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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欠缺穩定性,作為社會福利基金主要收入來源,不利基金之財務穩健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社會福利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社福基金109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32億4,451萬2千元,主要包含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12億2,500萬元、勞務收入4億4,232萬7千元、財產收入329萬4千元,政府撥入收入15億6,573萬8千元及其他收入815萬3千元。經查:

(一)菸品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自106年起呈現減少趨勢

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除配置於全民健康保險、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外,並支用於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輔導與照顧所需經費。

菸品健康福利捐自91年開徵以來,歷經2次(95年2月及98年6月)調高稅額後,於100年已達347.41億元,106年下降至323.33億元,107年復減少為281.28億元(詳附圖1)。依據國民健康署調查資料,我國成人吸菸率由97年21.9%下降至107年13.0%,顯示菸害防制賡續推動致吸菸人口下降,復因菸品稅額調增,因而使菸捐徵收金額減少。

附圖1:菸品健康福利捐歷年收入圖 單位:新台幣億元

※註:1.資料來源,依2017年菸害防制年報(80頁)及衛福部提供資料繪製。

(二)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欠缺穩定性

依社會福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及第4條之規定,社會福利基金屬特種基金之特別收入基金,主要收入來源為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惟與菸品有關之稅捐收入因隨菸品消費人口消長而波動,向來缺乏穩定性,如社福基金107年度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13.20億元,較106年度25.44億元大幅減少12.24億元(減幅48.11%),而國庫撥款收入1.55億元較106年度1.24億元增加0.31億元(增幅25.20%)(詳附表1)。由此可悉,一旦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不如預期將不利基金之財務穩健,致需增加國庫之撥款數,以充裕基金之財源。

綜上,社福基金屬特別收入基金,惟其收入主要來源為菸品健康福利捐,缺乏穩定性及成長性,長期恐不敷支應基金用途所需經費,而需仰賴國庫撥補挹注資金;鑒於中央政府財政狀況頗為困窘,主管機關允宜綜合考量整體稅制及政府財務資源配置,尋求可長可久之財源,俾利維持該基金之長期穩健經營。

附表1: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占社福基金用途之比率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

基金用途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占基金用途比率

國庫撥款收入

本期

餘(絀)

101

1,022,678

1,609,754

63.53

194,196

(74,749)

102

981,509

1,689,054

58.11

177,637

(116,801)

103

1,062,728

1,673,367

63.51

137,383

(94,916)

104

1,219,679

1,727,306

70.61

123,645

(111,582)

105

1,718,376

1,527,157

112.52

188,585

779,388

106

2,543,746

1,564,104

162.63

123,645

832,560

107

1,319,976

1,589,864

83.02

154,897

543,781

108

1,150,000

1,914,349

60.07

161,177

(245,423)

109

1,225,000

1,861,855

65.79

139,368

(81,881)

※註:1.資料來源,衛福部社家署。

2.101年度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至109年度為預算案數。

3.基金用途包括執行福利服務計畫、托兒業務計畫、獨立生活學習計畫、老人福利機構多機能綜合服務計畫、兒童之家院舍遷建計畫及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等業務計畫所需經費。

4.本期餘絀係社會福利基金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表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