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家署109年度「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編列「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24億3,498萬8千元,其中辦理生涯轉銜服務系統、身障需求評估暨證明核發系統、疑似身心障礙者通報系統及輔具資訊整合平臺系統維護等所需經費計385萬元。經查:
(一)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換證法定執行期限業於108年7月10日屆期,惟截至108年8月16日止未換證人數共計2,859人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6條第1項規定,96年6月5日修正之條文全面施行前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期日及方式,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或換發身心障礙證明;復依同條第4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104年7月11日起至108年7月10日止,完成第1項執永久效期手冊者之換證作業。
該署統計截至108年7月10日,全國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須換證人數計62萬9,752人,累計實際已完成換證計62萬5,343人,累計實際換證人數占全國須換證人數比率為99.30%(詳附表1)。該部統計已通知未完成換證之民眾,惟未能如期換證人數計4,409人,其中包含無法取得聯繫者計2,595人,其次為避免換證後不符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資格,迄今不願換證者計432人,其他特殊原因者(如認為自己不需要身心障礙證明自願切結放棄)計1,382人;另截至108年8月16日止,該部統計未換證人數計2,859人,新增換證人數計799人,註銷手冊人數計751人,其中原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人數計42人,業透過各地方政府之社工逐案輔導協助。
(二)考量部分個案恐面臨未換證而無法取得身障補貼之情形,亟待加強督導各地方政府協助換證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6條規定略以,屆期未辦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逕予註銷身心障礙手冊。目前衛福部已律定各地方政府於註銷身心障礙手冊前,務必完備通知查訪(至少書面、電話及家庭訪視各1次)、主動協助措施及陳述意見機會等行政程序再進行註銷,並應落實特殊個案酌情處理原則,以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針對部分個案因無法取得聯繫,或無意願換證者或其他原因,於108年7月10日面臨到期而無法取得身障補貼之情事,該署自108年7月11日起,請各地方政府每週定期回報未換證人數及處理情形,並每月召開會議以督導各地方政府處理進度,針對領取補助且尚未換證者務必完成家訪,同時請補助發放單位共同協助民眾辦理換證。
綜上,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換證法定執行期限業於108年7月10日屆期,惟尚有2千餘位民眾未完成換證手續。鑒於現行法律規定屆期未辦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逕予註銷,部分個案恐面臨未換證而無法取得身障補貼或相關補助之情事,該署允宜督促地方政府持續追蹤並提供必要協助,俾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
附表1:截至108年7月10日止各縣市政府辦理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換證情形表 單位:人;證數;%
縣市別
總規劃換證人數
(104年7月11日至108年7月10日)
截至108年7月10日止換證情形
總換證比率(%)
(104年7月11日至108年7月10日)
規劃換證數
累計換證數(含已註銷手冊人數)
換證比率(%)
臺北市
62,089
2,891
2,328
80.53%
99.09%
新北市
84,682
5,803
4,595
79.18%
98.57%
桃園市
49,804
10,673
10,158
95.17%
98.97%
臺中市
66,015
1,633
1,178
72.14%
99.31%
臺南市
52,712
6,917
6,669
96.41%
99.53%
高雄市
76,341
3,761
3,299
87.72%
99.39%
宜蘭縣
17,286
1,342
1,082
80.63%
98.50%
新竹縣
11,464
939
831
88.50%
99.06%
苗栗縣
18,173
1,309
1,250
95.49%
99.68%
彰化縣
35,766
1,977
1,874
94.79%
99.99%
南投縣
17,979
1,382
1,310
94.79%
99.60%
雲林縣
27,510
1,301
1,207
92.77%
99.66%
嘉義縣
22,327
4,087
4,064
99.44%
99.90%
屏東縣
27,410
1,938
1,938
100.00%
100.00%
花蓮縣
15,199
1,867
1,780
95.34%
99.43%
臺東縣
10,274
387
269
69.51%
98.85%
澎湖縣
3,234
107
107
100.00%
100.00%
金門縣
3,584
267
263
98.50%
99.89%
連江縣
290
0
0
0.00%
100.00%
基隆市
10,836
1,580
1,503
95.13%
99.29%
新竹市
8,536
1,250
1,195
95.60%
99.36%
嘉義市
8,241
1,132
1,110
98.06%
100.00%
總計
629,752
52,543
48,010
90.92%
99.30%
※註:1.資料來源,衛福部社家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