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於「執行業務」業務計畫編列2,885萬6千元,係行政執行官依法辦理及督導行政執行業務經費,另於「執行案件處理」業務計畫編列13億2,316萬5千元,係各分署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等業務經費。惟近3年行政執行案件之結案率均未及6成,其中106年度甚且創新低,又終結案件中屬全部發憑證之比率逾半數,謹說明如下:
(一)近3年(105-107年)行政執行案件之結案率均未及6成,其中106年度甚且創新低
揆102年度至107年度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收結案件及徵起金額(詳附表1),自105年度起因監理機關移送小額案件急遽增加,且以執行憑證再移送之小額案件大幅成長,致受理件數由104年度之971萬5,853件快速攀升至107年度之1,769萬4,534件,3年間大幅增加797萬8,681件(增幅高達82.12%),同期間行政執行案件終結件數雖亦隨之增加,惟結案速度仍不及案件增加速度,致結案率分別僅60.4%、53%、50.0%及56.7%,且近3年(105-107年)結案率均未及6成,其中106年度甚且創新低,容有改善空間。
(二)102年度至107年度終結案件中,全部發憑證之比率逾半數
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及強制執行法第27條第1項規定,所謂全部發憑證係指移送金額全部未能受清償,發給執行憑證而言。檢視102年度至107年度行政執行案件終結情形(詳附表2),以全部發憑證結案件數介於315萬餘件至638餘萬件,占總件數之比率介於58.3%至68.6%居首,顯示該類未有任何徵起金額與無執行效益之案件為數頗多。
(三)行政執行署已推動提高執行績效之改善措施
洽據行政執行署表示,為避免執行憑證再移送執行,浪費人力及物力,前於105年10月26日函請各分署就監理案件未經查詢各金融機構帳戶存款餘額者,不得核發執行憑證結案,以減少無執行實益之憑證核發;經統計「監理案件批次查詢義務人存款餘額專案」之辦理成效,截至 107年12月底止已收取13億8,419萬9千元,惟107年度終結案件中全部發執行憑證之比率仍逾半數,容有改善空間。
附表1:102年度至107年度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收結案件及徵起金額概況表
單位:件;新臺幣億元
年度
項目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受理件數
8,341,737
8,031,008
9,715,853
11,936,254
14,972,286
17,694,534
終結件數
5,080,371
4,847,434
5,870,335
6,324,115
7,493,345
10,030,793
結案率
60.9%
60.4%
60.4%
53.0%
50.0%
56.7%
總徵起金額
(扣除北北高勞健保)
174.07
193.70
179.81
179.98
184.57
188.69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附表2:102年度至107年度行政執行案件終結情形概況表 單位:件
年度
項 目
全部發憑證
完全繳清
部分繳清
其他
合計
102
件數
3,484,104
1,274,312
174,488
147,467
5,080,371
百分比
68.6%
25.1%
3.4%
2.9%
100.0%
103
件數
3,159,661
1,386,908
158,523
142,342
4,847,434
百分比
65.2%
28.6%
3.3%
2.9%
100.0%
104
件數
3,557,573
2,017,043
150,496
145,223
5,870,335
百分比
60.6%
34.4%
2.6%
2.5%
100.0%
105
件數
3,799,189
2,141,562
134,127
249,237
6,324,115
百分比
60.1%
33.9%
2.1%
3.9%
100.0%106
件數
4,369,710
2,691,745
128,107
303,783
7,493,345
百分比
58.3%
35.9%
1.7%
4.1%
100.0%
107
件數
6,382,403
3,197,784
171,910
278,696
10,030,793
百分比
63.6%
31.9%
1.7%
2.8%
100.0%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2.其他包括移送機關撤回、資料不全退回、移轉管轄、終止執行等。
綜上,觀察102年度至107年度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行政執行案件終結情形,近3年行政執行案件之結案率均未及6成,且全部發憑證結案之件數占總件數逾半數,顯示移送終結案件中,大多數案件並無任何徵起金額。為提高行政執行案件之徵起率,該署允宜賡續改善結案率,提升執行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