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一0三、部分非營業基金房地或設施閒置已久或運用呈現下滑趨勢,允宜積極活化,以增進資產運用效能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陸、非營業基金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特種基金應積極活化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之不動產,以發揮資產效益。因非營業基金數量眾多,性質及設立目的各異,部分基金規模及掌管資源頗鉅,爰能否妥善運用各項設施、有效管理房地與資產不僅攸關基金財務及運作,且對於政策推動、財政、經濟及社會發展均有相當影響。惟查:

(一)非營業基金閒置與低度利用設施與房地之清查與管理機制有待強化及落實辦理

經調查內政部、國防部等10個機關106至107年對主管之非營業基金閒置或低度利用設施與房地清查與管理情形(詳附表1),多數機關或稱無相關規定、或稱按「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1盤點、或稱依財政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計畫」由所屬機關自行查核,再由主管機關進行複查等,僅交通部提出106及107年度清查結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108年1月調查情形外,其餘部會均未能提出相關盤點紀錄、檢核表件或清查報告等,顯示目前清查與管理機制未盡完善,即使有相關規定可供參循,亦有待各機關落實辦理。

附表1:各機關對非營業基金閒置房地、設施之管理與清查規範及查核情形

主管

機關

調查之基金

清查及管理規定

106及107年度

清查成果

內政部

營建建設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

未提供

僅稱無閒置,未提供報告

國防部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無規定

僅稱無閒置,未提供報告

教育部

校務基金-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運動發展基金、學產基金

1.教育部對閒置或低度利用房地無規定,但會就工程會及財政部列管者,定期回報;並針對已閒置及低度利用設施,納入公共建設推動會報列管。

2.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實施全院財產普查,並注意使用狀況,如有無須使用仍堪用者,優先移撥分院或醫學院其其他系所使用。

無報告

經濟部

經濟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

無規定

無報告

交通部

交通作業基金、航港建設基金

1.按財政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計畫」,各機關就經管國有公用財產自我檢核,主管機關應複核,並應擇5個以上所屬機關辦理實地查核,其中包含經管不動產有無閒置未利用情形。

2.另依「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查報閒置、低度利用國有建築用地。

106年度航港局列管閒置土地175筆、民航局列管低度利用土第1筆;107年度航港局列管閒置土地92筆、高公局列管閒置土地295筆、民航局低度利用土第1筆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按「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41及42點規定及該會財產管理作業規定,訂定財產盤點實施計畫並執行,盤點記錄包含閒置未使用財產情形,做成紀錄請首長核閱。

未提供盤點紀錄,但提供108年1月依財政部函示清查閒置房舍情形

科技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按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規定辦理

財物盤點記錄僅列有財產及非消耗品項數、盤盈、盤虧項數,並無閒置或低度利用設施或房地清查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41點規定盤點,對於損壞及閒置財產適時處理,並依國有財產法第61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各管理機關之公有財產保管、使用、收益及處分情形,定期與不定期檢視,如發現閒置或低度利用,則督促所屬將閒置土地或房屋廢止撥用或變更非公用歸還國有財產署,對於閒置設施責成機關辦理報廢、贈與等手續

僅稱無閒置,未提供報告

衛生福

利部

醫療藥品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

按財政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計畫」,請所屬醫院查填檢核表並報部複查,其中包含清查經管不動產有無閒置未利用情形

提供關於台北醫院、彰化醫院、新營醫院及胸腔病院之閒置歷程與活化情形

文化部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

無提供規定

無提供報告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機關提供資料。

2.教育部提供運動發展基金會計制度內「財物會計事務」規定,然查主要係財產會計事務處理及物品會計事務處理規定。

(二)部分非營業基金閒置房地及設施閒置已久,有待積極活化

經調查前述機關主管之基金房地、設施與設備,發現8個基金107年底房舍2萬7,132坪(帳面價值6億466萬7千元)、土地180萬7,865平方公尺(帳面價值13億9,816萬4千元),設施或設備58項(興建或購置成本32億8,170萬9千元),處於閒置或低度利用狀態(詳附表2),且107年維持(護)費用高達4,056萬元;其中部分房地或設施閒置已久,如國立臺南大學七股校區公共設施工程自99年起修正計畫,至107年10月已提出修正15次仍未獲行政院核定,致校舍興建計畫自99年11月暫緩辦理至今;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之楠梓工廠自87年9月結束營業、91年11月核定裁撤後閒置至今;新竹科學園區污泥焚化爐因有影響居民健康之虞,95年1月遭要求停止運轉2,後經重新規劃改建,至108年3月中旬始竣工,尚在辦理查驗中;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舊院區之職務宿舍自該院91年搬遷後,因距離半小時車程、員工使用率低,不符使用效益,且經評估耐震能力有疑慮,需俟超逾耐用年限(118年5月)後辦理報廢拆除。該等機關未能妥適運用非營業基金房地、設施與設備,且推動活化欠積極,有待檢討改善。

附表2:107年底非營業基金閒置或低度利用房地及設施(備)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基金

名稱

閒置或低度利用房地(校舍)

閒置或低度利用設施(備)

107年度

維持(護)

費用

名稱

建坪

土地

項數

取得(興建)

成本

坪數

帳面價值

平方公尺

帳面價值

國立臺南大學校務基金

七股校區公共設施工程-污水處理廠工程標

12.84

212

8

16,793

475

七股校區公共設施工程-垃圾處理場工程標

68

3,498

10

12,167

44

七股校區公共設施工程-七股校區機電中心及自來水塔工程標

333.67

5,506

14

56,773

113

七股校區東校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270,026.48

89,109

1,927

學產基金

花蓮教師會館

4,513.79

142,306

4,951

24,012

1

227,326

2,500

永春捷運站店鋪

35.51

1,073

51.89

7,240

1

1,378

0

水資源作業基金

主管單房間職務宿舍

626.28

20.405

3,065.56

6,131.12

1

2,332.94

42.93

多房間職務宿舍

1,107.31

40.23

4,714.24

928.48

1

4,525.68

509.55

單房間職務宿舍

455.62

5,103.02

1,506.18

1,265.19

3

25,402.31

66.66

永康宿(眷)舍

106.04

11.01

350.54

1,051.62

1

3,859.62

190.23

楠西宿(眷)舍

524.87

328.47

1,735.1

956.04

1

10,182.51

110.40

航港建設基金

閒置土地92筆

25,958.65

50,544

4

交通作業基金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閒置土地295筆

28,689.69

284,995,10

民航作業基金低度利用土地1筆

176.14

3,822.24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已裁撤楠梓工廠

2,193.43

6,952

39,340

458,438

已裁撤龍崎工廠

1,206.07

3,074

1,408,546

494,952

臺東農場

259.91

1,256

3,109.55

180

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污泥焚化爐

1

469,268

0

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園區

1

2,208,506

33,944

醫療藥品基金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長青樓)

421.03

1,741

4,353.10

-

(土地為新北市政府

所有)

1

1,741

52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民樂樓)

501.04

4,152

1,600.66

-

(土地為新北市政府

所有)

1

4,152

364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城區分院

946.91

12,485

2,453

210,467

1

12,485

118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舊院區職務宿舍

853.92

260,297

853.92

-

(土地為彰化市公所

所有)

1

1,316.9

0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北門分院

12,814

156,536.77

5,849

20,605.75

11

223,500

0

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松山療養宿舍

151.79

75

534

28,462

100

合計

27,132.03

604,666.91

1,807,864.70

1,398,164.44

58

3,281,708.96

40,560.77

※註:1.資料來源,各機關提供資料。

(三)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所屬6家老人社政機構收容人數逐年下降,允宜提升運用效能

經調查社會福利基金所屬6家老人之家及養護中心104至108年3月核定收容人數或實際收容人數大多呈現逐年減少趨勢(詳附表3),其中北區老人之家108年3月底實際收容人數較104年度減少逾2成、東區老人之家平均收容率僅63.42%,明顯偏低,相較我國近年各地區65歲以上老年人數占總人口比率持續攀升情形(詳附表4)呈現顯著反差;雖大部分機構建置已久3,然衛生福利部98年研提「衛生福利部所屬老人福利機構多機能綜合計畫(期程99至108年度,總經費8億1,442萬5千元)」,辦理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老人之家及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之院舍新(整)建及設施設備改善工程,近年亦陸續辦理多項零星修繕、改善工程,且該等機構評鑑均列優等或甲等4,顯示該基金無論在硬體維護及服務品質之維持上均投入甚多,允宜審酌收容人數逐年減少之問題癥結,積極提升機構運用效能。

附表3: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所屬6家老人中心及養護中心近年收容人數一覽表 單位:人、%

機構

北區老人之家

南區老人之家

東區老人之家

澎湖老人之家

中區老人之家

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合計

104年度收容人數

核定

270

319

320

162

390

360

1,821

實際

184

299

180

142

311

286

1,402

收容率

68.15

93.73

56.25

87.65

79.74

79.44

76.99

105年度收容人數

核定

270

317

300

162

390

360

1,799

實際

173

296

163

138

305

283

1,358

收容率

64.07

93.38

54.33

85.19

78.21

78.61

75.49

106年度收容人數

核定

195

317

250

155

390

360

1,667

實際

166

276

167

133

303

288

1,333

收容率

85.13

87.07

66.80

85.81

77.69

80.00

79.96

107年度收容人數

核定

186

317

250

155

390

360

1,658

實際

154

266

177

128

310

289

1,324

收容率

82.80

83.91

70.80

82.58

79.49

80.28

79.86

108年3月底收容

人數

核定

196

317

264

155

390

290

1,612

實際

140

261

182

127

306

290

1,306

收容率

71.42

82.33

68.94

81.94

78.46

100.00

81.02

104與108年度比較

核定

-74

-2

-56

-7

0

-70

-209

實際

-44

-38

+2

-15

-5

+4

-96

收容率

+3.27

-11.4

+12.69

-5.71

-1.28

+20.56

+4.03

註:1.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提供。

2.104至107年度實際收容人數為每年平均數;收容率=實際人數/核定人數。

附表4:103至107年度各地區65歲以上人數及占總人口比率一覽表 單位:千人、%

各地區

103年底

104年底

105年底

106年底

107年底

人數

占比

人數

占比

人數

占比

人數

占比

人數

占比

北部地區

1,187

11.27

1,254

11.84

1,336

12.56

1,420

13.29

1,504

14.04

中部地區

705

12.16

731

12.60

767

13.19

799

13.75

834

14.34

南部地區

825

12.87

859

13.42

904

14.15

946

14.84

989

15.54

東部地區

77

13.75

79

14.21

82

14.81

85

15.42

87

15.99

金馬地區

15

11.04

16

11.06

17

11.55

18

12.10

19

12.65

總計

2,809

11.99

2,939

12.51

3,106

13.20

3,268

13.86

3,434

14.56

註:1.資料來源,歷年內政部「內政統計通報」。

2.人數為65歲以上人數;各年底占比為65歲以上人數占總人口數之比率。

綜上,目前非營業基金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設施之清查與管理機制未盡完善,且有待各主管機關落實辦理;部分非營業基金房地及設施閒置已久,推動活化有欠積極,亟待檢討改善;另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所屬6家老人社政機構收容人數逐年下降,與人口老化情形呈現明顯反差,允宜審酌問題癥結,提升資產運用效能,有效利用基金資源。

(分機:8663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