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基金設有16個航空站管轄機場業務,109年度預算案恆春航空站編列收入總額50萬6千元,支出總額4,111萬3千元,本期短絀4,060萬7千元。經查:
(一)恆春機場自103年9月起已無定期航班起降,且該航線業於108年5月28日正式停航
依據民航基金說明,政府前為配合墾丁國家公園觀光事業推展,並解決恆春屏鵝公路假日塞車問題等,前於89年7月15日重新整建恆春機場跑道、滑行道及航站設施等,使其適用於國內航線中小型客機之起降,整建經費5億863萬元,於93年1月初完工啟用。惟該機場受天候及落山風等影響,常未達起降標準而停飛,致啟用後即經工程會列為閒置公共設施。嗣臺北-恆春國內航線,因航空公司於103年8月辦理機隊汰舊換新,新機型起降標準較高,致自103年9月起,該航線皆因天候因素取消飛行,並於108年5月28日起經交通部同意正式停航。
(二)為提升恆春機場使用率,已辦理多項活化措施,並經行政院同意自106月3月28日起試辦國際包機飛航,惟迄今仍無執行案件,允待持續檢討各項活化措施之辦理成效
依據民航基金說明,為提升恆春機場使用率,目前辦理之活化措施包括飛航活動(提供軍方、研究中心與訓練機構使用無人航空器或訓練機等)、開放活化區域場地短期出租、設置鐵馬驛站及辦理敦親睦鄰計畫等。又行政院亦於106年3月28日同意依屏東縣政府所請,將恆春機場試辦為入出國機場2年(106年3月28日至108年3月27日),辦理國際包機飛航,嗣於試辦期滿後,行政院復於108年5月6日同意試辦期間再予延長2年。
詢據民航局說明國際包機辦理情形,該局表示目前機場各項設施(如查驗櫃臺等)已可提供包機起降作業服務,且有臺灣航勤公司已獲許可辦理地勤作業服務。民航局亦於107年間主動邀請國籍航空公司評估可行性,惟各公司就安全面評估結果,皆表示無法執行;該局亦協助與屏東縣政府接洽有飛航意願之航空公司(菲律賓皇家航空及緬甸航空)評估飛航之可行性,惟經評估後,亦暫不執行包機,故迄今仍無民航機起降。
另由恆春機場近年度收支情形觀之(詳附表1),103至107年度實際執行結果,收入僅約41萬8千元至125萬1千元,支出則介於4,709萬元至5,315萬4千元,歷年均為短絀,顯示各項活化措施執行成效有限,允待持續研謀改善。
附表1:恆春機場103至109年度收支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收入
支出
本期短絀
103
977
52,807
51,830
104
1,251
47,291
46,040
105
418
53,154
52,736
106
528
49,476
48,948
107
474
47,090
46,616
108
507
55,248
54,741
109
506
41,113
40,607
※註:1.資料來源,民航基金提供。
2.本表103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及109年度為預算案數。
綜上,恆春機場自103年9月起已無定期航班起降,且該航線已經交通部同意於108年5月28日正式停航,民航局雖已辦理各項活化措施,且行政院亦自106年3月28日同意配合屏東縣政府對於促進地方觀光發展之需求與構想,試辦國際商務專機或包機飛航恆春機場,惟截至108年9月底止,仍尚無執行案例,允宜持續檢討評估恆春機場辦理各項活化措施之成效,儘速確立未來發展方向,以提升公共設施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