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基金109年度「保險收入-保費收入」科目編列6,138億7,812萬1千元,其中政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法定下限不足數599億元,較108年度增加54億元(增幅9.91%)。經查:
(一)依102年施行之健保法規定,政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法定下限36%不足數
自102年起實施二代健保,按健保法第3條及第78條分別規定:「政府每年度負擔本保險之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後金額之36%。政府依法令規定應編列本保險相關預算之負擔不足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之36%部分,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補之。」及「本保險安全準備總額,以相當於最近精算1個月至3個月之保險給付支出為原則。」爰此,保險經費於扣除其他法定收入後,由中央政府、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共同負擔,其中中央政府負擔比率36%,而衛福部依前開規定,於109年度編列政府應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760億元,其中161億元係以前年度撥付不足數。
(二)截至107年底尚有528億元之以前年度應負擔健保經費不足數待撥付,且於高齡化趨勢下,政府依法應負擔經費將增加
由近年政府應負擔健保經費不足36%部分撥付資料(詳附表1),衛福部103年度至107年度撥付之應負擔健保經費法定下限36%不足數,分別為159億元、374億元、525億元、562億元及619億元,截至107年底撥付不足累計數為528億元。雖衛福部於108及109年度分別補提以前年度撥付不足數各160億元及161億元,惟預計109年底以前年度提列不足數231億元,尚待以後年度補足,且109年度保險給付預計高達6,940億元,較108年度成長4.33%,未來伴隨國人高齡化趨勢,政府依法應負擔36%保險費金額,亦將隨之成長。
附表1:近年政府應負擔健保經費不足36%部分撥付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衛福部撥付數
(
實際應負擔
差額補助數(
撥付不足數
(-(
撥付不足
累計數
103年度
159
510
-351
-636
104年度
374
533
-159
-795
105年度
525
430
95
-700
106年度
562
485
77
-623
107年度
619
524
95
-528
108年度
705
566
139
-389
109年度
760
602
158
-231
※註:1.資料來源,健保署。
綜上,預計109年度政府依法應負擔健保經費599億元,較108年度增幅達9.91%,且截至107年底尚有528億元之以前年度應負擔經費不足數待撥付,加以未來我國人口高齡化趨勢下,政府依法應負擔健保費金額亦將隨健保給付成長,恐肇致政府財政沉重負擔,允宜及早研謀因應對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