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於「其他營業成本-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項下編列「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案」2,016萬元,說明如下:
(一)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案與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概述
1.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案:機場公司與桃捷簽訂契約,於桃園機場捷運營運時間內,持電子票證免費於A12第一航廈站、A13第二航廈站及A14a機場旅館站間搭乘,由機場公司支付固定價金,不因委託載運乘客數量而變動,109年度預算案編列2,016萬元。
2.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PMS):桃園機場提供免費往來航廈間旅客與工作人員之電車運輸系統,24小時營運,尖峰時間每2至4分鐘一班,離峰時間每4至8分鐘一班,另有夜間旅客稀少時,於月台按鈕呼叫電車模式。配合第三航站區之建設,PMS亦將擴建並與T3進行系統整合。
(二)近年度經費與使用人數
1.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案:自106年度起,支付桃捷相關外包費,107年度決算數1,752萬4千元,108年度與109年度預算均編列2,016萬元,該捷運接駁營運量,107年度為47.80萬人次(詳附表1)。
2.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PMS):關於該自動電車輸送系統,機場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於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1億1,364萬元,107年度搭乘人數211.62萬人次;且機場公司為合併新建T3至T2航廈PMS,與現有T2至T1航廈PMS連結成為單一系統,於109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有「T1至T2之PMS與T3系統整合工程」,投資總額18億6,962萬4千元,109年度預算案數2億7,421萬7千元。
綜上,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與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均為人員於桃園機場園區航廈間移動之交通運輸方式,功能相近,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全天24小時運作,機場公司每年編列維護費1億餘元,並預計配合第三航站區之建設擴充整合,爰此,是否由機場公司於既有之電車輸送系統外,另負擔機場園區內捷運站之進出站經費,允宜就機場園區內乘客或人員運輸之整體發展規劃等要素妥予考量,審慎衡酌。
附表1: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與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相關統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6年度決算
107年度決算
108年度預算案數
109年度預算案數
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經費
15,238
17,524
20,160
20,160
搭乘人次
341,794
47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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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維護費
116,785
117,902
116,000
113,640
搭乘人次
2,148,072
2,11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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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資料來源,機場公司提供,本中心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