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109年度於「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計畫項下之「合理配置組設人力」分支計畫編列210萬4千元,作為辦理審議及控管各機關組織編制與預算員額相關業務所需經費。經查:
(一)107 年度辦理員額評鑑之重點及主軸
依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第15 條規定,一級機關應每2 年評鑑所屬二級機關人力之工作狀況及員額總數之合理性,以確保機關整體策略、未來業務發展狀況及員額合理配置目的之達成,並作為預算員額調整依據。人事總處為行政院指定之員額管理專責機關,代表行政院辦理所屬各二級機關之員額評鑑工作,業於107 年度辦理總員額法施行後第4 次全面性員額評鑑作業完竣。
據人事總處說明,本次員額評鑑係以機關自我「業務盤點」為評鑑重點,並以「業務、經費、人力」為主軸,再運用多元指標,交叉分析盤點機關業務項目及員額配置之合理性據以作成評鑑建議,俾協助各機關務實檢討業務、組設與員額配置之妥適性,將有限人力集中於核心業務及支應重大施政需求。
(二)該總處107年度總計辦理行政院31個所屬機關之員額評鑑,並提出涉及組織、業務流程及人力運用等多項改進建議
依該總處提供「107年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員額評鑑情形報告」,總計辦理行政院31個所屬機關之員額評鑑,並提出涉及組織、業務流程及人力運用等多項改進建議。其中共通性意見為:應合理運用非典型人力及檢討相關業務辦理方式,以將節餘人力重新調整配置於當前核心業務或未來可能成長業務。個別意見則有:建議配合組改規劃及時程,預為調整目前業務運作模式或賡續規劃調整現行組織設置、應預為規劃未來中長期人才培育機制、前次員額評鑑應辦理事項尚未解除列管者以及應減少借調人員或建立借調人員機制等(詳附表1)。
綜上,人事總處為行政院指定之員額管理專責機關,最近一次之107 年度員額評鑑作業已於108年3月辦妥完竣,並作成各二級機關之評鑑結論。嗣後允宜落實對各機關應辦理事項後續執行情形之管考,以發揮員額評鑑工作之應有效能。
附表1:人事總處107年度對行政院所屬機關辦理員額評鑑之重
要建議事項
評鑑建議
共通意見/個別意見(機關)
合理運用非典型人力,並檢討相關業務辦理方式,以達減事目標並將節餘人力重新調整配置於當前核心業務或未來可能成長業務。
(多數機關之共通性建議)
配合內政部組改規劃及時程,預為調整業務運作模式,或續規劃調整現行織設或評估未來最適組織型態(國立故宮博物院)
農委會、環保署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及國立故宮博物院
應預為規劃未來中長期人才培育機制
外交部、教育部、法務部、勞動部、環保署及國立故宮博物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前次員額評鑑應辦理事項尚未解除列管
財政部(應檢討減列聘僱人員)
大陸委員會(應減列超額用預算員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減列一科)
人事總處(減列秘書處1科)
財政部、大陸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人事總處
應減少借調人員或建立借調人員機制
教育部、法務部
※註:1.資料來源,人事總處,本報告摘要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