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師範大學(下稱高師大)校務基金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3億1,915萬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4億3,471萬6千元,業務外收入9,103萬4千元,業務外費用7,323萬6千元,預計收支短絀9,776萬8千元,較108年度之預計短絀1億219萬元,減少短絀442萬2千元。另109年度預算案編列總收入(包括業務收入及業務外收入)14億1,018萬4千元,其中自籌收入6億8,927萬1千元,占比48.88%,未及5成,基金收入仍相當程度仰賴政府補助。謹續予說明如次:
(一)該校近3(105至107)年度自籌收入及占總收入比率均有略增
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條規定:「為因應高等教育發展趨勢,提升教育品質,增進教育績效,並促進學校財務之彈性運作,國立大學校院應設校務基金,特制定本條例。」亦即提升學校財務彈性運作,落實開源節流作為係國立大學設置校務基金之目的之一。開源係指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應積極開闢財源,善盡經營責任,具體作為包括透過建教合作、推廣教育等方式,提升財務自主性,減少對政府補助之依賴。
根據高師大提供資料,近3(105至107)年度該校校務基金總收入決算數自13億4千餘萬元增至14億6千餘萬元,其中自籌收入部分,自6億4千餘萬元提升至7億2千餘萬元,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自47.99%上揚至49.54%,顯示該校近年自籌收入及占總收入比率均有略增(詳附表1)。
附表1: 高師大校務基金105年度至107年度總收入、自籌收入及政府補助收入決算數統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總收入
金額
(A)
自籌收入
政府補助收入
金額
(B)
占總收
入比率
(B/A)*100
金額
(C)
占總收
入比率
(C/A)*100
105
1,340,513
643,314
47.99
697,199
52.01
106
1,381,728
678,486
49.10
703,242
50.90
107
1,461,259
723,967
49.54
737,292
50.46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高師大提供資料。
(二)相較於近3(105至107)年度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整體平均自籌收入比率近5成5,高師大校務基金109年度預算案之自籌收入占比尚未及半數,反映該校在財務自主性尚有改善空間
根據審計部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近3(105至107)年度50所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整體收入自1,137億3千餘萬元增至1,254億5千餘萬元,其中自籌收入部分,自621億8千餘萬元提升至676億3千餘萬元,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則自54.68%略降至53.91%,該期間整體平均自籌收入比率近55%(詳附表2)。對照高師大校務基金109年度預算案總收入14億1,018萬4千元中,以「學校教學研究補助收入」6億3,082萬3千元最高(占44.73%),該項收入依「其他業務收入明細表」之說明,係教育部補助該校經常支出之收入,其次依序為「學雜費收入」3億3,981萬2 千元(占24.1%)、「建教合作收入」2億3,300萬元(占16.52%)、「其他補助收入」9,009萬元(占6.39%)、「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6,966萬4千元(占4.94%),顯示有5成以上收入來源係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不僅對政府財政產生一定程度之負擔,亦反映其財務自主能力尚有強化空間。
附表2: 全體國立大學院校校務基金105年度至107年度自籌收入、政府補助收入及總收入決算數統計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項目
年度
國立大學院校
校務基金總收入
(A)
國立大學院校
校務基金自籌收入
(B)
(B/A)*100
105
113,730
62,189
54.68
106
115,857
63,726
55.00
107
125,450
67,635
53.91
105至107年度平均
118,346
64,517
54.52
※註:1.資料來源,摘錄自審計部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乙-310頁。
綜上,高師大校務基金近3年自籌收入及占總收入比率雖均有略增,惟占比仍未達5成,遜於同期間50所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整體平均之近5成5,該校允宜妥謀善策,提升校務基金之財務自主性,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分機:1912黃彥斌)
