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特種基金應積極活化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之不動產,以發揮資產效益。因非營業基金數量眾多,性質及設立目的各異,部分基金規模及掌管資源頗鉅,爰能否妥善運用各項設施、有效管理房地與資產不僅攸關基金財務及運作,且對於政策推動、財政、經濟及社會發展均有相當影響。惟查:
(一)非營業基金閒置與低度利用設施與房地之清查與管理機制有待強化及落實辦理
經調查內政部、國防部等10個機關106至107年對主管之非營業基金閒置或低度利用設施與房地清查與管理情形(詳附表1),多數機關或稱無相關規定、或稱按「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1盤點、或稱依財政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計畫」由所屬機關自行查核,再由主管機關進行複查等,僅交通部提出106及107年度清查結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108年1月調查情形外,其餘部會均未能提出相關盤點紀錄、檢核表件或清查報告等,顯示目前清查與管理機制未盡完善,即使有相關規定可供參循,亦有待各機關落實辦理。
附表1:各機關對非營業基金閒置房地、設施之管理與清查規範及查核情形
主管
機關
調查之基金
清查及管理規定
106及107年度
清查成果
內政部
營建建設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
未提供
僅稱無閒置,未提供報告
國防部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無規定
僅稱無閒置,未提供報告
教育部
校務基金-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運動發展基金、學產基金
1.教育部對閒置或低度利用房地無規定,但會就工程會及財政部列管者,定期回報;並針對已閒置及低度利用設施,納入公共建設推動會報列管。
2.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實施全院財產普查,並注意使用狀況,如有無須使用仍堪用者,優先移撥分院或醫學院其其他系所使用。
無報告
經濟部
經濟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
無規定
無報告
交通部
交通作業基金、航港建設基金
1.按財政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計畫」,各機關就經管國有公用財產自我檢核,主管機關應複核,並應擇5個以上所屬機關辦理實地查核,其中包含經管不動產有無閒置未利用情形。
2.另依「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查報閒置、低度利用國有建築用地。
106年度航港局列管閒置土地175筆、民航局列管低度利用土第1筆;107年度航港局列管閒置土地92筆、高公局列管閒置土地295筆、民航局低度利用土第1筆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按「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41及42點規定及該會財產管理作業規定,訂定財產盤點實施計畫並執行,盤點記錄包含閒置未使用財產情形,做成紀錄請首長核閱。
未提供盤點紀錄,但提供108年1月依財政部函示清查閒置房舍情形
科技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按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規定辦理
財物盤點記錄僅列有財產及非消耗品項數、盤盈、盤虧項數,並無閒置或低度利用設施或房地清查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41點規定盤點,對於損壞及閒置財產適時處理,並依國有財產法第61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各管理機關之公有財產保管、使用、收益及處分情形,定期與不定期檢視,如發現閒置或低度利用,則督促所屬將閒置土地或房屋廢止撥用或變更非公用歸還國有財產署,對於閒置設施責成機關辦理報廢、贈與等手續
僅稱無閒置,未提供報告
衛生福
利部
醫療藥品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
按財政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計畫」,請所屬醫院查填檢核表並報部複查,其中包含清查經管不動產有無閒置未利用情形
提供關於台北醫院、彰化醫院、新營醫院及胸腔病院之閒置歷程與活化情形
文化部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
無提供規定
無提供報告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機關提供資料。
2.教育部提供運動發展基金會計制度內「財物會計事務」規定,然查主要係財產會計事務處理及物品會計事務處理規定。
(二)部分非營業基金閒置房地及設施閒置已久,有待積極活化
經調查前述機關主管之基金房地、設施與設備,發現8個基金107年底房舍2萬7,132坪(帳面價值6億466萬7千元)、土地180萬7,865平方公尺(帳面價值13億9,816萬4千元),設施或設備58項(興建或購置成本32億8,170萬9千元),處於閒置或低度利用狀態(詳附表2),且107年維持(護)費用高達4,056萬元;其中部分房地或設施閒置已久,如國立臺南大學七股校區公共設施工程自99年起修正計畫,至107年10月已提出修正15次仍未獲行政院核定,致校舍興建計畫自99年11月暫緩辦理至今;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之楠梓工廠自87年9月結束營業、91年11月核定裁撤後閒置至今;新竹科學園區污泥焚化爐因有影響居民健康之虞,95年1月遭要求停止運轉2,後經重新規劃改建,至108年3月中旬始竣工,尚在辦理查驗中;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舊院區之職務宿舍自該院91年搬遷後,因距離半小時車程、員工使用率低,不符使用效益,且經評估耐震能力有疑慮,需俟超逾耐用年限(118年5月)後辦理報廢拆除。該等機關未能妥適運用非營業基金房地、設施與設備,且推動活化欠積極,有待檢討改善。
附表2:107年底非營業基金閒置或低度利用房地及設施(備)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基金
名稱
閒置或低度利用房地(校舍)
閒置或低度利用設施(備)
107年度
維持(護)
費用
名稱
建坪
土地
項數
取得(興建)
成本
坪數
帳面價值
平方公尺
帳面價值
國立臺南大學校務基金
七股校區公共設施工程-污水處理廠工程標
12.84
212
8
16,793
475
七股校區公共設施工程-垃圾處理場工程標
68
3,498
10
12,167
44
七股校區公共設施工程-七股校區機電中心及自來水塔工程標
333.67
5,506
14
56,773
113
七股校區東校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270,026.48
89,109
1,927
學產基金
花蓮教師會館
4,513.79
142,306
4,951
24,012
1
227,326
2,500
永春捷運站店鋪
35.51
1,073
51.89
7,240
1
1,378
0
水資源作業基金
主管單房間職務宿舍
626.28
20.405
3,065.56
6,131.12
1
2,332.94
42.93
多房間職務宿舍
1,107.31
40.23
4,714.24
928.48
1
4,525.68
509.55
單房間職務宿舍
455.62
5,103.02
1,506.18
1,265.19
3
25,402.31
66.66
永康宿(眷)舍
106.04
11.01
350.54
1,051.62
1
3,859.62
190.23
楠西宿(眷)舍
524.87
328.47
1,735.1
956.04
1
10,182.51
110.40
航港建設基金
閒置土地92筆
25,958.65
50,544
4
交通作業基金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閒置土地295筆
28,689.69
284,995,10
民航作業基金低度利用土地1筆
176.14
3,822.24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已裁撤楠梓工廠
2,193.43
6,952
39,340
458,438
已裁撤龍崎工廠
1,206.07
3,074
1,408,546
494,952
臺東農場
259.91
1,256
3,109.55
180
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污泥焚化爐
1
469,268
0
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園區
1
2,208,506
33,944
醫療藥品基金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長青樓)
421.03
1,741
4,353.10
-
(土地為新北市政府
所有)
1
1,741
52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民樂樓)
501.04
4,152
1,600.66
-
(土地為新北市政府
所有)
1
4,152
364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城區分院
946.91
12,485
2,453
210,467
1
12,485
118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舊院區職務宿舍
853.92
260,297
853.92
-
(土地為彰化市公所
所有)
1
1,316.9
0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北門分院
12,814
156,536.77
5,849
20,605.75
11
223,500
0
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松山療養宿舍
151.79
75
534
28,462
100
合計
27,132.03
604,666.91
1,807,864.70
1,398,164.44
58
3,281,708.96
40,560.77
※註:1.資料來源,各機關提供資料。
(三)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所屬6家老人社政機構收容人數逐年下降,允宜提升運用效能
經調查社會福利基金所屬6家老人之家及養護中心104至108年3月核定收容人數或實際收容人數大多呈現逐年減少趨勢(詳附表3),其中北區老人之家108年3月底實際收容人數較104年度減少逾2成、東區老人之家平均收容率僅63.42%,明顯偏低,相較我國近年各地區65歲以上老年人數占總人口比率持續攀升情形(詳附表4)呈現顯著反差;雖大部分機構建置已久3,然衛生福利部98年研提「衛生福利部所屬老人福利機構多機能綜合計畫(期程99至108年度,總經費8億1,442萬5千元)」,辦理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老人之家及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之院舍新(整)建及設施設備改善工程,近年亦陸續辦理多項零星修繕、改善工程,且該等機構評鑑均列優等或甲等4,顯示該基金無論在硬體維護及服務品質之維持上均投入甚多,允宜審酌收容人數逐年減少之問題癥結,積極提升機構運用效能。
附表3: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所屬6家老人中心及養護中心近年收容人數一覽表 單位:人、%
機構
北區老人之家
南區老人之家
東區老人之家
澎湖老人之家
中區老人之家
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合計
104年度收容人數
核定
270
319
320
162
390
360
1,821
實際
184
299
180
142
311
286
1,402
收容率
68.15
93.73
56.25
87.65
79.74
79.44
76.99
105年度收容人數
核定
270
317
300
162
390
360
1,799
實際
173
296
163
138
305
283
1,358
收容率
64.07
93.38
54.33
85.19
78.21
78.61
75.49
106年度收容人數
核定
195
317
250
155
390
360
1,667
實際
166
276
167
133
303
288
1,333
收容率
85.13
87.07
66.80
85.81
77.69
80.00
79.96
107年度收容人數
核定
186
317
250
155
390
360
1,658
實際
154
266
177
128
310
289
1,324
收容率
82.80
83.91
70.80
82.58
79.49
80.28
79.86
108年3月底收容
人數
核定
196
317
264
155
390
290
1,612
實際
140
261
182
127
306
290
1,306
收容率
71.42
82.33
68.94
81.94
78.46
100.00
81.02
104與108年度比較
核定
-74
-2
-56
-7
0
-70
-209
實際
-44
-38
+2
-15
-5
+4
-96
收容率
+3.27
-11.4
+12.69
-5.71
-1.28
+20.56
+4.03
註:1.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提供。
2.104至107年度實際收容人數為每年平均數;收容率=實際人數/核定人數。
附表4:103至107年度各地區65歲以上人數及占總人口比率一覽表 單位:千人、%
各地區
103年底
104年底
105年底
106年底
107年底
人數
占比
人數
占比
人數
占比
人數
占比
人數
占比
北部地區
1,187
11.27
1,254
11.84
1,336
12.56
1,420
13.29
1,504
14.04
中部地區
705
12.16
731
12.60
767
13.19
799
13.75
834
14.34
南部地區
825
12.87
859
13.42
904
14.15
946
14.84
989
15.54
東部地區
77
13.75
79
14.21
82
14.81
85
15.42
87
15.99
金馬地區
15
11.04
16
11.06
17
11.55
18
12.10
19
12.65
總計
2,809
11.99
2,939
12.51
3,106
13.20
3,268
13.86
3,434
14.56
註:1.資料來源,歷年內政部「內政統計通報」。
2.人數為65歲以上人數;各年底占比為65歲以上人數占總人口數之比率。
綜上,目前非營業基金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設施之清查與管理機制未盡完善,且有待各主管機關落實辦理;部分非營業基金房地及設施閒置已久,推動活化有欠積極,亟待檢討改善;另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所屬6家老人社政機構收容人數逐年下降,與人口老化情形呈現明顯反差,允宜審酌問題癥結,提升資產運用效能,有效利用基金資源。
(分機:8663鄭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