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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反托拉斯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仍有超額列管人力下,近年持續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支出,宜依相關規定審慎評估經濟效益並落實控管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反托拉斯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公平交易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林靜玟

公平會109年度預算案編列「人事費」2億8,410萬元,預算員額226人,包含:職員202人、工友7人、技工4人、駕駛6人及聘用人員7名,109年度「人事費」及預算員額均與108年度預算相同,該會108年截至7月底實際員額則為210人(詳附表1)。該會109年度預算除「人事費」外,另以業務費(「勞務承攬」)228萬元支付勞力外包公司預計進用6人之費用。經查:

附表1:近年度公平會員額及人事費預、決算數概況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職員

聘用人員

技工、工友及駕駛

人事費

預算

實際

預算

實際

預算

實際

預算

決算

106年度

203

192

7

7

17

17

278,261

267,955

107年度

202

187

7

7

17

17

276,870

263,697

108年7月

202

187

7

7

17

16

196,788

189,130

109年度

202

-

7

-

17

-

284,100

-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公平會提供資料及該會109年度預算書。

2.表內108年度人事費預、決算數,係截至108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及累計實際數;108年員額實際數則為截至7月底員額數。

(一)駕駛員額仍超過設置基準,允宜依相關規定轉化、移撥、彈性運用或鼓勵退離,並確實列管出缺不補

1.為貫徹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有效彈性運用人力,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點(九)規定:「1.各機關工友、技工及駕駛,不論超額與否,均予全面凍結不得新僱。…3.各機關應積極採行『超額列管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等方式,以有效彈性運用工友、技工及駕駛人力,並得經雙方合意,協助辦理未涉職員核心業務、法律責任及公權力行使之業務;並依前目要點有關優惠退離規定,鼓勵其退離,以減少人事費。」

2.另依107年11月18修正之「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各主管機關應依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之規定,於行政院核定各該主管機關及其所屬各機關學校工友預算員額總數(含超額列管總數)額度內,依下列員額配置基準及業務需要,彈性分配工友預算員額數:(一)中央各機關工友員額配置基準如下:…3.駕駛員額,除部會首長、副首長與部會所屬一級機關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首長座車得配置駕駛外,其餘公務車輛駕駛,應本撙節用人原則,就現有駕駛人力統籌調配運用;如有不足,再循委託外包方式處理。…。」。

3.據公平會提供資料,該會截至108年7月底止駕駛實際員額及109年度預算員額均為6人,其中包括超額列管駕駛4人,允宜依前揭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等規定,落實超限駕駛列管出缺不補,並加強轉化移撥、有效彈性運用或鼓勵提早退離,俾發揮人力效能及員額精簡政策。

(二)以業務費228萬元運用勞務承攬人力6人,宜按相關規定落實控管,以免淪為常態性任用

1.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點(八)規定:「各機關為應短期或特定業務需要,需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或運用派遣勞工,應…從嚴核實進用或運用。…。」

2.按「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第3點第1、2款規定,如非必要,應儘量避免與自然人成立勞務承攬關係。且應明確勞務承攬與勞動派遣之分際,不得實際指揮監督管理承攬人派駐勞工從事工作,僅得就履約成果或品質要求承攬人符合契約規範。同參考原則第8點第1項復規定:「各機關應成立專案小組,定期對於勞務承攬採購案件進行通盤檢討,審慎評估業務委外可行性及經濟效益等,作為決定賡續辦理與否之依據。」。

3.公平會109年度編列業務費228萬元支付勞力外包公司之「勞務承攬」支出,與108年度同為進用6人,經費則較108年度增加12萬元,主要係因應勞動基準法每月基本工資逐年調漲及其勞(健)保費、勞退金級距對應調整等。揆諸該會近幾年「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計畫持續進用勞務承攬人力5人及1人(詳附表2),為避免該等人力淪為常態性任用,宜依前揭規定確實對勞務承攬採購案件進行通盤檢討,審慎評估其經濟效益,以撙節相關經費。

綜上,公平會109年度預算員額中仍包括4名超額駕駛人力,宜依相關規定加強充實其知能以利轉化、移撥或彈性運用,並確實列管出缺不補;另109年度賡續以業務費228萬元進用勞務承攬人力6人,允宜參據「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等規定審慎評估業務實際需要,通盤檢討持續運用勞務承攬之必要性及經濟效益,俾發揮人力效能並撙節經費。

附表2:公平會近幾年以業務費進用勞務承攬人力之經費及人數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人

項目/工作計畫及分支計畫

106年度

決算數

107年度

決算數

108年7月底實際數

108年度

預算案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勞務承攬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分支計畫

1,536

5

1,685

5

890

5

1,900

5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分支計畫

564

2

308

1

-

-

-

-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分支計畫

310

1

339

1

178

1

380

1

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力經費及人數總計

2,410

8

2,332

7*

1,068

6

2,280

6

※註:1.資料來源,公平會提供。

2.公平會107年度包括:綜合規劃處1人(期間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估計0.5人力、南區服務中心1人(期間107年1月1日至5月30日),估計0.5人力,合共1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