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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司法官學院之學員宿舍使用率偏低,106年度起開放提供場地對外借用,仍未能有效提升,亟待研謀具體改善良策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法務部所屬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鍾俊華

109年度司法官學院於「司法人員訓練」業務計畫編列1億7,326萬7千元,較108年度減列4,081萬元(減幅19.06%),主要係辦理準司法官之養成教育、司法人員之研習等業務。惟近年司法官學院之學員宿舍使用率偏低,謹說明如下:

(一)近年司法官參訓人數減少,及學員由強制住宿改為申請住宿,致學員宿舍使用率偏低

100年度至107年度司法官參訓人數自428人迭減為287人,及配合101年度修正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第3條,學員由強制住宿改為申請住宿,致司法官學院之學員宿舍使用率減少。洽據該學院提供近年學員宿舍使用率統計(詳附表1),以總床位262床與全年使用天數365天計算,107年度學員宿舍實際使用率雖較106年度略有提升,惟仍僅42.07%,尚未及五成,使用率欠佳。

附表1:近年度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學員宿舍使用率概況表

項目

年度

容住量

實住量

全年使用率

105年6-12月

56,068

27,350

48.78%

106年度

95,630

31,690

33.14%

107年度

95,630

40,236

42.07%

108年1-8月

63,666

27,160

42.66%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2.容住量=學員宿舍總床位262床x365天(105年6-12月為214天、108年1至8月為243天);實住量=實際住宿人次*實際住宿天數;使用率=實住量/容住量x100%。

3.該學院表示105年5月前未建立各年度實際住宿人數之統計資料。

(二)106年度開放提供場地對外借用,惟仍未能有效提升使用率

據該學院表示,102年度改制後學員由強制住宿改為申請住宿,學員住宿需求減少,為有效管理場地,提高資源運用效率,充分發揮教學與服務功能,106年1月訂定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場地借用管理要點,將宿舍開放提供申請單位借用。依該要點第2點及第3點規定略以,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或其他公司等,限舉辦學術性之研討、演講、教育訓練及業務宣導等活動,得借用教室、模擬法庭、大禮堂等場地,為應其辦理活動或研習、訓練住宿之需要,附帶提供宿舍之申請。惟該學院僅107年度出借實習法庭與大禮堂之收入3萬5千元外,106年度及 108年度截至8月底並無任何場地出借收入,整體出借使用情形未臻理想(詳附表2),究其原因主要係出借對象皆為法務部及所屬機關,依「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場地借用管理要點」第10點規定,不予收費。

綜上,囿於近年司法官學院之司法官參訓人數迭呈減少,及學員由強制住宿改為申請住宿,致該學院107年度學員宿舍之使用率僅4成餘;該學院雖於106年度訂定場地借用管理要點對外開放,惟仍未能有效提升使用情形,亟待研謀具體改善良策,以提高精華地段房舍之使用效益。

附表2:106年度至108年8月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場地出借收入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教室

學員宿舍

其他

出借

次數

租金

收入

出借

次數

租金

收入

出借

次數

租金

收入

106年度

3

0

1

0

2

0

107年度

0

0

1

0

4

35

108年度1-8月

3

0

0

0

0

0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2.其他包括實習法庭、大禮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