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務部主管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允宜加速處理法務部所屬機關經管之數處尚待使用土地,俾提高資產運用效益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鍾俊華

法務部調查局、矯正署及行政執行署等機關經管之數處土地,迄今仍未依原訂計畫用途使用,允非所宜,謹說明如下:

(一)調查局經管士林等2處土地,仍待持續檢討整體運用方式及辦理都更

調查局於62年取得新北市新店區安康接待室土地,76年解嚴後安康接待室即騰空未再使用,由於該建物極為老舊無法活化使用,行政院工程會自105年起列管為閒置房地,目前刻正檢討該等房地之整體運用方式,倘已無使用需求者,將儘速移交國產署,以提高國家資產之運用效率;另102年自國有財產署取得士林區光華段土地,因未能籌得興建經費,採都更方式與士林區農會合作並由農會主導推動,106年12月該案已送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進行審議,並於108年5月24日完成審議,規劃以完整街廓方式辦理都更,尚待賡續依都更條例相關規定加速辦理,以提升資產運用效能(附表1)。

(二)矯正署經管汐止土地,仍處閒置狀態,尚需支付保全費

矯正署於83年取得國有財產署無償撥用之臺北女子看守所(原臺灣士林看守所)遷建用地,座落新北市汐止區,基地面積為19.77公頃,原計畫做為臺灣士林看守所遷建工程基地,嗣因民意反對延宕迄今;考量矯正業務需要及因應在地民意要求,朝作為法務部矯正署附設複合式訓練中心等規劃,中長程個案計畫矯正署刻依法務部審查意見修正中,然現仍處閒置狀態,為避免被侵占及傾倒垃圾等,每年尚需支付高額保全費用(附表2)。

(三)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經管基隆土地房舍,仍待處理中

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於99年取得國有財產署無償撥用之基隆市信義區土地及地上建物,作為宜蘭分署行政執行官辦公室使用;因房舍老舊,法務部101年同意所報整修經費1千餘萬千元,惟核定經費不足,宜蘭分署106年已函請廢止該整(修)建計畫及廢止撥用事宜,惟法務部107年1月函請該分署再研議以活化方式與其他機關或機構合作開發之可行性。宜蘭分署於108年4月2日陳報「基隆行政執行官辦公廳舍自有化中程計畫第一階段審查現有廳舍新建評估報告」,經法務部108年6月27日函復審查修正意見,該分署刻正依審查意見檢討並重行研擬評估報告中(附表3)。

綜上,調查局、矯正署及行政執行署等機關經管之4處土地,因年代久遠、經費不足及尚需協調等,截至108年8月底未依原計畫用途辦理,仍處閒置狀態,法務部允宜督促該等機關積極處理或斟酌歸還國有財產署統籌運用,俾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附表1:調查局經管截至108年8月底尚待使用土地一覽表

土地座落及面積

取得時間及原因

截至108年度8月底辦理情形

安康接待室土地面積16,156.9平方公尺。

(現有3棟無建照之平頂1層式老舊建物,面積1,478平方公尺)。

安康接待室係62年間由行政院核定由該局購地自建,供偵辦重大案件使用。

76年解嚴後安康接待室即騰空未再使用,由於該建物極為老舊無法活化使用,105年起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列管為閒置房地,107年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促轉會)勘查並測繪該址,將安康接待室列為歷史遺址規劃作為文化園區,請調查局暫時代管維持現況,工程會續於108年5月17日函復暫時解除列管,促轉會於108年8月8日函送本案規劃成果報告書,提及未來將商討後續管理方案及主責機關,調查局將配合辦理,如仍無明確單位接管,調查局鑒因現有房地已無使用需求,將依規定變更為非公用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

台北市士林區光華一小段591地號撥用計畫未完成,面積890平方公尺。

102年7月由國有財產署無償撥用,用於興建辦公大樓供臺北市調查處士林調查站使用。

本案因缺乏建設經費,爰採都更方式與士林區農會合作並由農會主導推動。106年12月本案已送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進行審議,全案於108年5月24日審議通過以完整街廓方式辦理都更,後續辦理程序依都更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待都更完成即可取得房舍供臺北市調查處士林調查站使用。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調查局。

附表2:矯正署經管截至108年8月底尚待使用土地一覽表

土地座落及面積

取得時間及原因

截至108年度8月底辦理情形

臺北女子看守所(原臺灣士林看守所)經管新北市汐止區白匏湖段526地號等32筆土地,面積為19萬7,703.37平方公尺。

行政院83年7月8日准予撥用,俾做為臺灣士林看守所遷建使用,83年9月5日變更登記為管理機關。

原計畫做為臺灣士林看守所遷建工程基地,嗣因民意反對延宕迄今,後續考量矯正業務需要及因應在地民意要求,已朝作為法務部矯正署附設複合式訓練中心(包含矯正人員教育訓練場所、社會復歸促進中心或技能訓練場所等)規劃,中長程個案計畫矯正署刻依法務部審查意見修正中。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矯正署。

附表3:行政執行署經管截至108年8月底尚待使用土地房舍一覽表

土地座落及面積

取得時間及原因

截至108年度8月底辦理情形

宜蘭分署所有基隆市信義區中正段一小段20地號及地上建物,撥用土地總面積402平方公尺,建物總樓地板面積為1,360.84平方公尺。

99年1月29日經行政院同意將基隆市信義區中正段一小段第20地號及該地上之276建號房舍移撥作為宜蘭分署行政執行官辦公室使用。

該建物經法務部101年4月函同意所報基隆辦公室整(修)建計畫經費1,577萬9千元,惟委請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工程經費概估,原核定經費不足支應工程所需費用,宜蘭分署106年8月、12月函請執行署核轉法務部同意廢止整修建計畫及辦理公用財產廢止撥用事宜。惟法務部107年1月8日函請執行署協助該分署再研議以活化方式與其他機關或機構合作開發之可行性。宜蘭分署於108年4月2日陳報「基隆行政執行官辦公廳舍自有化中程計畫第一階段審查現有廳舍新建評估報告」,法務部於108年6月27日函復審查意見,宜蘭分署刻正依審查意見檢討並重行研擬評估報告中。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