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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五、巨額工程採購展期以最有利標辦理之件數比率約占6成,允宜持續加強督導落實前置作業,以提升工程執行效率與品質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巨額工程採購展期以最有利標辦理之件數比率約占6成,允宜持續加強督導落實前置作業,以提升工程執行效率與品質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馮于容

工程會109年度預算案「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編列1,242萬4千元,所辦業務包括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列管追蹤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形及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之建置及維護等。

為協助各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選擇有履約能力之優質廠商,以提升採購效率及品質,工程會於105年間訂定發布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作業要點。該會並於106年度及107年度將推動重大工程採用最有利標決算列為關鍵策略目標,分別訂定巨額工程採購決標件數之20%及30%採最有利標辦理為目標值,執行結果均達目標值。經查:

(一)近年度巨額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決標之件數比率呈增加之勢

政府採購法第36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特殊或巨額採購之範圍及認定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工程會爰訂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其第8條規定,工程採購金額新台幣2億元以上者為巨額採購。

據工程會105年度至107年度政府採購執行情形顯示(詳附表1),105年度至106年度各機關辦理巨額工程採購分別為168件、229件及237件,其中採最有利標決標者為27件、114件及154件,占各年度件數比率為16.07%、49.78%及64.98%,顯示近年度巨額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決標之件數比率呈增加趨勢。

附表1:105年度至107年度各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件數統計表

年度

總計(件)

最有利標(件)

比率

105

168

27

16.07%

106

229

114

49.78%

107

237

154

64.98%

※註:資料來源,工程會網站公開之各年度政府採購執行情形;本報告整理。

(二)近2年度巨額工程採購之展期件數中,採最有利標決標者約占6成

截至108年8月底巨額工程採購展期情形顯示,決標年度在105年度者104件、106年度者152件、107年度者52件,其中以最有利標辦理者各為21件、88件及33件(詳附表2),件數比率20%、58%、63%,顯示,近2年度巨額工程採購展期件數中採最有利標決標者約占6成,比率不低;另107年度決標案件,至108年度8月底止計有33件展期。

附表2:近3年度決標之巨額工程截至108年8月底之展期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決標年度

合計

非最有利標

最有利標

件數

金額

件數

比率

金額

比率

件數

比率

金額

比率

105

104

118,938

83

80%

49,375

42%

21

20%

69,563

58%

106

152

122,851

64

42%

45,419

37%

88

58%

77,432

63%

107

52

48,910

19

37%

13,682

28%

33

63%

35,228

72%

※註:1.資料來源,工程會;本報告整理。

2.本表係截至108年8月底展期件數之決標日期在各該年度之工程採購標案,同採購案無論展期次數均算1件。

3.因尾數4捨5入之故,細項加總可能不等於合計。

綜上,鍳於政府採購以最低價格得標方式行之多年,低價得標衍生所採購之物品及工程施工品質不佳、工期延宕等問題,影響政府信譽及施政效率,為期提升採購品質,爰鼓勵機關巨額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而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件數比率由105年度之20%增為107年度之63%,顯示該會推動巨額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決標已有相當之成效。而近2年度巨額工程採購之展期件數中,以採最有利標決標者居多,約占6成,雖可能係因採最有利標辦理之採購案件增加所致,惟107年度採最有利標決標之巨額工程採購案件,截至108年8月底止已有33件展期,決標隔年即予展期,似欠合理,主管機關允宜了解原因,持續督導落實前置作業,以提升工程執行效率與品質。

(分機:8669 馮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