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央大學教學研究大樓新建工程歷經多次廠商終止契約及招標流標等,致執行進度大幅落後,允宜確實管控執行進度與品質
中央大學校務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於「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編列教學研究綜合大樓(以下簡稱教研大樓)新建工程4,900萬元。本工程自99年度起至108年度止累計編列預算數8億2,407萬元,截至108年8底止,累計執行數7億6,261萬7千元(詳附表1)。
附表1:教研大樓新建工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截至本年度
已編列預算數
A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E
累計
執行數
F
累計執行率 (%)
G=F/A
以前年度
B
本年度
C
合計
D=B+C
99
227,983
0
227,983
227,983
73,186
73,186
32.10%
100
502,680
154,797
274,697
429,494
160,932
234,118
46.57%
101
502,680
231,602
0
231,602
1,868
235,986
46.95%
102
592,680
229,734
90,000
319,734
7,900
243,886
41.15%
103
669,550
280,445
76,870
357,315
11,349
255,235
38.12%
104
739,550
337,210
70,000
407,210
199,469
454,704
61.48%
105
739,550
207,741
0
207,741
207,323
662,027
89.52%
106
739,550
67,087
0
67,087
14,470
676,497
91.47%
107
739,550
52,617
0
52,617
22,673
699,170
94.54%
108
824,070
29,944
84,520
114,464
63,447
762,617
92.54%
109
873,070
-
49,000
-
-
-
-
※註:1.資料來源,中央大學。
2.108年度(累計)執行數為截至8月底止。
經查:
(一)教研大樓新建工程自教育部核定補助經費迄今,已辦理4次修正計畫,總經費由5.73億元增為8.73億元
中央大學為配合發展國際一流大學政策,規劃於該校大禮堂原址新建教學研究綜合大樓,經教育部列入「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第1梯次項下工程,報經行政院於96年1月8日同意核列興建經費,教育部續於97年10月17日核定工程興建構想書,行政院於98年7月22日核定初步設計報告,總經費5億7,268萬元,期程99年1月至101年12月。
嗣該校因調整展演廳內部設備費及工程經費等,於99年間第1次修正增加總經費1億1,800萬元,其後該工程因陸續發生多次承攬廠商違約,為辦理重新招標需要等,爰報經行政院或教育部分別於101年、105年與107年核准修正增加總經費4,887萬元、8,452萬元及4,900萬元(詳附表2)。本計畫修正後總經費8億7,307萬元,較原核定工程經費5億7,268萬元增加3億39萬元,詢據中央大學說明,本工程4次修正計畫所增加之經費均由該校自籌支應辦理。
附表2:教研大樓新建工程計畫修正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核定計畫
核准日期
(核准機關)
計畫期程
總經費
總經費增加數
修正原因
原始核定
96.01.08
(行政院)
95.04-
100.03
-
-
教育部列入「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行政院同意核列興建經費。
工程興建
構想書
97.10.17
(教育部)99.01-
100.12
700,000
(572,680)
-
教育部同意以7億元為規劃上限,核定補助5億7,268萬元,其餘經費由校務基金自籌。
初步設計
報告
98.07.22
(行政院)
99.01-
101.12
572,680
-
行政院核定初步設計報告。
第1次修正
99.10.22
(行政院)
99.01-
102.12
690,680
118,000
調整展演廳內部設備費及工程經費等。
第2次修正
101.11.15
(教育部)
99.01-
104.12
739,550
48,870
土建工程廠商廠商發生財務問題,終止契約及重新招商,並延後執行期限。
第3次修正
105.05.02
(行政院)
99.01-
108.12
824,070
84,520
土建工程廠商再次違約,延宕期程,致須重新申辦建造執照及重新招商。
第4次修正
107.03.16
(教育部)
99.01-
109.12
873,070
49,000
土建工程廠商發生財務問題,終止契約及重新招商。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中央大學提供資料及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
(二)審計部指出本計畫未於工程終止契約後積極縮短行政時程,且經費不足仍勉強辦理發包,致多次流標,允待研謀改善
審計部於107年度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綜計表審核報告中指出,本計畫土建工程執行時因廠商財務困難或藉故不施工,歷經3次終止契約,惟中央大學於契約終止後未能積極縮短行政時程,且於第3次終止契約後明知經費不足仍勉強辦理招標致多次流標,衍生水電工程因停工過久而終止契約,延誤工程期程;復因多次終止契約衍生工程成本大幅增加,又雖多次調增經費,預算仍不足支應,致需先將空調、家具等設備減項辦理發包,且因遲遲無法完工啟用,多年來該校為舉辦學術研討會議需要,常租借校外場所舉行,徒增公帑支出等,允待研謀改善。
(三)允宜強化履約管理,俾如期於109年度完工結案
詢據中央大學說明,本案水電工程因土建工程停工達契約規定而提出終止契約,該校於107年8月28日完成清算鑑定作業後,旋即將土建及水電接續工程合併招標,惟歷經1次流標後,始於107年10月23日決標,並於同年11月22日開工。截至108年8月31日止,工程預定進度85.82%,實際進度86.43%,超前0.61%,預計可於108年12月1日竣工,並於109年度完成驗收結案。鑑於本案自99年6月開工迄今已9年餘,且已多次調增經費並展延期程,允宜強化履約管理,確實控管執行進度與品質,以如期於109年度完工結案。
綜上,中央大學教研大樓新建工程經審計部指出因歷經多次廠商違約或終止契約,致延宕執行,允待研謀改善。該校除當引以為鑑,爾後於辦理類似案件時應慎選承攬廠商,並積極依合約與相關法令規定,妥為進行履約求償等後續處理事宜外,允宜確實強化管控措施,俾如期如質完工。
(分機:1937 叢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