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基金109年度預算案之收支餘絀預計表,編列保險給付633億7,736萬2千元,包含保險支出208億6,531萬5千元、年金差額425億1,181萬9千元及複檢費用22萬8千元。經查:
(一)勞保局於107年確認溢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原住民給付案件計162人、3,310萬元
依國民年金法第31條及第53條規定,國民年金法施行時年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日,或年滿55歲之原住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並未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或領取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軍人退休俸等情事,得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原住民給付。同法第56條第3項規定,保險人(勞保局)為辦理該保險業務所需之必要資料,衛福部或保險人得洽請相關機關提供之。
依審計部107年度抽查國保基金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通知所示,勞保局為避免發生被保險人溢領給付情事,前於97年10月國民年金保險開辦時,洽請內政部、銓敘部、國防部、教育部等相關機關提供13歲以上國民基本資料等19項媒體檔大數據資料,嗣除13歲以上國民基本資料等7項媒體檔由相關機關定期(按月/年)重新提供全部大數據資料外,餘領取公務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職、伍)金人員等12項媒體檔僅提供期間內之異動資料。
勞保局因各機關每月報送之領取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資料存有疏漏,間有重複發生領取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者亦同時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原住民給付情事,於105年間協調衛福部洽請銓敘部提供領取月退休金之全部人員名單通盤比對、確認,於107年間確認溢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原住民給付者合計162人、3,310萬餘元,以上顯示相關機關漏未報送媒體資料,致勞保局無法及時察覺被保險人溢領給付,衍生溢領案件攀升,亟待檢討改進。
(二)國保給付溢領情形仍持續發生,允應切實檢討積極改善
由國民年金溢領給付情況表(詳附表1)觀之,截至108年7月底止,溢領各項給付之人數較107年底淨增加880件,溢領金額淨增加1,138萬2千元;又據勞保局提供資料顯示,造成溢領給付案件之原因,多為地方政府遲(誤)報領取社會福利津貼人員資料、各機關遲(誤)報相關媒體資料、或因或申領人死亡後,其家屬未及時辦理除籍登記等,現有溢領情形頻仍,亟待研提各項改善措施,並切實檢討改善。
綜上,近來國保給付溢領案件仍層出不窮,致後續須另執行行政作業予以追繳,允宜研提各項改善措施,並研謀有效對策,以避免是類案件再次發生。
附表1:國民年金溢領給付情況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項目
總溢領款項
已收回款項
案件數
金額
案件數
金額
截至107年底
截至108年7月底
截至107年底
截至108年7月底
截至107年底
截至108年7月底
截至107年底
截至108年7月底
老年年金
8,124
8,645
50,760
54,677
7,979
8,482
49,586
52,558
身心障礙
年金
272
282
1,892
1,941
266
278
1,759
1,852
遺屬年金
881
903
9,352
9,742
852
887
8,826
9,285
喪葬給付
55
56
4,371
4,463
55
55
4,371
4,390
老年基本
保證年金
13,936
14,168
214,736
220,526
13,747
14,021
179,432
191,974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1,558
1,605
27,213
27,778
1,558
1,604
27,213
27,736
原住民給付
709
756
10,415
10,994
702
745
9,561
10,152
合計
25,535
26,415
318,739
330,121
25,159
26,072
280,748
297,947
※註:1.資料來源,勞保局。
2.本表各欄位係國保開辦至該期期底之累計溢領案件數及金額,1人如有多筆溢領金額,仍以1人計算,但金額則為加總彙計。
3.據勞保局說明,因民眾自行還款或已符請領資格,經與前期溢領金額沖抵後,致溢領人數及金額可能變更,本表統計至108年7月底。
4.本表因千元以下四捨五入之故,存有尾數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