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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三0、依法律義務支出占歲出比重約7成,允宜適時滾動檢討並於總預算案列表揭露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歲出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三0、依法律義務支出占歲出比重約7成,允宜適時滾動檢討並於總預算案列表揭露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占歲出額度成數約7成,以致財政資源因應新增政務需要彈性配置之空間有限,本院審議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作成通案決議(十三):「…。行政院所稱依法律義務之支出,…,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出之定義範疇,並於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詳實彙核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以利審議。」說明如下:

(一)占歲出額度比重約7成,其他新興重大施政措施之額度有限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依法律義務支出總計1兆4,725.66億元,較108年度之1兆4,105.48億元增加620.18億元,增幅4.40%,占109年度中央政府歲出2兆1,021.97億元之70.05%。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依法律義務支出之明細內容(詳附表1),109年度中央政府依法律義務支出計有10大項,包括:人事費4,320.18億元(占比29.34%)、債務支出1,096.48億元(占比7.45%)、社會保險補助3,344.73億元(占比22.71%)、社會福利津貼及補助891.30億元(占比6.05%)、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息補貼255.71億元(占比1.74%)、對財團法人及政黨之補助51.10億元(占比0.35%)、對公私立學校等教育經費補助2,332.25億元(占比15.84%)、增撥補基金368.42億元(占比2.5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及減稅損失補貼1,872.53億元(占比12.71%)與其他192.97億元(占比1.31%)。

依法律義務支出占歲出預算額度比重維持在7成,在歲出規模無法大幅擴增情況下,將影響其他施政計畫之額度,如加計各機關經常運作維持經費,其餘可供公共建設等新興施政之資源有限。

(二)允宜檢討部分項目列入固定保障之妥適性,並於參考表列表揭露依法律義務支出明細

本院審議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作成通案決議(十三):「…。行政院所稱依法律義務之支出,…,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出之定義範疇,並於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詳實彙核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以利審議。」

據主計總處回覆辦理情形,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法律義務支出係指「依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必須編列之經費,即行政部門無法因財政困難而逕予緊縮或刪減之支出。…各部會本權責於其主管歲出機關別預算表等相關表件編列並揭露其應辦依法律義務支出項目,…審議過程亦均依立法院委員個別問政需要提供相關資料供參,未來亦將持續辦理。」

另為提升整體資源配置效率,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對依法律義務支出檢討之結論,部分支出項目是否仍具固定保障之必要,仍宜賡續檢討,以聚焦重點施政,並使資源配置更臻公平合理。

綜上,雖行政院主計總處以目前均依預算法相關規定籌編,並由各機關分別揭露項目;惟法律義務支出占歲出預算額度比重維持在7成,對歲出結構與其他新興計畫額度有重大關聯性,在歲出規模無法大幅擴增情況下,其餘可供施政之資源有限,除適時滾動檢討目前內容以聚焦重點施政項目,另鑒於總預算案審議過程各部會可配合問政需要而提供資料,如直接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附表中列表揭露,將使歲出資訊更公開透明,允宜審慎評估檢討。

附表1:108至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依法律義務支出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機關

109年度預算案

108年度法定預算

歲出

21,021.97

19,979.76

法律義務支出占歲出比率

70.05%

70.60%

法律義務支出合計

14,725.66

14,105.48

一、人事費(不含公共建設及科技發展計畫)

4,320.18

4,233.62

二、債務支出

財政部

1,096.48

1,115.14

三、社會保險補助

3,344.73

3,207.45

(一)全民健保經費

1,940.55

1,882.38

身心障礙者及中低收入老人

衛福部

40.20

39.79

低收入戶

衛福部

77.53

78.83

原住民

原民會

5.92

5.74

農民

內政部

151.00

156.67

漁民(含水利會會員、無職業者及一定所得以下民眾健保費補助)

衛福部

272.40

266.69

政府應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及撥補累計財務短絀

衛福部

760.00

705.00

勞工

勞動部

527.17

521.36

榮民榮眷

輔導會

93.65

95.78

收容人及受監護處分人

法務部

12.68

12.52

(二)公保及退撫經費

222.83

203.19

對公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

財政部

68.68

74.68

公務人員退撫給付

考試院

22.10

0.47

公保及退撫行政費

考試院

3.04

3.04

補助軍人保險退伍給付

國防部

25.00

25.00

挹注軍職人員退撫基金財務缺口

輔導會

104.01

100.00

(三)勞保經費

勞動部

717.56

709.94

勞工保險

勞動部

717.56

709.94

(四)農保

55.98

50.21

農保費

農委會

17.04

17.68

農保虧損

農委會

36.30

29.88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費補助

農委會

2.65

2.65

(五)國保

407.80

361.73

中央應負擔國民年金款項不足數

衛福部

407.80

361.73

四、社會福利津貼及補助

891.30

889.87

(一)就養榮民給與

輔導會

62.85

67.22

(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農委會

475.41

465.94

(三)65歲以上離島居民健保費補助

衛福部

2.40

1.95

(四)身障及老年保證基本年金

衛福部

251.42

258.20

(五)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

原民會

19.49

18.38

(六)未加入勞保遭遇職業災害補償經費

勞動部

0.20

0.20

(七)漁業及離島居民補貼

24.97

21.04

漁業用油補貼

農委會

17.02

13.20

獎勵休漁措施

農委會

2.08

2.08

離島地區用水用電差價補貼

經濟部

5.87

5.75

(八)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衛福部

12.82

13.78

(九)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

衛福部

30.26

31.83

(十)特殊境遇家庭補助

衛福部

1.70

1.67

(十一)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衛福部

2.68

2.68

(十二)低收入戶家庭生活、就學生活補助、住院膳食費、醫療補助及住院看護

衛福部

7.10

6.98

五、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息補貼

255.71

184.42

(一)軍人退休利息補貼

輔導會

191.02

97.92

(二)公務人員退休利息補貼

考試院

27.85

48.04

(三)國防部所屬文職人員退休利息補貼

國防部

0.78

0.81

(四)退休教師及未經銓敘退休警察利息補貼

內政部

0.39

0.48

(五)教育人員退休利息補貼

教育部

35.67

37.18

六、對財團法人及政黨之補助

51.10

50.56

(一)公視基金會

文化部

9.00

9.00

(二)農田水利會會費補助

農委會

22.29

22.29

(三)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內政部

5.88

5.35

(四)補助二二八和平基金會

內政部

0.15

0.15

(五)捐助法律扶助基金會

司法院

13.56

13.55

(六)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

司法院

0.22

0.22

七、對公私立學校等教育經費補助

教育部

2,332.25

2,157.22

(一)各級教育經費

教育部

2,176.08

2,021.08

高等教育

教育部

1,002.95

1,001.69

國民及學前教育

教育部

1,173.12

1,019.39

(二)其他教育經費(不含教育人員退休利息補貼)

教育部

156.18

136.14

八、增撥補基金

368.42

287.87

(一)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國發會

10.00

9.98

(二)農業發展基金

農委會

153.25

92.95

(三)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

農委會

100.38

86.16

(四)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

農委會

18.05

16.20

(五)撥充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

財政部

85.77

81.61

(六)國土永續發展基金

內政部

0.97

0.97

九、對地方政府之補助及減稅損失補貼

1,872.53

1,781.35

(一)一般性及專案補助

各市縣

1,762.14

1,668.25

(二)地方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財政部

90.40

93.12

(三)土地增值稅短少補助費(土地稅法第33條及第34條)

財政部

5.23

5.23

(四)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費

財政部

14.75

14.75

十、其他

192.97

197.98

(一)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金

國防部

0.25

0.30

(二)在營軍人家屬生活扶(慰)助業務

內政部

1.12

1.12

(三)警察、消防、空勤人員因公受傷、死亡、殘廢、殉職撫卹金、月退休金、慰問金、子女教養等經費

內政部

0.31

0.28

(四)警察專科學校及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公費

內政部

12.28

19.93

(五)役男體檢費用

內政部

1.90

2.68

(六)辦理替代役經費

內政部

2.68

2.89

(七)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

財政部

118.37

113.94

(八)原住民教育經費

原民會

15.54

15.54

(九)收容人給養

法務部

15.44

15.23

(十)易服社會勞動計畫

法務部

1.18

1.22

(十一)傳染病防治醫療費用

衛福部

22.76

23.77

(十二)油症患者健康照護費用

衛福部

0.08

0.14

(十三)證券、期貨交易稅代徵人獎金

財政部

1.05

0.94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據該總處表示:「本表百分比及預算數細數之和與總數或略有出入,係四捨五入關係」。

(分機:1921 林佑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