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109年度預算案於「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計畫及政策之研審及協調推動」計畫項下編列527萬3千元,主要業務包含協調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查:
(一)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執行管考由國發會統籌列管
1.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同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專案列管及考核本條例所列計畫之執行。」
2.「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柒、執行及管考」「二、績效管考(一)本計畫由各主管部會負責推動,國家發展委員會統籌依性質由各該管考權責機關辦理列管。」
3.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績效管考作業準則「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績效管考」(二)管考分工規定:「各項個案計畫…,並按公共建設計畫及科技發展計畫性質,分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科技部管考,國發會統籌專案列管。」;(六)預警與協調規定:「國發會將發揮風險預警功能,並協同各管考機關透過專案會議或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確實掌握計畫實況及協助解決問題;…。」
(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保留比率逾3成,逾6成計畫尚待繼續執行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歲出預算數1,070億7,084萬7千元,分別由總統府、行政院及內政部等主管機關執行,共辦理76項業務計畫、105項工作計畫,執行結果,實現數700億6,226萬8千元,應付數78億6,857萬6千元,保留數254億1,205萬3千元,保留數占預算數23.73%(詳附表1),相較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歲出保留數占預算數之比率2.02%超出10.75倍,且尚待繼續執行工作計畫65項,占整體工作計畫之61.90%,尤其財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環境保護署等3個主管機關工作計畫全數未完成,執行進度之掌控有待改善。鑑於108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開始執行,國發會允宜加強協調各主管機關積極推動及適時協助解決問題,俾第1期尚待執行之計畫及早完成,第2期計畫得按期程推動,並達成預定效益目標。
附表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各主管機關歲出保留數及工作計畫執行成果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機關
名稱
預算數
保留數
工作計畫執行成果
金額
占預算數%
總項數
已完成
未完成
總統府
356,850
0
0
3
3
0
行政院
2,735,926
1,176,394
43.00
8
2
6
內政部
16,828,002
4,428,846
26.32
12
3
9
財政部
596,575
21,880
3.67
1
0
1
教育部
11,608,600
3,658,680
31.52
13
9
4
法務部
19,800
0
0.00
1
1
0
經濟部
30,155,622
5,421,817
17.98
18
8
10
交通部
22,442,578
6,400,710
28.52
13
2
1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4,519,000
1,214,034
26.87
6
0
6
衛生福利部
4,117,000
2,264,819
55.01
7
1
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2,350,490
52,199
2.22
3
0
3
文化部
4,750,170
651,715
13.72
9
4
5
科技部
6,574,964
120,960
1.84
10
6
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5,270
0
0
1
1
0
合計
107,070,847
25,412,053
23.73
105
40
65
※註:1.資料來源,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2.行政院包括行政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國發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綜上,國發會負責統籌列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之執行,惟第1期特別預算執行結果,歲出保留數占預算數之23.73%,逾6成工作計畫未完成,需留待以後年度繼續執行,顯示各主管機關對於進度掌控有欠妥適;鑑於108年起前瞻第2期特別預算已啟動,國發會允宜加強協調、掌握各項計畫實際辦理情形並協助解決問題,俾利及早順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