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發會109年度預算案「歲出機關別明細表」說明:上年度法定預算數2,921,250千元,移出「一般行政」科目18,866千元,列入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以下稱營建署)「下水道管理業務」科目項下,另由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稱中科管理局)「一般行政」及「中興新村公共事務管理」科目移入40,544千元。經查:
(一)109年度預算書對污水處理廠業務移出及中興新村經費調整表達偏簡略
1.預算法第1條第2項規定:「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所需經費為目的。」同法第49條復規定,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其中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
2.另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五)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應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完善各項籌備作業,及就調整移撥業務與經費明確劃分,俾利預算資源妥適規劃,…避免資源重複投入,力求精簡。」營建署及中科管理局業務移撥性質與行政院組織改造相似,國發會宜參酌該規定將業務、經費及人員移撥內容於109年度預算書中完整表達,以利本院審議預算時能充分瞭解並監督其預算資源是否妥適規劃配置。
3.惟揆諸國發會109年度單位預算書,僅於「歲出機關別預算表」說明欄簡要概述移入與移出之機關、業務計畫及金額,無法瞭解移撥業務原委及對該會預算經費內容之影響。
4.經洽詢國發會表示,因污水處理廠業務係環安專業領域,為有效及落實管理,將中興新村中正路及內轆污水處理廠業務移撥內政部營建署辦理,108年度相關業務費1,886萬6千元(詳附表1)移列該署預算。另108年1月1日中興新村北核心、中部生活區整體業務及人員移撥國發會,惟國發會108年度預算僅納編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中科園區)相關預算額度,然中科管理局108年度公務預算關於中興新村(不含南核心區)相關工作計畫預算未移列,108年度先由國發會代辦執行,109年度預算移由國發會編列;中科管理局108年度預算移入該會經費者包含人事費2,806萬7千元、業務費1,206萬9千元、設備及投資40萬8千元,合計4,054萬4千元(詳附表2)。
附表1:中興新村中正路及污水處理廠業務移出對國發會108年度預算影響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原列計畫及
用途別科目
內容概要
影響
預算數
一般行政-業務費
操作污水下水道系統(含污水處理廠、辦公室、放流專管等設施)所需水電費
3,192
污水廠廠房保險、機電設備保險等
225
污水處理廠操作維運及相關事務經費
14,451
污水處理廠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98
合計
18,866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附表2:中科管理局公務預算關於中興新村(不含南核心區)工作計畫移入對國發會108年度預算影響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移入計畫及
用途別科目
內容概要
影響
預算數
一般行政-人事費
中科管理局移入職員4人、約僱5人、工友2人、技工17人、駕駛7人
28,067
一般行政-業務費
公務機車燃料費、保險費、油料及養護費、工程車輛牌照稅、公務車輛規費、燃料費、保險費與油料費等
849
中興新村維運-業務費
辦公室與公共場所水電費、郵電費、電子保全、公務車輛及小貨車租金、專家學者出席費、教育訓練講師費、辦公用品、環境美化與清潔維護、公有房屋建築修繕養護費、設備維修養護費、稅捐與規費、保險費、國內旅費、運費等
11,220
中興新村維運- 設備及投資費
購置辦公室、檔案室事務機器,及置物櫃、公共場所監視設備、割草機及電鋸等設備
408
合計
40,544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二)未於「預算員額明細表」及「人事費彙計表」詳述業務移撥對員額配置之影響
1.依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8條第2項規定,機關新增業務時,應先就所掌理業務實際需要及消長情形,調整現有人力之配置;另機關裁撤或業務功能萎縮時,其員額應予裁減或移撥其他機關。
2.揆諸國發會109年度預算書「預算員額明細表」雖說明中科管理局移入預算員額人數及對108年度人事費之影響,惟未說明該會是否依上開規定檢討業務實需及消長情形,合理配置現有人力,亦未說明中興新村中正路及污水處理廠業務移出卻未調減人力之原因。
3.詢據國發會表示109年度預計承接中科管理局28人(108年35人預計退休7人),分別配置於公設維運組、行政組、宿舍運用組及廳舍調配組等,辦理中興新村設備維護、公共設施租借與管理、閒置場地及戶外公共場所巡查、環境清潔、宿舍管理及幼兒園園務等(配置情形詳附表3)。至於中興新村中正路及污水處理廠業務因108年1至6月由中科管理局辦理,7至12月由營建署代為管理,均非該會人員辦理,故業務移出未隨同移撥人力。
附表3:中科管理局移入國發會人員工作配置及預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配置
處室
名稱
及人數
工作內容
109年度人
事費預算數
公設維運組
職員
2人
1.辦理中興新村公共場所租借業務、公共場所消防安全設備及機電設備維護管理、立體停車場及羽球館維護管理。
2.兼任清潔隊隊長、執行中興新村環境及公共設施清潔維護與垃圾清運。
13,685
技工10人
1.中興會堂、青少年活動中心、羽球館等場地管理。
2.協辦厚德殯儀館、游泳池、體育館等閒置場地巡查、戶外公共場所巡查及公共工程協助、協辦中興新村公共設施之維護及修繕。
3.執行綠化班及清潔隊工作。
工友
2人
1.協辦民意反映及人民陳情案件之列管追蹤等事項。
2.協辦中興新村公共場所租借業務、公文傳遞、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
駕駛2人
1.中興體育館、游泳池場地巡查及管理;中興新村光明公園、長春公園、光華公園公共場所巡查。
2.執行中興新村綠美化維護、環境清潔維護及垃圾收運等工作。
行政組
職員1人
1.辦理中興辦公區(原省府大樓、檔管局省政資料館)建築物耐震工程等業務。
2.原省府大樓辦公廳舍維護管理及原中科管理局辦公廳舍保全事宜。
3,422
約僱1人
辦理中興辦公室檔案相關業務。
技工1人
負責中興新村活化專案辦公室公共設施租借事宜、主任辦公室清潔工作及公文遞送。
駕駛1人
載送本會及中興新村活化專案辦公室同仁洽公暨支援綠化班工程車。
宿舍運用組
職員1人
1.各機關經管宿舍檔案調閱執行。
2.單房間宿舍、空置宿舍水電瓦斯費之繳納、收取、分攤、歸墊。
3.中興新村建物保險規劃執行及單房間宿舍公設維護採購作業。
3,416
技工3人
1.中興新村宿舍核配現勘及點交作業。
2.宿舍占用現場排除、宿舍整修、綠美化案件現場查報處置。
3.單房間宿舍巡查維護與財產管理、宿舍經歷卡管理。
廳舍調配組
約僱4人
分配於本會附設中興幼兒園任教,含園長1人及教師3人。
2,693
合計(職員4人、約僱5人、工友2人、技工14人及駕駛3人)
23,216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2.所列人事費預算數含加班值班費。
綜上,國發會將中興新村中正路及內轆污水處理廠業務移撥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並移入中科管理局公務預算關於中興新村(不含南核心區)之工作計畫及員額,惟國發會109年度預算書未充分揭露移撥原因、業務內容及經費明細、人員配置等資訊,允宜改善,以利本院審議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