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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主管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五、與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允應落實進度控管,俾利業務銜接及縮短搬遷時程,並節省原有廳舍之租金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勞動部主管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職業安全衛生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職安署109年度「營建工程」計畫項下編列購建辦公大樓經費5,424萬9千元,經查:

(一)與高雄國稅局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

103年度中央政府組織改造,勞動部爰成立職安署,為此,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因應業務變動,人力隨之擴充,導致原租用之辦公空間已顯侷促,加以未設置足夠停車空間,導致洽公民眾不便,而勞動部所轄機關(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現有廳舍已達充分利用狀態,尚無法調撥運用,爰洽詢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及鄰近地區相關機關或國營事業,然亦無可供撥用之適當房舍。

嗣後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取得本次擬興建大樓之土地,經協調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合署興建辦公廳舍,並獲行政院於106年6月間同意辦理。該計畫總經費5億430萬3千元,職安署分攤1億9,824萬2千元,計畫期程107年至110年,107至109年度分別編列201萬3千元、440萬7千元及5,424萬9千元,110年度擬編列1億3,757萬3千元,完成後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與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將進駐合署辦公。

(二)是否如期完工,將影響業務銜接及後續搬遷規劃,爰宜落實進度控款

108及109年度原擬編列經費6,116萬3千元及7,547萬2千元,107年2月9日與內政部營建署簽訂專業代辦採購協議後,該署依實際工程進度需求建議調減該2年度預算為440萬7千元及5,424萬9千元。查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自89年起,即向國泰人壽公司承租現有辦公廳舍及停車位迄今,平均每年租金約560萬8千餘元;若本次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完工後,即可搬離原承租地點進駐合署辦公廳舍。因此,該計畫是否如期完工,勢將影響業務銜接、搬遷規劃及時程安排、舊有辦公大樓之租金支付期間之長短,以及現有租約何時終止之洽談,爰宜落實進度控管。

綜上,與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屬跨年期計畫,如期完工與後續搬遷規劃息息相關,允宜落實進度控管,俾利業務銜接及縮短搬遷時程,並節省原有廳舍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