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2年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零售支付工具創新(Innovations in retail payment)報告所稱,行動支付(Mobile Payment)之廣義定義為:舉凡以行動存取設備(如手機及平板電腦等)透過無線網路,採用語音、簡訊或近距離無線通訊(Near Field Communication;NFC)等方式所啟動之支付行為均屬之。為提升國內電子化支付及行動支付服務之發展,金管會於104年提出「電子化支付比率五年倍增計畫」,希冀2020年能將我國電子化支付比率提升至52%,而行政院考量行動支付係未來數位經濟發展趨勢,已將加速行動支付普及列為重要施政項目,希望在2025年時行動支付率能達到90%。經查:
(一)近年我國各類電子支付工具日均及全年交易(消費)金額呈成長趨勢
依巴黎銀行於2018年發布之世界支付報告(2018 Word Payment Report)指出,全球非現金交易金額呈現穏定成長趨勢,於2016年已達美金4,826億元,其中仍以北美及歐洲地區非現金交易金額分別為美金1,611億元及美金1,085億元名列全球最高排名地區;又2012年至2016年非現金交易金額之複合年均成長率為9.8%,其中含我國在內之新興亞太地區複合年均成長率為31.1%,係全球非現金交易成長率最高之地區(詳附表1)。
附表1:全球2012年至2016年非現金交易金額及成長率統計表
單位:美金億元;%
西元年
地區別
非現金交易金額
2012-2016複合年均成長率
(CAGR)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拉丁美洲
320
352
370
389
401
5.8
中歐中東及非洲地區
311
345
383
446
522
13.8
新興亞太地區
239
292
387
564
706
31.1
已開發之亞洲國家
335
373
413
453
500
10.6
歐洲
(含歐元區)
835
879
935
1,008
1,085
6.8
北美地區
1,277
1,366
1,437
1,525
1,611
6.0
全球
3,317
3,607
3,925
4,385
4,826
9.8
※註:1.資料來源,參考2018 Word Payment Report資料。
2.本表複合年均成長率(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簡稱CAGR)係引用巴黎銀行計算數據。
3.新興亞太地區包括馬來西亞、泰國、印度、菲律賓、臺灣等。
據央行提供資料顯示(詳附表2),我國各類電子支付工具日均及全年交易(消費)金額均呈成長趨勢,其中台灣PAY行動支付107年度全年交易金額為165億元,較106年度增加157億元,約1,962.50%,又107年度日均交易(消費)金額為0.45億元,較106年度0.02億元增加0.43億元,約2,150%,而截至108年7月底止,與台灣PAY合作商家已逾8萬家,導入生活帳單及稅單亦逾2,600項,台灣PAY已成為消費者最常使用之前五大行動支付品牌,顯示我國於推升行動支付使用上已見初步成效。
附表2:105年至107年各類電子支付工具日均及全年交易(消費)金額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項目
日均交易/消費金額
全年交易/消費金額
105
106
107
105
106
107
銀行帳戶
(電子資金移轉)
16,850
18,111
18,678
6,150,228
6,610,555
6,817,385
卡式支付
(信用卡、金融卡及儲值卡等電子貨幣)
88
95
104
32,164
34,644
38,040
台灣PAY行動支付(含QR Code等)
-
0.02
0.45
-
8
165
※註:資料來源,中央銀行提供。
(二)全球行動支付市場成長快速,央行允宜持續督促財金公司協助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平台」,以完善國內電子支付基礎設施
為健全我國行動支付發展、推展普惠金融,央行轉投資之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金公司)偕同金融支付業者積極發展跨行QR Code共通支付平台,及訂定QR Code共通支付標準等,於106年11月推出「台灣Pay」QR Code共同支付服務,民眾可使用「台灣行動支付」或「行動網銀」App,即可簡單啟用及掃描QR Code付款。據財金公司提供資料顯示,106年10月至108年7月底止,財金公司獎助各金融機構推廣普惠金融服務之經費約3,300萬元,目前已有27家金融機構提供「台灣Pay」QR Code支付或收款服務,QR Code累積交易金額逾439億元。
財金公司為有效提升各支付業者(如電子支付、電子票證與金融機構等)之支付交易安全及效率,現正研議並規劃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平台」,採用跨行QR Code共通支付標準,業與9家電支及電票機構簽署完成合作備忘錄(MOU),並於108年7月31日召開「電子支付跨機構共用平台」技術規格說明會議,預計於10月開放電支電票機構申辦測試。全案待「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完成修訂後,預計於109年3月上線,可提供各支付業者間前端交易訊息之即時傳輸,以及後端款項之快速結(清)算服務,俾利各支付業者間跨機構之資訊與金流作業之「互聯互通」。
綜上,行動支付在數位經濟時代已是未來發展趨勢,不僅能帶動產業新商機,亦大大提升民眾生活之便利性,惟我國推動行動支付上面臨國際支付業者強大品牌優勢以及投入資源分散,商家之支付收受平台未整合且各自為政,須由商家與銀行多方介接,致支付業者及商家導入成本提高等困境,尚待克服,爰央行允宜持續督促財金公司協助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平台」,以完善國內電子支付基礎設施,俾推升國內行動支付比率及確保其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