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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自71年起癌症即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乃民眾健康之最主要威脅,允宜研謀有效之防治作為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衛生福利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惠雯

衛福部109年度預算案編列「醫療保健支出」83億3,232萬7千元,用以辦理醫療、保健等相關業務。經查:

(一)癌症防治法之立法目的乃整合運用醫療保健資源,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以減少癌症威脅,並維護國民健康

按癌症防治法第1條規定:「為整合運用醫療保健資源,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減少癌症威脅,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揆其立法理由乃鑒於癌症自71年起為國人十大死因之首,死亡率及發生率年年增加,顯示癌症為國人健康之最主要威脅,有必要增加及整合現有資源,提升癌症防治工作之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保障國人健康,爰制定癌症防治法;又該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福部。

(二)自71年起,癌症即為臺灣十大死因之首,且前3名主要癌症就醫病人數及醫療費用逐年成長

據107年12月國民健康署編印之「105 年癌症登記年報」,105年共有4萬7,760人死於癌症,占所有死亡人數之27.70%,105 年全癌症個案數為10萬5,832人,較104年之10萬5,156人增加676人(增幅0.64%),各癌症增加個案數最多前3者分別為肺、支氣管及氣管癌、女性乳癌與攝護腺癌,分別成長402人、312人與254人。

又107年惡性腫瘤(癌症)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癌症死亡人數計4萬8,784人,占當年所有死亡人數之28.2%,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206.9人,較106年上升1.5%;以107年前3名癌症就醫病人數及健保醫療支出資料觀之(詳附表1),107年度癌症醫療費用之前3名分別為「氣管、支氣管及肺癌」、「乳房癌」及「結腸、直腸和肛門癌」,就醫病人數5年平均成長率各為6.6%、6.1%及2.2%,同期間該3項癌症之醫療費用年平均成長率分別達8.6%、8.6%及6.0%,顯示癌症就醫病人數及醫療費用均逐年成長,相關防治工作之成效亟待研謀強化。

附表1:107年前3名癌症就醫病人數及健保醫療支出概況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項目

就醫病人數

醫療費用

107年

5年平均

成長率

107年

5年平均

成長率

1.氣管、支氣管和肺癌

65,960

6.6%

15,019,723

8.6%

2.乳房癌

134,294

6.1%

14,355,157

8.6%

3.結腸、直腸和肛門癌

103,846

2.2%

13,845,192

6.0%

※註:1.資料來源,健保署。

2.表內排名依醫療費用進行排序;5年平均成長率之資料期間為103年至107年。

復以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避免菸、酒、過重或肥胖、不健康飲食、缺乏身體活動、致癌性病毒感染等危險因子,可預防30%至50%癌症之發生,而國人好發肺癌、乳癌、大腸癌、肝癌及口腔癌等前5名癌症,皆與前述致癌因子有關。此外,癌症不僅影響病患及家庭生活品質,亦減少工作年數,造成經濟損失及龐大醫療費用支出,故有效防治癌症實乃當前重要之醫療照護議題。

綜上,自71年起癌症即為國人十大死因之首,107年仍居首位,癌症乃國人健康之最主要威脅,且前3名主要癌症就醫病人數及醫療費用均呈成長趨勢,允宜持續檢討及研謀有效之癌症防治措施,俾落實達成癌症防治法之立法目的,並維護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