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109年度預算案於「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規劃推動國家發展計畫」項下編列594萬1千元,主要業務包含規劃研擬國家發展計畫、協調推動國家發展計畫,適時檢討計畫推動情形,促進國家發展目標之達成等。經查:
(一)國發會106年10月提出重大政策關鍵績效指標(KPI)之調整作法,納入國家發展計畫
國發會於106年10月委員會議通過「行政院重大政策KPI訂定之作法」,依政府重要施政方向,訂定重大政策關鍵績效指標(KPI)納入國家發展計畫,每年就政策執行及目標達成情形進行檢討,並作為下年度訂定KPI之參考;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公布後,該會據以編擬107年國家發展計畫,以政策優先性、攸關民眾福祉之11項跨機關重大政策訂定17項跨機關KPI,及針對人民高度關切議題,屬機關個別執行之重大政策,由內政部等10個機關訂定40項機關別KPI;107年12月通過之108年國家發展計畫延續107年作法,選擇智慧政府、地方創生等13項跨機關政策訂定22項跨機關KPI,並以10個機關訂定40項機關別KPI。
(二)107年度國家發展計畫KPI修正原因及執行成果未公布
107年9月間國發會修正公布107年國家發展計畫重大政策KPI,調整5項跨機關KPI及9項機關別KPI之衡量標準及目標值,惟修正內容未敘明原因;另按前述行政院重大政策KPI訂定之作法,每年應檢討目標達成情形並作為下年度訂定KPI之參考,惟108年9月27日查詢該會「國家發展計畫」網頁,尚未公布107年度重大政策KPI執行成果或107年度國家發展計畫檢討報告,且108年度國家發展計畫「陸、落實KPI 展現執行力」章節中僅說明:「經檢視各項政策執行及目標達成情形,顯示各項施政已逐步落實。」亦未列出107年度各項KPI之實際達成情形或具體檢討。
(三)108年度國家發展計畫部分KPI目標值似偏保守
108年度國家發展計畫之重大政策KPI應參據107年度各項KPI實際達成情形擬定,惟計畫內未列107年度實際執行數據,復未就衡量標準與目標值逐項說明設定依據,且以新南向政策KPI「新南向國家來臺觀光人次」為例,2019年衡量標準為「每年增加20萬人次」,目標值為「260萬人次」,惟查107年度新南向旅客已達260萬人次,其目標值欠缺激勵效果;又「食安五環」政策KPI衡量標準「擴大高風險農畜水產品用藥監測」,108 年目標值5萬1,900 件,較107 年實際達成8萬5,169 件減少39.06%,恐與原訂「擴大」監測之目標未合。
綜上,國發會提出重大政策KPI之調整作法,經行政院通過後訂定跨機關KPI及機關別KPI納入年度國家發展計畫,惟107年中調整多項KPI衡量指標及目標值卻未說明原因,且迄未公布107年度重大政策KPI實際數據,又108年度國家發展計畫部分重大政策KPI目標值欠缺激勵效果或與政策目標不符,為展現政府施政決心,讓民眾真正有感,允宜審酌各項KPI目標值之妥適性並適時將相關資訊完整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