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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接受外界捐贈款之支出用途應揭露或歸屬適當次級用途別科目,並增列支用計畫說明,俾利瞭解相關支出情形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接受外界捐贈款之支出用途應揭露或歸屬適當次級用途別科目,並增列支用計畫說明,俾利瞭解相關支出情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呂志銘

故宮文物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於「業務外收入-其他業務外收入-受贈收入」科目編列1,180萬元,係外界捐贈收入;其相關支出則於「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科目編列1,180萬元,係依外界捐贈之指定用途辦理典藏文物之研究、學術及交流活動等相關事務費用。經查:

(一)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於102年度起將接受外界捐贈款支出編列預算,並將明細列於決算書表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該基金102年度預算案時,因其接受外界捐贈款項未納入預算編列,為加強監督捐贈款項運用情形,本院委員提案要求該基金自102年度起將捐贈款項納入基金運作,爰該基金102年度起,於「其他業務外收入」科目項下編列「受贈收入」,運用捐贈款之支出則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科目,另於決算書揭露捐贈單位及款項支用明細。

(二)運用捐贈款支出僅以「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科目表達,致未利瞭解各用途

查該基金107年度運用捐贈款支出金額為394萬3千元,用途主要為辦理文化藝術研究交流、器物類學術交流活動、新媒體藝術展文化藝術推廣交流等活動經費,惟前揭運用捐贈款之支出於預算案中僅以「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科目而表達,而未揭露相關辦理業務及次級用途別科目等,致難了解支出情況,允宜加強次級科目表達及增列支用說明等,俾利瞭解支出之全貌。

綜上,該基金於102年度起將接受外界捐贈款支出編列預算,並將明細列於決算書表,惟運用捐贈款支出僅以「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科目表達,致未利瞭解各用途,允宜加強次級科目表達及增列支用說明等,俾利瞭解支出之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