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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國民健康署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109年度編列之預防保健預估受檢人次低於107年度實際受檢人次,為避免日後可能發生不敷支應之情況,允宜加強預算管控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國民健康署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國民健康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國健署109年度預算案分別於「國民健康業務-成人及中老年保健」及「國民健康業務-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項下之獎補助費科目編列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成人預防保健服務6億4,476萬9千元及孕婦產前檢查4億6,859萬2千元、兒童預防保健2億389萬8千元,合計13億1,725萬9千元。經查:

(一)各項預防保健服務費用決算數呈現減少趨勢,且109年度編列之預防保健預估受檢人次低於107年度實際受檢人次

預防保健經費自95年度起改由公務預算支應,國健署爰配合於公務預算編列辦理預防保健所需經費,依該署統計,迄107年度3項服務費用決算共計16億4,408萬1千元,較106年度支用數減少1億9,815萬1千元(減幅達10.80%);108年度及109年度服務費用預算數持續減少至14億6,967萬1千元及13億1,725萬9千元(詳附表1)。

附表1:105年度至108年度國健署預防保健費用及服務量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保健項目

對象

105年度 決算

106年度 決算

107年度 決算

108年度 預算

109年度 預算案

孕婦產前檢查

孕婦

667,323

601,061

578,825

520,658

468,592

兒童預防保健-身體檢查、發展診察

未滿7歲兒童

291,920

262,857

251,713

226,474

203,898

成人預防保健-血液檢查、尿液檢查、身體檢查、健康諮詢

40歲以上民眾

1,085,607

979,314

813,543

722,539

644,769

合計

2,044,850

1,843,232

1,644,081

1,469,671

1,317,259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健署提供資料(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預算含獎勵醫療院所轉介發展篩檢異常個案)。

另就預防保健業務受檢人次分析,各年度孕婦、兒童及成人實際受檢人次大多高於估計人次(詳附表2),而109年度各類預估受檢人次分別為孕婦127.8萬人次、兒童75.2萬人次及成人124萬人次,皆低於107年度實際受檢人次,據該署說明係受預算額度限制而調整預估受檢人次。是以,為避免前揭預算額度下修,以致日後服務費用可能發生不敷支應情形,允宜加強預算之控管作業。

附表2:預防保健業務受檢人次表 單位:千人次

項目

105年度

預估

105年實際受檢千人次

106年度 預估

106年實際受檢千人次

107年度 預估

107年實際受檢千人次

孕婦產前檢查(10次)

1,812

1,877

1,631

1,741

1,579

1,638

7歲以下兒童身體檢查發展診察(1年)

1,075

1,130

967

1,103

929

1,071

40歲以上成人註2

2,078

1,816

1,873

1,881

1,545

1,907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健署提供資。

2.包括血液檢查、尿液檢查、身體檢查、健康諮詢(40-64歲3年1次,65歲以上1年1次)

(二)迄107年底國健署預防保健服務由公務預算撥付中央健保署醫療費用不足數持續增加至15億餘元,宜妥謀具體還款財源

國健署於年度開始及進行中,先行預撥委託健保署辦理之預防保健服務費用,至年度結算如遇經費撥付不足,則以次年度預算撥付健保署。迄107年底國健署公務預算撥付健保署之預防保健服務費用不足數較106年底撥付不足數增加,積欠金額增加至15億餘元(詳附表3),宜妥謀具體還款財源或其他方式因應,以確保健保資金調度無虞,並利財務健全運作。

附表3:預防保健積欠健保基金實際短撥數簡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年度

欠款公務機關或基金名稱

累計應撥補款項

當年度(至年底)實際撥補數

累計實際短撥數

103

國健署公務預算

5,992

2,709

3,283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55

35

20

合計

6,047

2,744

3,303104

國健署公務預算

4,682

2,268

2,414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111

91

20

合計

4,793

2,359

2,434

105

國健署公務預算

4,346

2,045

2,301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148

97

51

合計

4,494

2,142

2,352

106

國健署公務預算

4,205

1,843

1,343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175

105

70

合計

4,380

1,948

1,413

107

國健署公務預算

3,226

1,644

1,582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212

172

40

合計

3,438

1,816

1,622

108

國健署公務預算

3,725

1,470

2,133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182

100

82

合計

3,907

1,570

2,215

109

國健署公務預算

4,315

1,317

2,878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224

100

124

合計

4,539

1,417

3,002

※註:1.103年度至107年度為決算審定數。累計應撥補款項包括以前年度實際短撥數及當年度應負擔數,為預估數。

2.預防保健服務委由健保署代支代付,國健署依當年度編列之預算預先撥付該署,該署於下一年向國健署核銷費用。菸害基金積欠健保基金費用為「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補助服務」,該業務104年移由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辦理。

3.國健署公務預算係積欠預防保健費用。

4.國健署公務預算部分,106年累計實際短撥數已扣減106年年底以菸金攤還之金額(1,018,873千元);108年數據為推估值,其中累計應撥補款項為預估當年度需求數加計前1年累計實際短撥數,當年度(至年底)實際撥補數則以預算數暫列。

5.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臼齒窩溝封填),108、109年數據為推估值,其中累計應撥補款項為預估當年度需求數加計前1年累計實際短撥數,當年度(至年底)實際撥補數則以預算數暫列。

6.108年累計實際短撥數已扣減108年年底以菸金攤還須計息之撥付不足部分1億2,200萬元。

7.109年預編列菸金攤還不足部分1億2,000萬元。

綜上,國健署109年度編列之預防保健預估受檢人次低於107年度實際受檢人次,恐發生不敷支應之情況,另迄107年底尚積欠中央健保署之預防保健服務費用15億餘元,為避免欠款金額持續增加,亟待儘速研謀有效對策,並審慎控管預算執行及妥謀財源因應,俾利預防保健業務永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