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09年度「偏遠地區交通建設」新增「購建新臺馬輪計畫」2億元,補助連江縣政府辦理建造新臺馬輪專案管理及統包工程案等,該計畫總經費11億4,000萬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9億1,775萬7千元,期程自109至111年度。經查:
(一)購建新臺馬輪以汰換舊船,提供馬祖東引地區安全穩定之海運服務
馬祖東引地區聯外運輸以海運為主,因東引距南竿32浬,冬季東北季風強烈,僅大型船舶可航行,目前行駛該航線之臺馬輪船齡已34年,需購建新船汰換,爰擬購建1艘總噸位約4,595、船長約96至102公尺、載客人數約640至772人、最高航速21節、經濟航速18節之客貨船,以提供東引地區安全穩定之海運服務。
(二)經費分由中央政府公務預算、連江縣政府及離島建設基金負擔
「購建新臺馬輪計畫」於108年4月26日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11億4,000萬元,分由中央政府公務預算負擔9億1,775萬7千元、連江縣政府負擔1億5,384萬3千元及離島建設基金負擔6,840萬元(詳附表1),預計於111年交船營運。
附表1:「購建新臺馬輪計畫」預計經費分擔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費來源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合計
中央政府
0
0
200,000
460,066
257,691
917,757
連江縣政府
3,200
6,348
42,898
64,580
36,817
153,843
離島建設基金
0
0
22,800
22,800
22,800
68,400
合計
3,200
6,348
265,698
547,446
317,308
1,140,000
※註:1.資料來源,交通部及其109年度單位預算案;本報告整理。
(三)財務評估未能自償,惟考量相關經濟效益,尚有其必要性
依「購建新臺馬輪綜合規劃」報告書評估,該計畫25年營運期間淨現值為負9億9千餘萬元,營運收入尚無法完全負擔計畫成本,財務收支呈現虧損狀態,營運期間每年虧損約4,200萬元;惟納入保障馬祖地區居民航行安全、帶動馬祖觀光發展及提供馬祖因天候因素機場暫停起降及連續假期之滯留旅客疏運等效益後,尚有其必要性。
(四)允宜協助連江縣政府研謀提升觀光發展配套措施,妥處舊船相關標售事宜,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購建新臺馬輪計畫」之新臺馬輪總噸位達4,595噸,除提供東引及南竿間之島際運輸外,兼負臺馬空運交通中斷、緊急事故之備援疏運功能及因應馬祖觀光發展之運輸能量等,除購建總經費11億4,000萬元外,預估未來營運每年尚入不敷出約達4,200萬元,允宜協助連江縣政府研謀提升觀光發展配套措施,俾提高營運收益。另目前暫時留用之舊臺馬輪未來除役後標售款項,似未納入「購建新臺馬輪計畫」之財務收入評估,允宜妥處相關標售事宜,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綜上,為提供馬祖東引地區居民安全穩定之運輸需求,連江縣政府擬購建新臺馬輪,以汰換目前暫時留用船齡34年之臺馬輪,並兼負臺馬空運交通中斷、緊急事故之備援疏運功能及因應馬祖觀光發展之運輸能量等,尚有其必要性。除購建總經費11億4,000萬元外,預估未來營運每年虧損約4,200萬元,允宜協助連江縣政府研謀提升觀光發展配套措施,妥處舊船相關標售事宜,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