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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不含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與現有醫療照護相關計畫實施對象與內容難以區隔,恐影響資源有效配置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不含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醫療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醫療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於健康照護績效提升計畫項下新增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3億1,500萬元,係支應「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方案」個案管理費。經查:

(一)自108年度起推動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總經費需求9億餘元,108年度經費依行政院核示於相關計畫預算額度內調整容納

衛福部為預防慢性疾病惡化導致民眾失能或失能程度加劇,結合家庭醫師制度提供健康指導與醫療服務,建立居家失能老人醫療照護網絡,自108年度起推動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總經費共計9 億1,076 萬7千元(詳附表1),其中4億2,750萬元由醫療發展基金支應個案管理費,每案250元(詳附表2),其餘4億8,326萬7千元(開立醫師意見)列入長期照護基金支應。惟108年度未編列該項計畫預算,經報行政院回復略以:108年度經費2億4,839萬1千元由衛福部依「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優先檢討於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醫療發展基金相關計畫預算暨捐助及補助預算總額內調整容納,未來如檢討確有超支必要,屆時再依上開要點規定程序辦理。

附表1: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經費估計數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基金別

108年度

109年度

合計

合計

248,391

662,376

910,767

長期照護基金

135,891

347,376

483,267

醫療發展基金

112,500

315,000

427,500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第5頁。

附表2: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方案個案管理費經費明細表

年度

估算內容

金額

108

預估長照服務人數23 萬人,40 %(約9 萬人)進入該方案,假設平均照管5 個月 (含獎勵機制費用)。

1億1,250萬元

(9 萬人*250元*5個月)

109

預估長照服務人數28 萬人,50%(約14 萬)人進入該方案,假設平均照管9個月 (含獎勵機制費用) 。

3億1,500萬元

(14萬人*250元*9個月)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第6頁。

(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與現有醫療照護相關計畫實施對象與內容未能整合,恐影響資源有效配置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方案之個案管理醫護人員處理事項包括每月定期追蹤與評估個案,進行個案健康及慢性病管理、衛教指導,反應個案狀況,並依個案需要與照管專員聯繫協調、協助長照需要者其他資源連結、或以家訪、電訪及遠距視訊等方式進行,其中每4 個月需有1 次家訪;資訊系統填寫服務摘要並作成紀錄,由服務單位保存備查。

然現行長期照護十年計畫2.0已提供從支持家庭、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多元連續服務,包括失智症照護服務,以疑似失智或失智症個案為中心,提供個案管理服務,並讓失智者及家庭照顧者能於診斷後獲得相關資訊,可就近獲得服務資源,亦連結醫療資源,提供個案醫療照護相關服務。此外,尚推動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對於具有慢性疾病失能患者,由醫師及護理師(個案管理師)定期家訪。是以,行政院對於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之管理員定期家訪乙節提出意見略以,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已有個案管理員定期家訪,並依失能者需要協助媒合居家護理訪視、居家護理指導與諮詢等服務,故該方案規劃由護理師擔任個案管理師,提供失能者慢性病照護、衛教指導、資源連結等服務,其規劃是否與相關醫療照護有所重疊,仍請檢討釐清。

又查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於費用申報及支付方式明訂,本案之個案管理費與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及「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之個案管理費,僅能擇一申報,凸顯該照護方案與現有醫療照護相關計畫實施對象與內容有所重疊,未能有效整合,恐影響資源有效配置。

綜上,衛福部自108年度起推動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惟該方案與現有醫療照護相關計畫實施對象與內容未能整合,導致資源配置有所重疊,恐影響長期照護與醫療資源之有效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