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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三、勞保之現行費率與精算平衡費率差距甚大,致產生龐大之未來政府或有給付責任,允宜持續溝通推動勞保年金改革,以利年金制度永續發展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依勞保基金109年度預算案說明,勞保基金普通事故部分108年6月底產生9兆6,711億元之龐大未來政府或有給付責任。鑒於勞保採確定給付制,倘未能由制度面根本解決,恐造成政府未來鉅額財政負擔,並影響基金之永續經營。茲說明如下:

(一)勞保之108年度費率與精算平衡費率差距甚大

108年度勞保普通事故保險之費率為10%,平衡費率為27.94%,雖然訂有逐年調高費率之機制,但法定上限費率為12%,仍與最適費率落差甚大,已造成勞保財務負擔日益沈重,依精算結果,勞保基金將於115年度出現累積虧損。

(二)勞保基金未來政府或有給付責任龐大,尚待建立財務自給自足之責任制度,允宜與各界溝通推動改革

關於中央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部分,依勞保基金109年度預算案說明,以107年底為基準日、投保人數991萬人為基礎,於折現率3.5%、物價指數年增率1.1%與投保薪資調整率1.5%等精算假設條件下,精算107年底勞保普通事故老年、失能及死亡給付之過去服務應計給付精算現值約10兆4,547億元,扣除截至108年6月底已提存普通事故責任準備7,836億元,尚有約9兆6,711億元未提存責任準備,責任準備提存比率僅7.50%,財務缺口龐大。雖行政院已於106年3月間研提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本院審議,惟仍待持續與各界溝通,凝聚社會共識,以推動勞保年金改革。

綜上,鑑於人口老化衍生之年金制度財務衝擊,作為勞工經濟安全後盾之勞保基金因採確定給付制,且其責任準備提列不足,導致財務缺口龐大,允宜持續與各界溝通,凝聚社會共識,以推動勞保年金改革,冀可建立財務自給自足之責任制度,俾勞保年金制度之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