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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二、機場園區內自由貿易港區之相關經費與開發、營運情形,允宜適度於預算書內揭露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業務計畫方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林佑樺

機場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於「營業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科目編列租賃收入,其中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稱自由港區)權利金收入1億1,109萬5千元、租金收入2,497萬8千元。

該自由港區係於92年5月以BOT方式,依桃園航空貨運園區興建營運契約委由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公司(以下簡稱遠雄公司)進行興建及營運,特許權計50年,興建營運基地面積約34公頃,分為航空貨運站區、物流專區、加值園區及企業(運籌)中心,採分期分區開發。截至108年8月底止,已開發面積27.65公頃占契約面積約79%,尚餘7.2公頃土地待開發。機場公司109年度預計依約收取權利金與土地租金收入分別為1億1,109萬5千元與2,497萬8千元(詳附表1)。

據108年1月核定之園區實施計畫修正版,檢討自由港區設施配置後,對新自由港區規劃提出初步建議,包括需求導向、客製化發展與彈性組合標準廠房之配置等。惟關於該自由港區目前營運現況、相關經費,以及未來發展規劃等事宜,機場公司109年度預算書似未充分揭露表達。

綜上,機場園區內自由港區由遠雄公司取得50年之BOT特許權,由機場公司持續編列權利金與租金收入,而自由港區屬機場園區之一部分,機場公司允宜於預算書內適當揭露關於自由港區之開發現況、營運規劃與相關經費,以完整表達該公司法定業務之全貌。

附表1:機場公司近年度收取自由港區權利金與土地租金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權利金收入

95,711

99,731

99,731

104,718

111,095

土地租金收入

21,409

24,602

23,256

34,472

24,978

※註:1.資料來源,機場公司提供。

2.105年度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與109年度為預算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