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09年度「偏遠地區交通建設」新增「澎湖縣各離島老舊交通船汰舊換新計畫」5,000萬元及「新建99總噸東琉線客船新建工程計畫」963萬6千元,分別補助澎湖縣政府及屏東縣政府辦理澎湖各離島交通船汰舊換新及東琉線客船之專案管理、船舶規劃設計及統包工程案等。經查:
(一)澎湖縣各離島老舊交通船汰舊換新計畫內容
澎湖縣望安鄉及白沙鄉所轄二、三級離島進出仰賴交通船接送,目前望安鄉公營交通船計3艘,其中2艘經常故障停駛,另1艘已使用18年預計辦理汰舊換新;白沙鄉公營交通船計1艘,其餘民營交通船均屬超齡老舊。澎湖縣擬新建交通船4艘,其中1艘99GT總噸位級、載客99人、貨物承載6噸大型客船,供望安鄉使用;3艘19.9GT總噸位、載客46人(或28人)載客小船,供白沙鄉使用;該計畫於108年5月16日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1億5,400萬元,預計分由中央政府公務預算負擔1億2,422萬7千元及澎湖縣政府負擔2,977萬3千元(詳附表1),於110年交船營運。
附表1:「澎湖縣各離島老舊交通船汰舊換新計畫」預計經費分擔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費來源
109年度
110年度
合計
中央政府
50,000
74,227
124,227
澎湖縣政府
15,400
14,373
29,773
合計
65,400
88,600
154,000
※註:1.資料來源,交通部;本報告整理。
2.截至108年9月20日,澎湖縣府109年配合款尚未確認編列金額,先暫以綜合規劃報告書表定金額估列。
(二)新建99總噸東琉線客船新建工程計畫內容
屏東縣琉球鄉進出仰賴交通船接送,現有公營交通船計2艘,其中1艘於104年6月故障停航迄今,另1艘航行近21年,屏東縣政府擬新建99總噸東琉線客船,以汰換老舊客船。該計畫納入屏東縣第五期(108-111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經行政院108年3月25日核定,總經費7,450萬元,分由中央政府公務預算負擔1,117萬5千元、屏東縣政府負擔745萬元及離島建設基金負擔5,587萬5千元(詳附表2),於110年交船營運。
附表2:「新建99總噸東琉線客船新建工程計畫」預計經費分擔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費來源
109年度
110年度
合計
中央政府
9,636
1,539
11,175
屏東縣政府
7,450
0
7,450
離島建設基金
55,875
0
55,875
合計
72,961
1,539
74,500
※註:1.資料來源,交通部;本報告整理。
(三)允宜協助地方政府積極管控購建交通船品質及期程,俾及早提供離島居民安全及便利之運輸工具
澎湖縣望安鄉、白沙鄉及屏東縣琉球鄉目前營運之公營交通船多屬老舊且故障頻繁,影響居民聯外交通,且部分離島居民基於交通便利性及彈性,採漁船附搭之方式往返離島間,致有安全疑慮,允宜協助地方政府積極管控購建交通船品質及期程,俾及早提供離島居民安全及便利之運輸工具。
綜上,澎湖縣望安鄉、白沙鄉及屏東縣琉球鄉對外交通仰賴交通客船,澎湖縣政府擬新建交通船4艘,屏東縣政府擬新建交通船1艘,以汰換老舊故障之舊船及改善居民採漁船附搭往返之安全疑慮,允宜協助地方政府積極管控購建交通船品質及期程,俾及早提供離島居民安全及便利之運輸工具。
(分機:1916 黃怡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