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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三、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實地查核場次比率之目標值設定過低,顯欠挑戰性,允宜適度提高,俾利環境教育認證品質之提升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環境教育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沈寧衛

環境教育基金109年度「環境教育推動計畫-02推動環境教育認證」計畫,編列「專業服務費」預算2,284萬8千元,用以辦理:1.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申請作業;2.環境教育認證之管理、評鑑、訪查及展延;3.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標竿學習;4.環境教育人員、機構、設施場所認證及訓練等業務。

經查環境教育基金為達成打擊環保犯罪、加強環境執法、提升環保專業知能、善用社會資源、加強環境教育與國際合作,及善盡地球村成員責任之目標,爰設定109年度「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實地查核場次比率」為50%。惟近年來(102-108年8月)環境教育基金辦理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認證、訪查、評鑑、輔導場次占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數量之比率均在50%以上(詳附表1),爰該基金109年度目標設定為50%,顯欠挑戰性。

附表1: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實地查核場次比率情形表

年度

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認證、訪查、評鑑、輔導場次(1)

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數量(2)

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實地查核場次比率(1)/(2)

102

58

92

63.0%

103

66

118

55.9%

104

76

142

53.5%

105

91

165

55.1%

106

113

185

61.1%

107

116

203

57.4%

108/8

146

210

69.5%

※註:1.資料來源,環保署。

綜上,近年來(102-108年8月)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實地查核場次比率均超逾50%以上,惟109年度之目標率卻設定為50%,顯欠挑戰性,允宜適度提高目標值,俾利環境教育認證品質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