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下稱長照)計畫2.0之核心項目-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於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10億4,477萬5千元,較上年度之33億9,931萬元減列23億5,453萬5千元(減幅69.27%)。惟截至108年3月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之巷弄長照站,其布建普及度及配置人力均有所不足,謹說明如后:
(一)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之主要內容
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係長照2.0新增服務項目,由原屬長照1.0實施期間之服務單位A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下稱長照旗艦店)、B級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下稱長照專賣店),加上創新措施C級巷弄長照站所組成,目的在於落實在地老化之政策目標。其中長照旗艦店在長照2.0中被賦予落實個案管理之職責,並提供長照專賣店與巷弄長照站督導及技術支援,以連結相關長照服務;長照專賣店則主要提供日間托老服務;巷弄長照站則多由社區基層組織辦理,服務對象包括經長照管理中心評估屬健康、亞健康、衰弱、輕度失能失智之民眾,該據點提供包括臨托、餐飲,預防失能延緩失能,提供照顧者喘息服務,以促進長者活力老化、縮減長者失能時間,提升生活品質(詳附表1)。
附表1:長照2.0社區整體照顧模式各類服務據點之比較
服務據點
項目
A級社區整合型
服務中心
B級複合型服務中心
C級巷弄長照站
據點之服務提供單位、場域
醫院、小規模多機能日照中心、護理之家、衛生所、偏鄉長照據點。
日照中心、日間托老據點、物理或職能治療所、衛生所、診所、社區醫療群
衛生所、居家護理所、居家服務單位、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社區發展協會、社福團體、樂智據點、農漁會、村里辦公處。
服務提供內容
透過組建健康服務團隊,提供B、C級服務點督導及技術支援,連結相關長照服務。
日間托老服務(包括緩和失能、共餐服務、體適能、諮詢服務、輕度失能復健)。
短時數看顧衰弱或輕度失能者照顧服務(社區預防保健、電話問安、關懷訪視、餐飲服務、體適能、自立支持服務)。
服務據點設置原則
每一鄉鎮市區至少設置一處,並依區域人口數酌增設置。
每一國中學區設置一處
每3個村里設置一處
服務據點設置目標
469處
829處
2,529處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生福利部有關長照2.0簡報資料。
(二)擔當普及社區長照服務資源之巷弄長照站,截至108年3月底,其據點數雖大幅增加,惟普及度容有待提升
根據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就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之說明,巷弄長照站主要功能在於提供近便性之照顧、喘息服務,以及向前延伸強化社區初級預防功能。為符合廣設巷弄長照站之推動策略,該服務據點係以「每3個村里設置1處」為布建原則。爰此,巷弄長照站在政策規劃之定位,係作為距離民眾最近之長照服務資源整合據點,該據點設置之普及與否,將影響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政策推動之成效。
在巷弄長照站之布建情形方面,根據衛福部統計,其據點數雖自106年之441個擴增至108年3月底之1,776個,惟如以前揭布建原則檢視據點之分布情形可知,除臺北市、桃園市及宜蘭縣外,多數縣市轄內據點之設置普及度,尚未符該原則(詳附表2),反映就巷弄長照站之普及度容有待提升。
附表2:截至108年3月各縣市轄內設置巷弄長照站概況
巷弄長照站之普及度區間
所涉直轄市、縣、市
(括弧內為普及度)
轄內實際設置巷弄長照站據點數占依「每三個村里設置一處」原則設置之巷弄長照站據點數比率達50%以上者
臺北市(125%)、桃園市(109.52%)、宜蘭縣(108.15%)、臺東縣(91.84%)、屏東縣(90.06%)、苗栗縣(85.09%)、南投縣(84.73%)、臺中市(81.6%)、彰化縣(71.82%)、花蓮縣(71.59%)、臺南市(70.26%)、雲林縣(56.78%)、嘉義市(53.57%)
轄內實際設置巷弄長照站據點數占依「每三個村里設置一處」原則設置之巷弄長照站據點數比率未及50%者
新竹市(49.18%)、高雄市(47.14%)、嘉義縣(47.06%)、新竹縣(45.31%)、基隆市(42.04%)、澎湖縣(37.50%)、新北市(30.23%)、連江縣(27.27%)、金門縣(24.32%)
※註:1.資料來源,依據內政部戶政資料、衛福部巷弄長照站統計整理。
2.轄內鄉鎮市區之巷弄長照站係依衛福部長照資源地圖據點名冊所登載地址認定,極少數提供跨行政區服務之巷弄長照站(如新竹市有1處巷弄長照站係跨區支援新竹縣)仍依其實際坐落地址核算轄內據點個數。
3.各縣市轄內巷弄長照站之普及度,係以實際設置之據點數為分子,以依「每三個村里設置一處巷弄長照站」原則核算之巷弄長照站據點數為分母,兩者相除所得之百分比。
(三)巷弄長照站配置之照顧服務員人力有所不足,恐難發揮預期功能
巷弄長照站能否發揮預期功能,其站內照顧服務員(下稱照服員)之配置情形扮演關鍵角色。根據衛福部之統計,截至108年3月底,全國1,776個據點配置之照服員合計876人,平均每個巷弄長照站配置人數僅約0.5人。進一步觀察各縣市轄內據點之照服員人力配置情形,以離島之連江縣平均每個據點配置2人最多,桃園市、臺北市及臺東縣均僅0.2人最少,兩者照服員人力配置差距達10倍(詳附表3)。又前揭巷弄長照站中,計有192個(占比10.81%)提供加值喘息服務之C+據點,服務對象包括有一定失能程度之民眾。為確保該等民眾之照顧權益,衛福部於107年3月函頒之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須知明文規範,C+據點具體規範應配置照服員至少1人,照顧比為1比8,反映多數巷弄長照站主要仰賴非專職、非常態駐點之志工。是以,囿於服務人力之限制,部分據點實際上無法落實「每週5天、每天至少6小時」之服務時數目標,致難以發揮預期功能。
附表3:截至108年3月底各縣市轄內設置巷弄長照站及照服員配置情形 單位:個;人
縣市別
巷弄長照站個數(內含提供加值喘息服務
之C+據點數)
轄內巷弄長照站配置之照服員人數
平均每個巷弄
長照站配置
之照服員人數
連江縣
2(2)
4
2.0
新竹市
19(6)
20
1.1
嘉義市
15(8)
13
0.9
澎湖縣
12(12)
11
0.9
宜蘭縣
84(1)
71
0.8
花蓮縣
42(0)
32
0.8
臺中市
170(0)
126
0.7
高雄市
140(28)
99
0.7
彰化縣
141(15)
92
0.7
雲林縣
74(6)
52
0.7
新竹縣
30(5)
22
0.7
臺南市
152(7)
77
0.5
新北市
104(28)
48
0.5
基隆市
22(9)
10
0.5
苗栗縣
78(12)
33
0.4
南投縣
74(13)
31
0.4
嘉義縣
56(11)
23
0.4
屏東縣
139(0)
36
0.3
金門縣
3(0)
1
0.3
桃園市
184(19)
34
0.2
臺北市
190(5)
31
0.2
臺東縣
45(5)
10
0.2
全國
1,776(192)
876
0.5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提供資料。
2.「巷弄長照站個數」欄位括弧內數據係提供加值喘息服務之據點數。
綜上,截至108年3月底,在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中擔當第一線長照服務資源整合據點之巷弄長照站,存有布建分布欠均、照服員人力配置不足之情形,衛福部允宜積極輔導地方政府整合相關資源,衡量在地實際需求,適時設立據點,並投入適足人力,使其發揮預期功能,俾落實在地老化之政策目標。
(分機:1912 黃彥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