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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八、部分轉投資民營事業由公股派任之董事單一性別比率未達三分之一,允宜改善俾落實性別平等政策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財政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財政部109年度單位預算案於「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投資收益」項下編列「投資股息紅利」收入58億1,965萬8千元,較108年度預算增加5,775萬5千元。茲將該部轉投資事業公股代表派任情形說明如下:

(一)據財政部編印之「財政部暨所屬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108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顯示,目前轉投資事業計有37個(不含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其中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以下簡稱兆豐金控、第一金控、合庫金控、彰化銀行、中再公司、關貿公司、華南金控及台灣企銀)等8家事業之部分公股董事係由財政部派任。

(二)上開8家由財政部直接投資並派任公股代表之轉投資事業,部分事業之公股董事單一性別比率未達三分之一,如以全部公民營董事觀之,除第一金控女性董事比率47%外,其餘兆豐金控、合庫金控、彰化銀行、中再公司、關貿公司、華南金控及台灣企銀等7家事業單一性別比率未達三分之一;如按公股代表董事觀之,則有關貿公司及華南金控等2家事業,未符合單一性別比率達三分之一原則(詳附表1)。

(三)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揭櫫之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雖未具強制性,政府轉投資事業亦非屬其規範對象,惟公股董監事之派任應具政策示範作用,除考量派用人員專業、能力等條件外,宜遵循該項原則,以提升女性參與機會。

綜上,為落實執行性別平等政策,所訂「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建議增訂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並宜遵循該項原則派任公股代表,以保障女性權益,並符合國際發展趨勢。

附表1:財政部直接投資並派任公股代表之轉投資事業董事性別概況表

單位:位

事業名稱

全部董事

公股派任董事

席次

女性董事

女性比率

席次

女性董事

女性比率

兆豐金控

14

4

29%

11

4

36%

第一金控

15

7

47%

10

6

60%

合庫金控

15

3

20%

8

3

38%

彰化銀行

9

1

11%

3

1

33%

中再公司

9

1

11%

2

1

50%

關貿公司

15

3

20%

7

2

29%

華南金控

19

4

21%

8

2

25%

台灣企銀

15

3

20%

9

3

33%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截至108年8月底,本表僅列示財政部直接投資並派任公股代表之轉投資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