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產因受颱風、焚風、龍捲風、豪雨、霪雨、冰雹、寒流、旱災或地震等天然災害所造成之損失,政府得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以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所需經費依農業發展條例第60條第3項規定由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以下簡稱天災救助基金)支應,經查:
(一)102至107年度天災救助基金年年超支,致需以公務預算調整或動支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支應
依天災救助基金102至107年度決算書所列,每年度預算約10億餘元,然均因農業受災情況嚴重,致原編預算不敷支應所需救助經費,而需依災害防救法第43條第2項規定調整公務預算移緩濟急、動支第一預備金或向行政院申請動支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等因應(詳附表1)。近年天災救助基金超支金額除103年度外,餘介於8.36億元至77.26億元間,尤以105年度因受寒流、尼伯特颱風、梅姬颱風及9月風災雨害等影響,農損情況嚴重,救助金額高達88.12億元,致超支比率達711.61%最高。
附表1:102至107年度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預、決算及超支數之資金來源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A)
決算數
(B)
超支數(C=B-A)
超支比率
(D=C/A*100%)
超支數之資金來源
102
1,085,778
1,968,963
883,185
81.34
公務預算調整支應
103
1,085,778
1,096,547
10,769
0.99
動支農委會第一預備金
104
1,075,778
3,310,184
2,234,406
207.70
公務預算調整支應並動支災害準備金
105
1,085,778
8,812,239
7,726,461
711.61
公務預算調整支應並動支災害準備金及第二預備金
106
1,085,778
3,823,879
2,738,101
252.18
公務預算調整支應並動支災害準備金
107
1,085,778
1,922,207
836,429
77.03
公務預算調整支應並動支災害準備金
※註:1.資料來源,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各年度決算書。
(二)經審計部運用大數據圖像化技術及GIS分析結果,102至106年度現金救助金額以水稻最高;獲救助對象又以位於易淹水潛勢區居多
審計部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經該部運用 Power BI大數據圖像化技術分析102至106年度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清冊,發現前10大現金救助農作物依序為水稻、香蕉、落花生、芒果、番石榴、西瓜、柿、葡萄、番荔枝及蓮霧,總核定救助金額80.09億元,其中水稻核定救助經費達20.93億元金額最高,約占前10大現金救助農作物核定救助總額之26.13%;另該部再運用GIS分析102至106年度因水患造成損失超過2次以上之土地與經濟部「24小時定量降水200mm」條件下之易淹水潛勢圖,發現受災土地位處易淹水潛勢區範圍內者占43.76%,其中桃園市、臺南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花蓮縣、臺東縣等8市縣,8成以上救助對象均位處易淹水潛勢區範圍,顯示農委會除應加強水患治理工程,降低該等地區淹水頻率外,亦宜規劃並輔導農民耕種適地栽種作物,期降低損失。
(三)近年我國稻米產量增加,且「米」糧食自給率已逾100%,宜全面檢視水稻合理耕作面積、適栽地區、年生產及需求量、糧食安全等目標
依國土計畫法第6條第5款、糧食管理法第5條及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14條等規定,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並應避免零星發展;主管機關每年應訂定計畫,以穩定糧食供需,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促進國內農民收益,並提升國產糧食競爭力,且應規劃優良品質稻米適栽之地區以輔導優良品質稻米之產銷。準此,農委會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除應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外,亦應規劃優良品質稻米適栽之地區並輔導農民產銷,期以提升國產糧食競爭力、增進農民收益。鑒於近年我國稻米收穫面積已逾27萬公頃(1、2期稻作合計),稻米總產量自104年度起亦呈逐年增加趨勢,且受國人消費習慣改變,國內稻米略供過於求,106年度「米」糧食自給率已達107.9%(詳附表2),反觀小麥、玉米、高粱等穀類之糧食自給率均低於3%,該會允宜全面檢視我國稻米年生產及需求量、糧食安全目標,妥適規劃水稻合理耕作面積、優良品質之適栽地區等並加強輔導,期提升國產稻米競爭力、增進農民收益。
附表2:近年度我國稻米之生產及穀類糧食自給率概況表
單位:公頃;公噸
年度
收穫面積
每公頃平均產量
總產量
糧食自給率
稻穀
糙米
稻穀
糙米
穀類
穀類-米
102
270,165
5,884
4,721
1,589,564
1,275,456
25.8%
100.4%
103
271,051
6,391
5,163
1,732,210
1,399,392
29.3%
107.9%
104
251,861
6,280
5,004
1,581,732
1,260,362
26.6%
97.1%
105
273,837
5,798
4,616
1,587,776
1,264,128
26.6%
99.8%
106
274,677
6,386
5,083
1,754,049
1,396,071
29.6%
107.9%
107
271,506
7,181
5,752
1,949,796
1,561,642
-
-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107年10月出版「106年農業統計年報」,以及農委會108年8月下旬提供資料。
2.表內「收穫面積」、「每公頃產量」、「總產量」均為一、二期合計(平均)數;「糧食自給率」係指以熱量計算之「穀類」、「米」之自給率,其中「穀類」依農委會統計表包括:米、小麥、玉米、高粱及其他類別,近5年除「米」項目外,其他項目之自給率均未達3%。
綜上,因極端氣候所致天然災害之發生率趨於頻繁,而農業因產業特性受災風險相對較高,致近年來我國天災救助基金年年超支,加以天災救助基金救助對象又以位於易淹水潛勢區者居多,而「水稻」為現金救助金額最高之農作品項,鑒於近年國產稻米總產量有逐年增加趨勢,且已略供過於求,農委會允宜於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下妥適規劃水稻合理耕作面積、優良品質之適栽地區,並加強輔導優良品質稻米之產銷,以提升國產稻米競爭力,並使政府有限之財政資源運用更具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