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因地理環境特殊,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頻繁,加以近年溫室效應引起氣候變遷,更加劇乾旱及豪大雨等發生頻率與災害規模;據農委會提供資料顯示,近11年(97-107年)我國農業災害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總計達1,404.08億元,平均每年127.64億元。為分擔農業生產風險及穩定保障農民收益,政府除持續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家畜保險(原乳牛、豬隻死亡保險)外,自104年起以商業保險模式陸續推動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及家禽禽流感保險等,並補助農民投保農業保險之部分保費,以及補貼其農業保險貸款利息差額等。經查:
(一)近11年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總計達349億元,惟占災損金額未及25%,顯示長期倚賴政府現金救助,尚不足分擔農業生產風險及穩定保障農民收益
1.我國如發生颱風、焚風、龍捲風、豪雨、霪雨、冰雹、寒流、旱災或地震等天然災害而造成農損,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於所造成災害損失主要採取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等措施。由附表1顯示,農委會近5年(103至107年度)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業務,決算數均超逾預算數,其中除103年度決算數增加1億3,271萬5千元(增幅15.19%)外,其餘年度決算增幅均逾1倍以上,並以105年度決算數增加76億8,411萬9千元(含動支第二預備金35億7,000萬元、災害準備金20億元、公務預算依災害防救法調整支應12億9,739萬元等),增幅達8.13倍差距最大,顯示現階段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辦理現金救助等措施,經常超逾年度預算並對中央政府財政形成不小負擔。
2.我國近11年(97至107年)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占農業災損(含農業災害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平均比率為24.91%,其中以98年度之19.32%最低,而100年度40.92%為最高;同期間粗估每一受救助農戶所獲政府救助金額則為1.58萬元至4.22萬元間(詳附表2)。由上開數據顯示,政府每年對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比例不一,尚無法穩定農民收益,且農業天然災害相關救助措施,主要係為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而非彌補農民大部分之災害損失。
附表1:近年度「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補助」預、決算數及實際救助農戶數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戶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實際救助
農戶數
當年度因預算經費不足,動支二備金或災害準備金數等
103
873,690
1,006,405
15,978
動支第一預備金550萬元等。
104
928,234
3,253,176
200,818
災害準備金15億2,131萬元、公務預算依災害防救法調整支應3億1,896萬2千元等。
105
944,497
8,628,616
317,194
動支第二預備金35億7,000萬元、災害準備金20億元、公務預算依災害防救法調整支應12億9,739萬元等。
106
772,618
3,586,414
44,194
災害準備金1億6,700萬元、公務預算依災害防救法調整支應4億2,774萬9千元等。
107
804,281
1,786,732
56,908
公務預算移緩濟急4億5,566萬2千元、災害準備金6億9,062萬1千元等
108
1,286,879
1,140,426
40,740
109
1,515,377
※註:1.資料來源,農委會108年8月下旬提供資料。
2.表內「預算數」由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支應;107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08及109年度則為預算案數;108年度「決算數」、「實際救助農戶數」則為截至108年7月底之累計實際數。
附表2:97–107年度農業災損、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救助農戶數與平均每戶救助金額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戶
年度
農業災損金額(A)
核定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金額(B)
核定現金救助比率B/A
救助農戶數(C)
粗估每一受救助農戶所獲金額B/C
97
1,430,161
379,271
26.52%
239,464
1.58
98
2,913,235
562,704
19.32%
215,056
2.62
99
973,808
257,446
26.44%
98,219
2.62
100
343,969
140,738
40.92%
68,918
2.04
101
634,659
135,803
21.40%
56,753
2.39
102
1,013,642
204,108
20.14%
81,918
2.49
103
321,491
67,388
20.96%
15,978
4.22
104
1,605,040
457,663
28.51%
200,818
2.28
105
3,833,967
986,758
25.74%
317,194
3.11
106
431,348
99,836
23.15%
44,194
2.26
107
539,442
205,560
38.11%
56,908
3.61
合計
14,040,762
3,497,275
24.91%
1,395,420
2.51
※註:1.資料來源,彙整自107年10月出版之「106年農業統計年報」,以及農委會108年9月初提供資料。
(二)農業保險試辦迄今保險品項雖有增加,惟整體保險覆蓋率仍屬偏低
為分散農民面對極端氣候挑戰等經營風險,政府辦理除原有家畜保險外,自104年開始試辦高接梨農業保險,因應不同地區保險需求及農產物生長特性,以商業保險模式陸續推動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及家禽禽流感保險等業務,並訂定農產業保險試辦補助要點等規定,補助農漁民投保農業保險之部分保險費及其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自104年起迄今已陸續開辦實損實賠型(梨、香蕉植株)、政府災助連結型(梨及芒果)、收入保障型(釋迦)、區域收穫型(鳳梨、水稻及芒果)、天氣參數型(蓮霧、木瓜、文旦柚、養殖水產、石斑魚及虱目魚)、撲殺補償型(雞、火雞、鴨、鵝禽流感)等多項保險。惟以108年截至7月底止所辦理13個保險品項為例,其中保險覆蓋率高於5%者,僅一期水稻10.12%、文旦柚9.63%及高雄水產5.87%等3個品項,其餘品項之保險覆蓋率仍屬偏低(詳附表3);且108年度蓮霧保險覆蓋率1.77%及屏東水產2.56%,分別較107年度之保險覆蓋率2.35%及8.36%降低。我國農業雖具小農及產區集中等特性,較不易分散生產風險,推行農業保險初期確有其困難之處,然鑒於農委會試辦農業保險迄今已4年,宜審酌保險覆蓋率仍屬偏低、部分試辦品項之保險覆蓋率較往年降低之原因,並妥謀改善對策。
附表3:農業保險試辦迄今投保、理賠概況及保險覆蓋率概況表
單位:件;公頃/萬隻;新臺幣元
年度
試辦
品項
承保機構
投保件數
投保面積/
(萬)隻數
覆蓋率
理賠金額
104
高接梨
富邦產險
89
50.89
0.93%
3,574,778
105
梨
富邦產險
169
139.08
2.58%
7,346,987
芒果
國泰產險
6
4.91
0.03%
0
106
釋迦
臺東基層農會
92
51.36
1.01%
1,280,743
屏東水產
臺灣產險
24
6.18
0.67%
19,904,268
高雄水產
20
37.23
1.87%
0
二期水稻
富邦產險
4,367
7,717
7.4%
6,327,753
石斑魚
富邦產險
18
17.7
1.19%
5,027,110
禽流感
明台產險
※禽流感保險於106.10.20金管會核准,自106.11.1宣導銷售
梨
富邦產險
230
205.7
3.87%
3,065,742
芒果
國泰產險
122
72.03
0.53%
2,597,480
25
13.5
107
一期水稻
富邦產險
6,379
10,693
6.30%
434,279
禽流感
明台產險
25
71(萬隻)
0.7%
滿期案件尚無理賠/部分未滿期
釋迦
台東基層農會
71
40.10
0.79%
1,928,169
屏東水產
台灣產險
55
33.45
8.36%
27,585,280
高雄水產
台灣產險
19
31.37
2.89%
4,667,886
二期水稻
富邦產險
4,352
8,367
8.12%
112,314
農業設施
富邦產險
206
44.62
2.23%
滿期案件尚無理賠/部分未滿期
蓮霧
台灣產險
114
59.07
2.35%
702,763
石斑魚
富邦產險
87
99.49
6.54%
0
虱目魚
富邦產險
112
297.76
1.91%
0
梨
富邦產險
303
259.06
4.87%
879,180
芒果
國泰產險
372
146.66
0.91%
未滿期
木瓜
華南產險
22
13.43
1.12%
未滿期
108
108
一期水稻
富邦產險
10,090
17,124
10.12%
尚待統計
禽流感
明台產險
110
228(萬隻)
2.13%
8,078,926
農業設施
富邦產險
88
22.66
1.13%
未滿期
鳳梨
新光產險
56
143.02
4.87%
未滿期
木瓜
華南產險
62
27.37
2.34%
未滿期
文旦柚
明台產險
357
189.19
9.63%
未滿期
釋迦
台東基層農會
146
67
1.31%
未滿期
香蕉
富邦產險
293
287.72
4.47%
未滿期
蓮霧
台灣產險
81
42.93
1.77%
未滿期
番石榴
國泰產險
39
6.61
0.15%
未滿期
甜柿
兆豐產險
81
67.23
2.3%
未滿期
屏東水產
台灣產險
67
63.67
2.56%
未滿期
高雄水產
台灣產險
25
71.21
5.87%
未滿期
※註:1.資料來源,農委會108年8月下旬提供截至108年7月底止資料。
2.108年度保單部分品項保單持續銷售或尚未屆銷售期。另部分保單為一年期保單,尚在保險期間(未滿期),資料尚持續更新中。
綜上,農業因其經營特性受天然災害侵襲風險相對高,近11年我國因天災侵襲造成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損失平均每年127.64億元,鑒於長期倚賴政府編列預算發放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尚不足分散農民面對天然災害與極端氣候等所受衝擊,故為提升農民經濟安全,宜依財政紀律法等規定,於兼顧政府財政負擔下,賡續推動農業天然災害保險相關措施,包括:積極輔導農民建立正確保險觀念、擴大農業保險市場規模及提升整體納保涵蓋率、推動農業保險法專法完成立法程序等,並強化與承保險業者協調溝通,累積開發農產業保險所需統計資料庫及專業勘損人力,俾逐步完善我國農業保險制度。
(分機:1926 林靜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