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廉政署於「廉政業務」業務計畫編列5,360萬5千元,係辦理廉政政策規劃考核、貪瀆預防、貪瀆及相關犯罪案件調查與督導、政風機構督導審核等業務所需經費。我國2018年國際廉政評比排名31名,與東亞各國或地區仍有差距,且最近期之廉政指標民意調查報告結果仍未臻理想,說明如下:
(一)2018年清廉印象指數我國全球排名第31名,較2017年度退步2名,且與部分東亞國家或地區仍有不少差距
據最近期國際透明組織公布之2018年「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簡稱CPI),我國分數為63分(滿分100分),在全球180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31名,名次較2017年退步2名;整體而言,近7年(2012年至2018年)我國整體廉政情況皆維持在61分至63分之間,2018年之63分,顯示我國廉政情況概呈穩定發展,惟我國與東亞各國家或地區如新加坡(第3名,85分)、香港(第14名,76分)及日本(第18名,73分)仍有不少差距。
附表1:2012-2018年我國清廉印象指數歷年分數及排名一覽表
年度
分數
排名
納入評比
國家或地區
2012年
61
37
176
2013年
61
36
177
2014年
61
35
175
2015年
62
30
168
2016年
61
31
176
2017年
63
29
180
2018年
63
31
180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提供。
(二)多數民眾對於政府打擊貪污成效傾向「不滿意」
依廉政署委託臺灣透明組織協會辦理之「107年廉政民意調查第一階段調查報告:民眾對廉政認知評價與訊息來源」研究結果顯示,受訪者對中央政府清廉表現方面,給予正面評價者僅占29.3%、而給予負面評價者卻占37.1%,正面評價遠低於負面評價;又受訪者認為政府有效打擊貪污最應優先為「制定法規防止貪污」(32.2%),其次為「調查起訴貪污」(31.4%),第三則為「教育宣導不要貪污」(25.9%)。
綜上,清廉與誠信乃民眾評斷政府施政品質之重要指標,我國2018年國際廉政評比排名雖居全球第31名,惟與部分東亞國家或地區仍有不少差距;另依廉政署107年度委託研究案指出,多數民眾對於政府打擊貪污成效傾向「不滿意」,仍待賡續強化反貪、防貪、肅貪之作為,以提升民眾對廉政之觀感與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