長情形研判,我國廠商原在中國大陸之投資,有轉移至其他外國地區之跡象;另一方面,由於同期間我國民間投資並未見有較顯著之增長,可悉截至107年底止,廠商於減少在中國大陸之投資後,回流至台灣投資者相當有限,說明國內投資環境似相對欠具吸引力,仍待持續優化、豐富誘因。

(五)政府允宜及時掌握美中貿易衝突引發台商重新衡量投資決策之時機,持續優化投資環境,以提升廠商回(在)台投資意願

在美中貿易衝突過程中,美國對中國大陸眾多出口品項祭出加徵高額關稅措施,經提高關稅後之商品因無法貿然提高售價轉嫁予消費者,喪失價格競爭力,其含稅成本之驟然提高將可能使廠商無利可圖或僅餘微利可取。據統計,2018年美國對中國大陸貨品之貿易赤字達約4,192億美元,占該年度美國貨品貿易赤字總額之比率近48%,規模頗鉅,其中涵蓋在中國大陸投資製造涉及輸美產品之台商恐不在少數。美中貿易衝突之發生,對於在中國大陸投資、獲利受到影響之台商而言,勢將引發其重新衡量投資決策,如能因勢利導,以相對較優厚之投資誘因,促使該等台商、甚至是在中國大陸投資之外商回(在)台投資,可望成為活絡國內投資、促進我國經濟成長之一大助力。行政院覷準此時機,已於108年1月適時推出為期3年(108年至110年)之「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以下簡稱「台商回台投資方案」),並責成財政部研擬「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以利台商回台投資。其中「台商回台投資方案」針對赴中國大陸投資2年以上、回台擴廠產線具備智慧技術元素之台商,由經濟部提供客製化單一窗口服務,以滿足用地需求、充裕產業人力、協助快速融資、穩定供應水電、稅務專屬服務等5大政策措施協助台商回台投資;「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嗣業於108年7月3日經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同年7月24日經總統公布,完成立法程序,提供個人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資金合宜租稅措施,以優惠稅率嘉惠將資金匯回並於一定期限內完成實質投資之台商。據經濟部截至108年8月30日之統計,累計已有123家廠商通過資格審查,總投資金額逾新台幣5,682億元,預估將帶來超過4萬9,500個本國就業機會,成績斐然。惟供應無虞之水電、易尋之設廠用地、充裕可供雇用之產業人才、便捷之融資管道等,本係政府為型塑一良好投資環境所應置備者,為提升廠商回(在)台投資意願,使國內投資維繫一定程度之成長,「台商回台投資方案」所推動之措施,嗣後允宜配合持續優化投資環境之相關作為及成效,逐步轉為無辦理期限之常態性作法,並擴大適用於其他原非在中國大陸地區投資之台商及本國企業;另「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之完成立法,可望成為另一項吸引台商回台投資之誘因,惟在實務作法上仍宜就海外匯回資金之來源及去向縝密查察,俾避免遭有心人士鑽漏洞利用為套利、炒作或洗錢之管道。

綜上,在美中貿易衝突持續延燒之際,對許多在中國大陸地區投資之台商企業營運恐將產生不利影響,政府允宜及時掌握此事件引發台商重新衡量投資決策之時機,持續優化投資環境,以提升廠商回(在)台投資意願。

(分機:8658 洪勝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