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勞動部「勞動關係業務」項下「促進工會組織自由化」預算編列2,347萬4千元,主要係輔導工會組織以發揮工會功能,其中「輔導成立企(產)業工會、補助新成立之企(產)業工會勞工教育訓練及補助工會會所修繕費用」所需經費70萬元,經查:
(一)我國企業及產業工會組織率低於OECD平均水準
我國工會自100年底之5,042家增至107年底之5,536家(詳附表1),會員人數亦自100年底之332萬1,969人增至107年底之336萬9,165人;惟其中與協商談判及改善勞動條件較有關之企業及產業勞工工會,其組織率僅介於7.0%至7.6%之間,爰美國國務院分別於2018年4月及2019年3月發布之2017及2018年台灣人權報告,其中有關勞工權利一節,曾提及我國工會密度遠低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平均水準;又限於成立工會之員工人數下限為30人,故逾4成受僱者未具組織企業工會資格,致企業及產業勞工工會組織率提升程度有限。
附表1:工會數量及企(產)業工會組織率一覽表
年底
工會總數
會員總數(人)
企業及產業勞工工會組織率(%)
100
5,042
3,321,969
7.0
101
5,225
3,387,524
7.1
102
5,285
3,362,024
7.4
103
5,382
3,349,521
7.3
104
5,424
3,350,520
7.3
105
5,485
3,348,702
7.3
106
5,499
3,380,879
7.6
107
5,536
3,369,165
7.6
※註:1.資料來源,勞動部統計資料。
(二)輔導籌組企業及產業工會之執行成效有待提升
勞動部為培養勞工籌組企(產)業工會之勞動意識,以提高勞工籌組工會意願,於106年間訂定發布「勞動部補助新成立工會辦理教育訓練實施要點」,輔導新成立企(產)業工會,並辦理工會會務教育訓練,以協助其會務正常運作;惟106及107年度僅分別1家及11家工會提出成立企(產)業工會之補助申請,整體執行成效有待提升。
(三)宜積極協調各方意見取得工會法修法方向之共識,以實現總統政見
勞動部為檢討工會法制,與工會、勞工及資方合辦多場工會法座談會,惟各界對於工會法修法方向仍具歧見。基此,該部仍宜積極協調各方意見取得共識,以實現蔡總統「逐漸提高工會涵蓋率,修改工會法減少不合時宜的限制,促進工會組織真正的自由化」之政見,俾保障勞工權益。
綜上,我國工會總數及會員人數呈逐年增加趨勢,惟其中企業及產業工會組織率仍遠低於OECD平均水準,且輔導籌組企業及產業工會之執行成效有待提升,該部允宜積極協調各方意見取得工會法修法方向之共識,以實現總統「逐漸提高工會涵蓋率,修改工會法減少不合時宜的限制,促進工會組織真正的自由化」之政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