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09年度於「一般行政」、「外交管理業務」及「駐外機構業務」等業務計畫編列通訊費合計2億4,011萬8千元。該部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逐年建置之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業於107年底完成,隨網路逐步完成建置,形成各外館與國內機關間之一大內網,將可節省國際電話費,惟經檢視該部近年來之通訊費並未呈逐年減少趨勢,跨國骨幹網路之使用成效容待檢討。經查:
(一)外交部逐年推動建置之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業於107年底完成,除提供安全之網路環境外,亦可節省國際通訊費
外交部為強化資安,解決駐地複雜及網路服務水準不一之資訊落差,建置標準化之資訊環境,自101年度起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逐年推動外館建置跨國骨幹網路。因建置國內相關機關與駐外館處專屬私有網路,將可大幅減少中毒、駭客入侵、資料外洩及側錄等問題,提供相對安全之網路環境,另駐外館處各組、室將統一集中專線上網,如此形成一相對安全之大內網,網內各點間可使用網路電話及視訊服務,提供額外之通訊管道,將可大幅節省國際通訊費。
據外交部說明,為妥適運用資源,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於先期規劃時,即擇選業務較重要且使用海外光纖月租費較低之館處試辦,並將該階段預估建置經費與實際支出情形及執行成效列為下一階段建置規劃之參考,以發揮經費運用效益。該計畫自101年度起至107年底止已完成6階段之作業,共80個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詳附表1),各地區之建置數分別為亞太地區24個、亞非地區6個、歐洲地區26個、北美地區15個及中南美地區9個。
附表1:外交部101年度至107年度跨國骨幹網路建置情形表單位:個
年度
建置數
執行成果-已完成建置館處明細
101
9
駐日本代表處、駐美國代表處、駐洛杉磯辦事處、駐泰國代表處、駐舊金山辦事處、駐紐約辦事處、駐新加坡代表處、駐慕尼黑辦事處、駐奧地利代表處。
102
8
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駐加拿大代表處、駐荷蘭代表處、駐大阪辦事處、駐波士頓辦事處、駐溫哥華辦事處、駐胡志明辦事處。
103
12
駐德國代表處、駐英國代表處、駐韓國代表處、駐越南代表處、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駐波蘭代表處、駐休士頓辦事處、駐邁阿密辦事處、駐菲律賓代表處、駐多倫多辦事處、駐漢堡辦事處、駐雪梨辦事處。
104
0
-
105
22
駐福岡辦事處、駐馬來西亞代表處、駐印度代表處、駐釜山辦事處、駐西雅圖辦事處、駐檀香山辦事處、駐芝加哥辦事處、駐亞特蘭大辦事處、駐教廷大使館、駐法國代表處、駐捷克代表處、駐丹麥代表處、駐匈牙利代表處、駐西班牙代表處、駐瑞典代表處、駐義大利代表處、駐瑞士代表處、駐史瓦濟蘭王國大使館、駐俄羅斯代表處、駐南非代表處、駐以色列代表處、駐智利代表處。
106
17
駐帛琉共和國大使館、駐汶萊代表處、駐印尼代表處、駐紐西蘭代表處、駐橫濱辦事處、駐墨爾本辦事處、駐諾魯共和國大使館、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駐丹佛辦事處、駐芬蘭代表處、駐希臘代表處、駐愛爾蘭代表處、駐葡萄牙代表處、駐日內瓦辦事處、駐聖保羅辦事處、駐厄瓜多代表處、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
107
12
預計新建駐札幌辦事處、駐那霸辦事處、駐拉脫維亞代表處、駐斯洛伐克代表處、駐愛丁堡辦事處、駐土耳其代表處、駐科威特代表處、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館、駐秘魯代表處、駐哥倫比亞代表處、駐宏都拉斯共和國大使館及駐緬甸代表處等駐外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
合計
80
註:1.資料來源:外交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通訊費未隨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完成進度而同步減少,網絡通信情形允有檢討加強之處,俾達該計畫撙節經費之效益
外交部各年度通訊費均分別編列於「一般行政」、「外交管理業務」及「駐外機構業務」等業務計畫中,其中「一般行政」業務計畫編列經費除支應已完成建置跨國骨幹網路之駐外館處所需數據專線、路由器、交換器、防火牆、語音匣道器等網路服務維持費用外,亦含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營運所需之電話費、郵費等;「外交管理業務」業務計畫係編列包含支應外交部本部各單位與國內外各機關(含駐外館處)公務聯繫之電信費、本部與外館間電郵電報費、寄送公務郵件、書刊之國際快遞郵資、空運郵袋運費、進出口報關及提領手續費等,另「駐外機構業務」業務計畫編列之通訊費則為支應駐外館處日常營運所需之郵費及電信費等。
因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於外交部本部及駐外機構間形成一大內網,國內本部與已建置網路之80個駐外館處間及80個駐外館處相互間均可使用網路電話及視訊服務,除每個月須定額支付中華電信網路服務維持費外,不需額外支付通話費,如此即可節省該內網中本部與80個駐外館處及80個駐外館處之間通話所需之國際電話費。經針對外交部103年度至109年度跨國骨幹網路建置數量與通訊費之執行進行交叉分析,104年度因駐外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完成12處,通訊費決算數1億9,119萬2千元較103年度之2億403萬9千元減少1,284萬7千元(減幅6.3%),效益頗為顯著;104年度進度停滯,未完成任何建置,通訊費卻於105年度小幅增加974萬8千元(增幅5.1%)至2億94萬元;嗣105年度雖完成22處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惟106年度通訊費卻僅減少27萬1千元(減幅0.13%);復106年度完成17處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107年度通訊費又不減反增為2億2,2203萬2千元,增加2,136萬3千元(增幅10.65%),通訊費自104年度起似未反映跨國骨幹網路建置應有之通訊費節省效益(詳附表2)。
另於預算編列方面,104年度通訊費預算編列數較103年度減少後隨即逐年增編,107年度及108年度預算數甚且未因106年度及107年度分別完成17處及12處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而減少,其編列數2億4,877萬3千元及2億4,801萬3千元,較106年度預算數分別增加2,022萬9千元及1,946萬9千元(增幅8.85%及8.52%),更較106年度決算數各增加4,810萬4千元及4,784萬4千元(增幅23.97%及23.84%);109年度預算案2億4,011萬8千元,亦分別較106年度預算數及決算數增加1,157萬4千元及3,944萬9千元(增幅5.06%及19.66%)。經進一步檢視各年度預算執行率,103年度尚有99.62%,惟逐年下降至106年度之87.8%,107年度執行率雖微幅上升至89.25%,仍未及9成(詳附表2),該項預算允宜依實需核實編列,以免排擠其他必要之支出。
附表2:103年度至109年度外交部跨國骨幹網路建置與通訊費之變動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個
年 度
項目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通訊費
預算數
204,814
203,932
218,338
228,544
248,773
248,013
240,118
決算數
204,039
191,192
200,940
200,669
222,032
111,655
-
執行率(%)
99.62
93.75
92.03
87.80
89.25
-
-
當年度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完成數
12
0
22
17
12
-
-
註:1.資料來源:外交部提供資料,本中心整理。
2.108年度決算係截至108年8月底止之執行數。
3.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作業已於107年12月底完成。
綜上,外交部於101年度至107年度逐年建置各駐外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截至107年度預計完成80個館處之建置,該網路之建置除能提供相對安全之網路環境外,因於外交部本部與80個駐外館處間形成一大內網,透過網路電話連繫即可節省原需支付之國際電話費,惟經分析外交部103年度至109年度通訊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通訊費似未反映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後所帶來之節約效益,外交部允宜加強運用已建置之網路以降低通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