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司法官學院於「司法人員訓練」業務計畫編列1億7,326萬7千元,較108年度減列4,081萬元(減幅19.06%),主要係辦理準司法官之養成教育、司法人員之研習等業務。惟近年司法官學院之學員宿舍使用率偏低,謹說明如下:
(一)近年司法官參訓人數減少,及學員由強制住宿改為申請住宿,致學員宿舍使用率偏低
100年度至107年度司法官參訓人數自428人迭減為287人,及配合101年度修正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第3條,學員由強制住宿改為申請住宿,致司法官學院之學員宿舍使用率減少。洽據該學院提供近年學員宿舍使用率統計(詳附表1),以總床位262床與全年使用天數365天計算,107年度學員宿舍實際使用率雖較106年度略有提升,惟仍僅42.07%,尚未及五成,使用率欠佳。
附表1:近年度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學員宿舍使用率概況表
項目
年度
容住量
實住量
全年使用率
105年6-12月
56,068
27,350
48.78%
106年度
95,630
31,690
33.14%
107年度
95,630
40,236
42.07%
108年1-8月
63,666
27,160
42.66%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2.容住量=學員宿舍總床位262床x365天(105年6-12月為214天、108年1至8月為243天);實住量=實際住宿人次*實際住宿天數;使用率=實住量/容住量x100%。
3.該學院表示105年5月前未建立各年度實際住宿人數之統計資料。
(二)106年度開放提供場地對外借用,惟仍未能有效提升使用率
據該學院表示,102年度改制後學員由強制住宿改為申請住宿,學員住宿需求減少,為有效管理場地,提高資源運用效率,充分發揮教學與服務功能,106年1月訂定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場地借用管理要點,將宿舍開放提供申請單位借用。依該要點第2點及第3點規定略以,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或其他公司等,限舉辦學術性之研討、演講、教育訓練及業務宣導等活動,得借用教室、模擬法庭、大禮堂等場地,為應其辦理活動或研習、訓練住宿之需要,附帶提供宿舍之申請。惟該學院僅107年度出借實習法庭與大禮堂之收入3萬5千元外,106年度及 108年度截至8月底並無任何場地出借收入,整體出借使用情形未臻理想(詳附表2),究其原因主要係出借對象皆為法務部及所屬機關,依「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場地借用管理要點」第10點規定,不予收費。
綜上,囿於近年司法官學院之司法官參訓人數迭呈減少,及學員由強制住宿改為申請住宿,致該學院107年度學員宿舍之使用率僅4成餘;該學院雖於106年度訂定場地借用管理要點對外開放,惟仍未能有效提升使用情形,亟待研謀具體改善良策,以提高精華地段房舍之使用效益。
附表2:106年度至108年8月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場地出借收入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教室
學員宿舍
其他
出借
次數
租金
收入
出借
次數
租金
收入
出借
次數
租金
收入
106年度
3
0
1
0
2
0
107年度
0
0
1
0
4
35
108年度1-8月
3
0
0
0
0
0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2.其他包括實習法庭、大禮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