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109年度預算案「二、施政目標與重點」-「(一)年度施政目標」-「1.建構及活絡多元籌、投資市場」項下列有「(5)持續督導櫃買中心推動綠色債券,提供綠能產業多元化籌資管道。」等施政重點。經查:
(一)綠色債券發行金額增加,惟部分遭國際機構剔除
綠色債券制度自106年度實施以來,據金管會資料,107年度發行14檔綠色債券,總額333億元,108年度(7月底止)發行6檔綠色債券,總額76億元;另前開發行之債券計有台電、長榮海運及奇美實業發行之綠色債券,遭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BI)剔除於該組織資料庫。CBI係民間組織,雖依循國際資本市場架構訂定標準,惟將綠色投資項目標準化,以致綠色投資計畫範圍較狹隘(主與氣候相關),可能排除部分資金用途對環境保護具有貢獻之綠色債券,而前項遭剔除之綠色債券即因之排除(詳附表1)。
附表1:遭CBI剔除之綠色債券一覽表
發行人
債券
資金用途
未納入原因
台電
107-1期丁券
電廠空污改善、燃氣機組擴建或增建、再生能源發電建置
燃氣機組涉及天然氣
長榮海運
第14次
船舶安裝脫硫設備
安裝於燃油船,故涉及石油
奇美實業
107-1期
汽電共生專案、太陽能電廠、資源再生爐、EDR水回收工程
氣電共生使用天然氣燃料,故涉及天然氣
※註:1.資料來源,金管會。
2.統計時點為107年度至108年度(7月底止)。
(二)為維護我國綠色債券整體形象,允宜持續關注歐盟標準研訂狀況適時因應
國際間設綠色債券專板之交易所,參採GBP者容屬多數(附表2)。我國綠色債券分類主採國際資本市場協會所訂定之綠色債券原則(GBP),並配合國家政策與目標納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故與GBP及CBI略有歧異。鑒於迄108年9月止,歐盟GBP 2019年版本尚未發布,且CBI亦進行市場意見徵詢中,爰主管機關可酌予研議是否將我國實施狀況提供國際組織參酌,並配合國際標準研修,以維護整體形象。
附表2:設綠色債券專板之國際交易所參採分類標準一覽表
國家
交易所名稱
標 準
國家
交易所名稱
標 準
挪威
奧斯陸證交所
GBP
盧森堡
盧森堡證交所
GBP,CBI
瑞典
斯德哥爾摩證交所
GBP
義大利
義大利證交所
GBP
英國
倫敦證交所
GBP
南非
南非證交所
GBP或其他經南非證交所認可之國際標準
墨西哥
墨西哥證交所
GBP
日本
日本證交所
GBP,CBI,Green Bond Guidelines 2017(日本環境省參採GBP所訂),或其他經日本證交所認為合理之標準
※註:1.資料來源,金管會。
綜上,部分綠色債券遭國際機構剔除,為與國際制度接軌,證券期貨局除掌握國際標準更新狀況配合研修外,可酌以研議是否將我國實施情況供國際組織參酌,俾維護綠色債券整體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