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醫中心經行政院核准自107年度起編列台灣大學校務基金之分預算;該院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9億4,065萬1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40億6,451萬5千元,業務外收入21億3,425萬5千元,業務外費用1,689萬7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650萬6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增加短絀138萬6千元(增幅20.07%)。茲說明如下:
(一)癌醫中心開院進度未如預期,且107年度至109年度預算編列之本業虧損逐年擴大,顯示營運初期醫療收入不敷醫療成本
1.為落實完整性癌症中心之理念,彌平癌症醫療服務供需之落差,提供國人高品質、全方位與人性化之癌症醫療照護,行政院於101年12月20日核定癌醫中心設立計畫書,且於106年4月10日核准於台灣大學校務基金下設立癌醫中心作業基金;該院原預定於107年11月15日營運,惟因工程延遲,延後至107年12月19日對內試營運,並於108年7月5日對外正式營運。
2.據癌醫中心收支餘絀編列情形顯示,其中業務收入僅涵括醫療收入項目,107年度至109年度預算(案)分別編列3億5,262萬9千元、17億1,708萬8千元及19億4,065萬1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則包括教學成本、醫療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107年度至109年度分別編列15億5,492萬4千元、36億645萬4千元及40億6,451萬5千元;以上,107年度至109年度預計本業短絀分別達12億229萬5千元、18億8,936萬6千元及21億2,386萬4千元(詳附表1),顯示營運初期醫療收入不敷支應醫療及行政成本。
(二)本業短絀全係仰賴受贈收入彌平,惟該等收入不穩定且營運初期資金需求龐大,允宜辦理財務規劃俾永續經營
1.癌醫中心基金屬性係付出仍可收回之作業基金,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業於107年3月間訂定,據該辦法第3條規定,基金來源包括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醫療收入、教學訓練及建教合作收入、受贈收入及其他有關收入;準此,癌醫中心主要係接受社會人士實體捐贈所設立,俟建物完成時取得產權。據107年度及108年8月底該院收支餘絀表及平衡表顯示,醫療大樓及醫療相關設備等逾百億元之受贈資金,因尚未完成點交致未正式列帳,而107年度受贈現金2.8億餘元及108年度(迄8月底)受贈現金3.5億餘元,則分別於各該年度認列受贈收入0.93億元及2.82億元,用以彌平各年度之業務短絀0.93億元及2.72億元。至109年度預計業務短絀21.23億餘元,亦編有受贈收入預算21.05億餘元(預計現金捐贈15億元),以彌平本業短絀及挹注資金缺口。
2.癌醫中心營運初期醫療收入不敷支應醫療及行政成本,各年度雖均編列受贈收入,惟該等收入較不穩定且營運初期資金需求龐大,允宜辦理財務規劃俾利永續經營。
綜上,癌醫中心營運初期醫療收入不敷醫療成本,107年度本業實際短絀0.9億元,108年度及109年度預計本業短絀18.9億元及21.2億元,均仰賴受贈收入以彌補短絀及挹注資金缺口,然該等收入較不穩定且營運初期資金需求龐大,允宜儘速辦理財務規劃俾利永續經營。
附表1:癌醫中心107年度至109年度收支餘絀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科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預算案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案數
8月底執行數
業務收入
352,629
2
1,717,088
8,998
1,940,651
醫療收入
352,629
2
1,717,088
8,998
1,940,651
業務成本與費用
1,554,924
92,921
3,606,454
281,642
4,064,515
教學成本
32,500
-
255,359
-
69,691
醫療成本
1,372,066
83,922
3,044,605
245,933
3,663,514
管理及總務費用
150,358
8,999
306,490
35,709
331,310
業務賸餘(短絀)
-1,202,295
-92,919
-1,889,366
-272,644
-2,123,864
業務外收入
1,140,809
92,921
1,899,736
288,440
2,134,255
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
13,128
-
97,899
5,664
28,265
受贈收入
1,127,681
92,921
1,801,837
281,992
2,105,990
利息等收入
-
-
-
784
業務外費用
5,185
-
15,490
719
16,897
業務外賸餘(短絀)
1,135,624
92,921
1,884,246
287,721
2,117,358
本期賸餘(短絀)
-66,671
2
-5,120
15,077
-6,506
※註:1.資料來源,癌醫中心各年度預算書、107年度決算書及108年8月會計月報。
(分機:8655 歐婉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