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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主管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外交部109年度駐外館處營運經費為近年來之最高,然外館數量為同期間最低,允宜妥適配置外交資源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外交部主管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外交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燕玲

外交部109年度於「一般行政」業務計畫之「人員維持」分支計畫編列駐外人事費64億6,718萬1千元,另於「駐外機構業務」業務計畫編列30億9,029萬4千元,合共95億5,747萬5千元,較108年度之94億7,732萬9千元增加8,014萬6千元(增幅0.85%),係為辦理駐外業務,發揮整體外交功能,加強與友我國家友好關係所需之各駐外使領單位人事費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該部近2年(106年度及107年度)裁撤多個駐外館處,惟自108年度起卻逐年增加營運經費之預算編列,109年度預算編列數為近9年來之最高。經查:

(一)109年度駐外館處預計保持111個,為近年來(自101年度起)之最低

我國駐外館處數量於100年度至105年度介於118個至120個之間(詳附表1),其中僅於102年度因甘比亞與我國斷交而裁減駐甘比亞大使館外,餘則呈有增無減。嗣106年度外交部除因聖多美普林西比及巴拿馬與我國斷交,分別裁撤駐該2國之大使館外,亦為配合新南向政策等相關施政重點,自行檢討成本效益及資源配置,經報奉行政院核准後,先後完成駐利比亞代表處、駐吉達辦事處、駐關島辦事處及駐挪威代表處等4個駐外館處之整併。107年度因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相繼與我國斷交,爰再裁撤3個大使館(詳附表2)。經裁減後駐外使領單位共餘111個,包括大使館17個、總領事館2個、代表處55個、辦事處36個及代表團1個,108年度及109年度則無整併之規劃,預計與107年度同(詳附表1)。

附表1:100年度至109年度我國駐外館處數量明細 單位:個

年度

合計

大使館

總領事館

代表處

辦事處

代表團

100

119

23

2

56

37

1

101

119

23

2

56

37

1

102

118

22

2

56

37

1

103

118

22

2

56

37

1

104

119

22

2

56

38

1

105

120

22

2

57

38

1

106

114

20

2

55

36

1

107

111

17

2

55

36

1

108

111

17

2

55

36

1

109

111

17

2

55

36

1

※註:1.資料來源,外交部提供。

2.108年度駐外館處數量統計係截至108年8月底止;109年度則尚無整併之規劃。

附表2:100年度至109年度駐外館處增減情形

年度

增設館處

裁減館處

增設或裁減原因

100

駐清奈辦事處

-

印度經濟快速成長,於2010年躍居世界前七大經濟體,考量擴增在印度據點兼轄南亞其他國家事務確有必要,而清奈為印度重要經貿據點,爰於清奈設立辦事處。

101

-

-

-

102

駐丹佛辦事處

駐甘比亞大使館

駐丹佛辦事處係由原駐堪蕯斯辦事處遷移;甘比亞與我國斷交,爰裁減駐甘比亞大使館。

103

-

-

-

104

駐泗水辦事處

-

泗水近年為臺商重要聚集地,且我國每年赴印尼觀光,90%係前往距泗水僅200公里之峇里島,衍生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相關需求,為服務僑民及旅外國人,並推展我與東爪哇地區之政經關係,爰於泗水增設辦事處。

105

駐緬甸代表處

-

近年我國人前往緬甸商旅日漸增加,臺商前往緬甸投資、考察及佈局者亦較前顯增,為因應我旅外國人及臺商於緬甸急難救助及領務相關需求,並促進兩國經貿互動,服務來緬甸貿易、投資之臺商與僑民,爰於緬甸設立代表處。

106

-

駐利比亞代表處

駐利比亞代表處原僅暫停館務運作,嗣經通盤評估並報奉行政院核定後予以整併裁減。

駐聖多美普林西比大使館

聖國與我斷交,爰予以裁撤。

駐巴拿馬大使館

巴國與我斷交,爰予以裁撤。

駐關島辦事處

經通盤評估並報奉行政院核定後予以整併裁減。駐吉達辦事處

經通盤評估並報奉行政院核定後予以整併裁減。

駐挪威代表處

經通盤評估並報奉行政院核定後予以整併裁減。

107

-

駐多明尼加大使館

多國與我斷交,爰予以裁撤。

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

布國與我斷交,爰予以裁撤。

駐薩爾瓦多大使館

薩國與我斷交,爰予以裁撤。

108

-

-

-

109

-

-

-

※註:1.資料來源,外交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2.102年度駐丹佛辦事處係由原駐堪蕯斯辦事處遷移。

3.108年度駐外館處增減情形係統計至108年8月底止,109年度尚未有增減館處之規劃。

(二)109年度111個駐外館處營運經費較105年度之120個駐外館處增加,亦為近年來(自101年度起)最高

外交部駐外館處營運經費101年度至105年度皆維持在91億元至96億元之間,106年度因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等相關施政重點,重新檢討整併駐外館處,加以聖多美普林西比及巴拿馬2國與我國斷交,共裁減6個駐外館處,致當年度駐外館處營運經費決算數由105年度之94億9,168萬6千元縮減至88億9,584萬4千元,大幅減少5億9,584萬2千元(減幅6.28%),107年度復因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國與我國斷交,裁撤駐該3國大使館,決算數爰再減少6,256萬4千元,為88億3,328萬元,駐外館處營運經費自105年度起隨數量減少而逐年遞減。然108年度該項預算編列94億7,732萬9千元,較107年度增加6億4,404萬9千元(增幅7.29%),與105年度之規模相近,109年度預算案更增加至95億5,747萬5千元,除較105年度120個駐外館處時增加外,亦為近9年來(自101年度開始)最高(詳附表3)。

附表3:外交部駐外館處101年度至109年度營運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駐外館處數量

駐外館處營運經費

人事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101

119

9,525,720

6,160,546

3,306,008

59,166

0

102

118

9,173,371

6,071,717

3,059,504

42,150

0

103

118

9,405,897

6,116,502

3,244,843

44,552

0

104

119

9,386,688

6,231,346

3,108,207

47,135

0

105

120

9,491,686

6,400,671

2,990,013

43,847

57,155

106

114

8,895,844

5,962,660

2,827,615

55,682

49,887

107

111

8,833,280

5,927,716

2,815,266

41,633

48,665

108

111

9,477,329

6,455,838

2,916,417

41,208

63,866

109

111

9,557,475

6,467,181

2,963,734

62,377

64,183

※註1.資料來源,外交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2.101年度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為預算數,109年度為預算案數。

3.本表不含機密預算。

綜上,外交部於106年度及107年度裁減多個駐外館處後,108年度及109年度尚未有增加之規劃,然其所需營運經費預算卻連年增加,該部允宜依據各駐外館處外交資源及工作需求等進行通盤檢討,妥為調整配置可用經費,俾使外交有限資源發揮最大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